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您好: 從您的問題來看,對於該案件是非常關心的。不過所詢問題中有些地方需要澄清、說明,以下僅就法律規定加以討論,若有個案具體需求,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外界報導、分析,與實際案情走向無關 刑事案件若尚在偵查中,包含被告的辯護律師、檢... (more...)
能不能因為和解而結束刑事訴訟程序,的確要看涉及的是不是告訴乃論之罪而定。告訴乃論之罪案件:在檢察官偵查中,還沒有決定要不要起訴之前,告訴人可以因為和解而撤回告訴,檢察官便會作不起訴處分;如果已經起訴在法院審理中,告訴人可以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 (more...)
司法警察人員調查案件時,依照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及第196條之1規定,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證人接受詢問。這便是ㄧ般所稱的「約談」。條文「得」字,是彈性用語,表示沒有非用通知書不可的意思。對照第71條第1項及第175條第1項文字,... (more...)
「公訴ㄧ體」一詞,甚少見到。如果說的是「檢察一體」,請查閱法律百科的辭典。 (more...)
經法院認定是不適格(無證據能力)的證據,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的確是不許在法庭上提出的。檢辯其中一方如果因為攻擊防禦訴訟策略而硬要出示的話,審判長應當即時制止,並且不予調查。既然對此證據沒有進行調查,就不能引作判決的依據。外國... (more...)
辯護律師為了製作敘述上訴理由狀子的實際需要,可以聲請閱卷。 (more...)
孩子的父母是法定代理人,可以引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第2款的規定,遞送書狀(一人具名或二人聯名皆可),向少年法庭聲請停止收容,將孩子責付領回看管教導。 (more...)
您是詐欺案件的被害人,收到檢察官所發傳票後,需要到場詳細說明受害(被騙)情節,這是您的權利。 為什麼會有三處地檢署受理案件?或許是嫌犯曾經在三地行騙吧。如果收到的是證人傳票,就必須到場指證,這是證人的義務。 (more...)
哪些情形下辯護人(律師)或被告不能閱卷,或是可能會被法官限制閱卷,可以區分以下不同的刑事訴訟階段討論: 偵查階段 因為偵查不公開的緣故,所以偵查階段原則上辯護人或被告都不能閱卷,只有在特殊情形且具備特定身分時才可以閱卷,例如: 羈押審... (more...)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規定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告訴權,是以提出告訴的時間點為準。提告時被害人如果已經成年,就沒有法定代理人了,父母便不享有告訴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