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紀岳良律師: 回想以前的成長經驗,大多經歷過父母購買價錢較高的物品給小孩, 原因可能是獎勵考得好、生日禮物等等,常見腳踏車、電玩、手機等經驗 在孩子主觀理解上,可能是「這是我的東西」、「這是爸媽買給我的東西」,但很可能伴有後設認知... (more...)
相同性別2人要結婚,必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都必須年滿18歲、 不是近親結婚、 彼此不存在監護關係、 不是重複結婚、 當事人依自己自由意思決定結婚、 並且提出「書面」的結婚約定及2名以上的證人簽名,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更詳細的說明,請見:... (more...)
以下簡要回應,不援引法條︰ 一、仍可解約︰  (一)契約之當事人死亡,其權利、義務由繼承人繼承。  (二)本件,原房東死亡,其於租賃契約上之權利與義務,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亦即,繼承人成為本租賃契約之房東。  (三)承租人得對於原出租人所得... (more...)
可以在日後遺產分配時 主張有喪失繼承事由 不讓這些兄弟姐妹繼承您的遺產 (more...)
遺產分配第一步動作,就是要繳稅 先代墊就好了,在遺產分割的時候一併計算找補 若錢不夠,那就是當初規劃的時候,沒「預留稅源」 (more...)
被找來當成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的證人: 必須有完全行為能力,而且 必須一定是親眼或親耳聽到婚姻雙方當事人真的有想要離婚的意思,確認婚姻雙方當事人的確有意要離婚,而不是單方的意思,或是只是一時氣話。 其他事項的話,其實: 不需要認識想要離婚的雙... (more...)
夫妻一方身故時,生存的配偶同時具有「配偶」及「繼承人」身分。身為「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後,再以「繼承人」的身分,與其他共同繼承人(例如:子女)一起分配遺產。   生存配偶的繼承權 生存配偶享有特別地位的繼承... (more...)
未成年子女無償取得的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而父母如果將孩子的財產拿去賭博,是管理未成年子女財產的方式不適當,這個時候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以介入,讓子女的財產管理人換人擔任。 詳細請參考文章:葉怡妙(2019),《父母管理未成年子女財產... (more...)
父母和孩子同時有繼承遺產的權利,此時父母與未成年子女處於利益相反的情況,父母應該要向法院聲請選任其他適合的人擔任特別代理人,由特別代理人來處理繼承遺產事宜。 詳細請參考文章:葉怡妙(2019),《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與父母相反時,應由誰代理未成... (more...)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 法律規定繼承遺產的順序是:1. 直系血親卑親屬、2. 父母、3. 兄弟姊妹,最後是4. 祖父母;而配偶和不同順位的繼承人會不同分遺產的方式。 繼承順序與配偶的比例,請參考文章:江皇樺(2019),《繼承人超過1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