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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與拘提︰ 首先,「逮捕」屬於「刑事訴訟法」(下略)領域的概念,指得是「犯罪偵查機關」(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司法事務官等)暫時拘束「通緝犯」(第87條)、「自行到場之被告」(第228條第4項)之人身自由的高權行為,或者是「任何... (more...)
精神鑑定的鑑定人來源 涉及到需要確認被告精神狀態的案件,鑑定人需要是具備精神醫學專業的人,但目前我國相關法律,包含刑事訴訟法跟精神衛生法,都沒有特別規定年資、專業背景,所以通常由法官或檢察官囑託醫院、或者臺灣精神醫學會做鑑定。 法院一... (more...)
不行。參照,刑事訴訟法§322︰「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已不得為告訴或請求者,不得再行自訴。」 (more...)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警訊問被告的時候,必須要出於懇切的態度,不能夠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不正當的方法。而用毆打、灌水等方式來刑求,就是被法律禁止的訊問方式。 這個規定是為了要保障被告可以自由陳述,雖然被告自由陳述,可能也會... (more...)
偵查不公開的目的,除了是為了維護偵查順利進行及保護證人以外,也包括要避免對於被害人、關係人以及未經定罪被告的名譽或隱私造成損害,以及同時是為了讓被告接受公平的刑事程序,避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詳細說明,請見: 本站文章:吳巡龍(2019),... (more...)
請參考本站文章:《誰應該遵守偵查不公開?違反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按照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的規定,要遵守偵查不公開的人,包含: 檢察官、 檢察事務官、 司法警察官、 司法警察、 辯護人、 告訴代理人, 也包含書記官、... (more...)
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準此,能提出「刑事告訴」的案件僅限於「告訴乃論之罪」,而且必須是「得為告訴之人」於「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內提出。一旦6個月的告訴... (more...)
  警政署全球資訊網站民國93年8月30日起建置「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系統」,網址如下: https://iweb2.npa.gov.tw/NpaE8Server/CE_Query.jsp 一般人只要輸入欲查詢對象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就可以... (more...)
一般而言,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應持有由法官所核發的搜索票,才能進行搜索,稱為有令狀搜索。 如果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急迫情況,可以例外沒有搜索票仍進行搜索,稱為無令狀搜索。不過事後還是需要得到同意,萬一法院不同意,那麼這次搜索得到的物品就不能作... (more...)
一、所謂「偵訊」,應該是「偵查」及「訊問」的統稱,其目的是就犯罪事實的關係人如犯罪嫌疑人、目擊證人進行了解事實經過的統稱,易言之,是指「偵查階段」或稱「偵查時點」的刑事訴訟法上的訊問行為。 二、又「訊問」跟「詢問」有何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主...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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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訴訟參加? 一般來說,民事訴訟是處理當事人雙方(即原、被告)... (more...)
一、犯罪被害人「不一定」是刑事訴訟的當事人  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依... (more...)
遊戲有遊戲規則,在民事訴訟裡也有民事訴訟專屬的規則,「當事人進行主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