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3條第1款規定,學生在學習期間「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為畢業條件之一,學校確實有權依此訂定獎懲換算方式。 不過,《行政程序法》第8條及憲法比例原則要求,行政行為應具備適當性、必要性及衡量性。警告... (more...)
一、房客暗中轉租變成非法旅館,房東會被連帶處罰嗎? (一) 原則上,房客才是經營短租的行為人,因此違法責任照理應由房客承擔。但根據實務案例與現行法規規定,房東若知情卻未制止,或未盡合理管理義務,確實可能被連帶處罰,甚至受到行政強制措施影響。... (more...)
原處分在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便告確定,本來是不能變更的。法條的重點在於強調即使原處分已經確定,如果是「違法」處分的話,原處分機關仍然可以主動撤銷變更。所以這不是贅文。至於法定救濟期間尚未經過的情況,如果發覺原處分「違法」時,受處分人有權提起... (more...)
一、「不起訴」是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所作成的處分,與法院無關。 二、衛生局裁罰是根據違法事實科處「罰鍰」的行政處分,與檢察官無關。 (more...)
限制欠稅人出境,是一種行政處分,其原處分機關是「財政部」,內政部移民署只是根據財政部公函負責執行而已。(見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 對於原處分如有不服,可以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more...)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於今年八月製作了《行政爭訟程序流程圖》並附加說明,提供民眾參考。建議您上網鍵入上述全名點閱。 (more...)
一、行政訴訟以保障人民權益為宗旨,行政訴訟法第1條有開宗明義的規定。提起各類行政訴訟,按照該法相關規定,只限於「人民」才可以作原告。 二、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抗字第6號裁定,其個案所涉及的法律見解,與本件提問內容有關,併請參考。 (more...)
忍受義務,又稱容忍義務。陳敏教授所著「行政法總論」105年版第344頁有下列論述:行政處分之中,「⋯⋯下命處分係指以命令或禁止,設定相對人作成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容忍義務』之行政處分。⋯⋯行政處分中,亦僅下命處分始有強制執行之問題。⋯⋯」您... (more...)
訴願法第97條是對於已經確定的訴願決定申請再審的規定。既然原決定已經確定,便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了,也就不發生所謂「二個月」要不要停止計算的問題。 (more...)
提問所指採認或不採認證據未述明理由顯其心證的情形,都是判決理由不完備的問題,與民事訴訟法第469條第6款、刑事訴訟法第379條第14款相當,最高法院及判例歷來見解,因而認為違背法令。這種情形與訴願法第97條第1項第1款或第10款並不相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