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費屬於損害賠償的範圍。但是以健保自付部分為限。 (more...)
按照提問所述,和民法上的僱傭契約相關。您所聘僱的護理師是「受僱人」,其負責提供的「勞務」是要照顧個案醫護事項,假如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造成個案受傷,這在民事契約關係上,可認爲屬於不完全的勞務給付,要負「不完全給付」的損害賠償責... (more...)
口頭合意在ㄧ般情形是有效的。例如今天是中秋節,張三送給李四一盒月餅,李四當面收受並且表達謝意,這就已經成立了有效的「贈與」契約。但是,需要用書面訂立的「要式契約」,僅憑口頭約定無法有效成立。例如不動產物權變更的契約(民法第758條)、保險契... (more...)
民事責任:車主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車主A明知B沒有駕照,仍然把車子借給B,B駕車過失撞傷或撞死其他用路人,除了B當然要對被撞的用路人負民事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外,出借車子的車主A也必須對被撞傷的用路人負民事上的連帶損害賠償... (more...)
在不理你的情況下,假如大樓有管理委員會,建議先寄送郵局存證信函給委員會促其負責賠償,否則以該委員會作被告,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很耗費時日並且可能需要律師處理)。假如沒有管理委員會的話,便要找全體住戶負責賠償,這就比較麻煩。   (more...)
請在司法院官網鍵入「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金額之分析報告」查詢,即可讀取參考資料。 (more...)
請在司法院官網鍵入「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金額之分析報告」查詢,可以讀取參考資料。 (more...)
侵權行為,是指在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要件時,行為人必須對他人的權利或利益受侵害,負損害賠償責任的制度。 民法中的侵權行為規定 可分為「一般侵權行為」與「特殊侵權行為」。一般侵權行為是指民法第184條,共有三種類型: 因故意或過失,不... (more...)
判決書遺失可向原判決法院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填寫民事聲請補發裁判書狀聲請補發。 註腳   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訴訟文書之影印攝影抄錄及翻譯費徵收標準第七條:「聲請補發裁判書、判決確定證明書或其他訴訟文書,於十頁以內者,徵收新臺幣一百元;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