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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房子為50年的1、2樓建物,房子名下由本人及另一共有人共有,但1樓由另一共用人使用,2樓由本人家屬使用,另一共用人將1樓加蓋佔用到水利處土地,水利處共發了四次公文要求另一共有人將一樓違建拆除,所有的公文文件都只通知另一共有人,本人從未收到任何公文文件也未被列在正本及副本的收件人名單內,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忽然收到法院通知,水利處以本人是房子共有人的身分成為被告,要求共同處理拆屋還地及繳納五年占用補償金,請問水利處認為本人是房子共用人,所有公文文件卻從未通知本人,本就沒有不履行的問題,是否可以反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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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會幫員工投保勞健保,勞保投保期間是到職當天~離職當天。一般勞工的健保費是由公司、員工、政府共同負擔,想請問是否必須當月月底還是公司員工,當月才會享有健保。如果我5/30離職,5/31已經不在公司,那5月就要自行負擔健保費用嗎?參考資料:https://twworkforce.com/2021/12/15/2022-n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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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時候,大概可以區分為以下三種情況:共同著作當二個人以上共同完成著作,且每個人的精神力創作在該著作中無法加以切割而個別利用時,這種著作就是所謂共同著作。職務著作當受雇人因職務關係而完成的著作,即為職務著作。出資著作指的是實際完成著作的人(受聘人)在他人(出資人)資金挹注下所獨力完成的著作。 不同種類著作對著作權歸屬的判斷,請見曾允君(2019)以下三篇說明:《著作權的歸屬(一)──多數人合力完成的共同著作》、《著作權的歸屬(二)──職務著作》、《著作權的歸屬(三)──出資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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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懷孕7週又4日,但男方早早就因為公事上意見分歧而封鎖我的聯絡方式我跟他頂多算同事,並非情侶目前都是藉由共同朋友來轉述給雙方我是想人流,原因是我養不起,而且目前工作行程太滿男方委託朋友跟我去做產檢,因為怕我說謊...我因此非常憤怒!還對朋友說是我要求不戴套!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事!後來我拜託他不要內射,他也不予不理會我不至於人流費用也需要騙他,他這樣憑空捏造的事,我可以提告妨礙名譽嗎?但目前針對戴套跟拒絕內射這部份的對話完全只有當事人知曉,很難採證吧?!我網路爬文得知法院不支持女方索要精神賠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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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教唆的人真的因為教唆,產生要犯那個罪的念頭,也真的去從事那個犯罪,並且達成目的的話,那麼,教唆的人會成立教唆犯喔。並不是沒有實際去執行犯罪,就可以逍遙法外。刑法對教唆犯的處理方式是,依所教唆的罪的處罰規定,去處罰他。關於教唆行為與教唆犯,請見本站文章:簡介教唆犯:「慫恿他人犯罪」也是一種犯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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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弟弟共同持有目前的房屋目前我與母親跟姐姐同住弟弟因某些因素已搬離姐姐男朋友已多日居住造成妻子因有外人不安情緒下先搬離而母親無我的同意下擅自將家中鑰匙給與姐姐男友弟弟則因不想得罪母親姐姐並搬離不想管理該事並表示母親說了算請問各位大大有什麼方式可供將該人合法驅離或是合法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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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是上下兩層樓上住親戚我們住樓下房屋是樓上親戚跟爸爸共同持有近年來樓下的我們家不斷漏水一直修也修不好漏水問題是在樓上但樓上的不想修不幫忙一直擺爛我們跟樓上親戚感情也不好請問有什麼法律途徑能要求樓上親戚整修漏水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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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被裝針孔攝影機1、房屋共同持有對方能在客廳等地方裝針孔嗎?發現後提告對方妨礙秘密對方堅持他有權裝針孔對方反告我提告他是偷竊記憶卡?這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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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先生婚後有共同出資購置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在我的名下,請問在先生過世之後他與前妻生育的子女有權利來向我就我與先生的婚後財產請求繼承的權利嗎?其前妻子女對我的其他婚後資產有請求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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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社區小公園被鄰居堆放大量物品,其中不乏回收物,並放滿花盆植栽,反應里辦公室後,里幹事回覆,因公園為附近公寓住戶之共同持分之私有地,所以無權改造。因社區無管委會,所以應該向哪個主管機關反應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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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IG對話顯示是是情侶雙方共同買東西但是付款和收件人的名字都是同一個人但是被對方拿收件人的證件領走了,那收件人可以提出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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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您反映『身心障礙業務-政府枉顧身障人士的個人權益』1案,提及「申請個補助還要審核其他家人..」乙節,向您說明如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審核係依據社會救助法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其中有關應列計人口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規定辦理,須列計前開相關家人財產。另您所申請案件(本府業於113年2月5日上午9點10分致電向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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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多年前向鄰居承租了目前在住的房子,一開始我們並不知道這間房子的產權這麼複雜,只知道有3個人共同持有,但是我們租金都是固定給其中一位,收租那位說會分配給另外兩位產權人,就這樣我們租了多年,直到今年其中一位持有人說他已經標下其中一位的產權,但是從去年都未收到我們的租金,要求我們從他買下產權的那個月份補足租金,另外我們也必須每個月給他租金,也就是說我們必須給原本的收租人租金3000之外,還必須再給買下產權的人租金5000,就是一個月要給兩個人不同的租金也必須補足從買下產權那個月份起開始的租金這樣的事情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