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目前自住約30年五層樓公寓附有地下室停車場,近期發現鄰居於自家停車位內停放三輛摩托車及一輛汽車,其三輛摩托車橫向併排於汽車後方,故汽車停放完成後使其車頭突出車格並阻礙車道,因該公寓無正式管理委員會,是由多名熱心住戶自願執行維護和管理,想請問此車輛停放方式是否可先告知住戶,若不改善則依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四項處理呢?若要請主管機關處理該如何走程序呢?謝謝!
問答
你好:我想請問;我在四級機關;我想公開弊端的事會觸犯什麼法律嗎如果在職的時候公佈又或者我離職後公佈對我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刑責嗎?機關會對我進行什麼樣的法律要求?不論是否在職或辭職有什麼方式可以公開又不會觸犯的?因為我想公開的這個弊端讓我在這兩三個月遭受到職場不法侵害及職場霸凌讓我身心極度的疲憊,在機關內申訴了無數次(直接主管及首長);都沒作為;反倒讓主管對我打壓,我心臟病發時住院長達8天,回職場要申請調職也被百般刁難懇請幫幫我,謝謝您。
問答
在我國,要成立國家賠償責任的話,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因為公務員不法的侵害行為,另一種則是因為公有公共設施的瑕疵。第一種:公務員不法的侵害行為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如果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或怠於執行職務,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致生損害,國家應對人民負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種:公共設施的瑕疵除公務員的不法侵害行為可能會成立國家賠償責任外,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如果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上有欠缺,造成人民的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到損害,國家也應對人民負損害賠償責任。更詳細...
問答
昨天我租了一台共享機車騎回家租車前app上顯示電量超過55兩顆電池均有電上路不到一分鐘電量瞬間掉到15過了幾秒就變成0車子在路上突然熄火油門也催不了這條路很偏僻也沒有限速後面都是大客車我們突然停在路中間都被嚇到了這條路旁邊就是田我們連暫時停靠的地方都沒有我當下馬上就撥打客服電話打了4、5通都沒接我就撥打最近的門市電話工作人員跟我說他們「沒辦法採取任何措施」因為車子不是他們門市管理的他只能幫我查是哪個門市然後就不了了之了這段時間共享機車都還在收費(計時收費)因為這段路非常偏甚至不在它們的服務範圍內客服電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