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名詞於 Yt(認證法律人) 2018-10-24 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回到最新版本

通訊交易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1]規定,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的方法,消費者在不能檢視商品或服務的情況下,與企業經營者訂立的契約。網路購物就是最常見的例子。

 

註腳

  1.   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十、通訊交易: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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