提問如果是指上訴到第二審的刑事案件,除了具有《刑事訴訟法》第372條所定情形之外,是庭審,不是書面審。 (more...)
憲法法庭審理死刑是否違背憲法ㄧ案,經過言詞辯論程序後,現在還沒有作出判決。假使判決結果宣告死刑法條違憲,將來各級法院就不可以作出判處被告死刑的判決。至於已經定讞的待決死囚究竟如何改判?預料憲法法庭在判決內容裡會指示其解決方案。 (more...)
死刑判決必定是三審定讞,最高法院會把全案卷證送交最高檢察署辦理。如經最高檢察署審核認為原案沒有再審或違背法令必須提起非常上訴的事由,就要陳報法務部審核有無《執行死刑規則》第二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事項。法務部如認應該執行時,即須函覆最高檢察署轉送... (more...)
提問所說的判決書,如果是刑事判決的話,先要由法院把案卷移送給檢察署,然後才由檢察官指揮執行。其流程所需時間多久,無法預估。 (more...)
一、應該是十萬五千元沒錯。 二、如果不服原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後20日內提起上訴。 三、民事請求賠償74萬元,要看原告所主張的內容而定,法官未必同意。 (more...)
被告經法院判決有罪宣告緩刑,如果原案是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的話,只有當檢察官認為不該緩刑時,才可以由檢察官表示不服而提起上訴,請求上級法院改判。原提告人只能向檢察官表示意見,無權直接上訴。 (more...)
按照提問所說的情形,後案故意犯罪所處徒刑既已判決確定,便可能會先送監獄服刑。前案緩刑雖被撤銷,但其裁定尚未確定,通常會等到確定撤銷後才去接續執行。但是徒刑執行的順序,要由檢察官作決定,究竟會怎樣執行,必須以檢察官最終決定為準。 (more...)
告訴代理人最多可以有3人,當然可以再請1位律師加入。 (more...)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6條之1的規定,如果您接受委任成為身障朋友的「告訴代理人」,便可在警察機關以及未來檢察官偵查中到場陪同了。 (more...)
檢察官簽發傳票告知執行,會記載報到的日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