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您好,被告在開庭中提出其它國家的判例,以及請檢察官提出證明被告違反憲法第22條的證據,但是過程中,法官不斷的亂動怒,拍壓克力板還叫被告不要住台灣。個人覺得法官是有意在干擾被告的思緒,還在抱怨說我是下午第一個案子,後面的都不用審理了,但是大約才開20分鐘的庭,如果法官沒有打斷被告,應該可以更快結束。我想確認的是,法官可以這樣兇被告嗎?今天被告的平等權、自主決定權、隱私權被侵害,然而又沒有危害到公共利益以及社會安全,頂多就是被告自己受到傷害(但是沒有發生此事,也沒任何人受到傷害,因為自己家裡一人),可是...
問答
被告不得上訴。檢察官不得單獨就被告有罪部分提起上訴。其餘部分,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惟须受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限制;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须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逻送上级法院」。刑事妥遠審判法第9條:除前條情形外,第二審法院维持第一審所為無罪判決,提起上訴之理由,以下列事項為限:一、判決所適用之法令抵觸憲法。二、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三、判決違背判例。刑事诉訟法第377條至第379條、第393條第1款之規定,於前項案件之審...
問答
甲起訴乙請求為一定之給付,經第一審法院以無理由判決駁回。甲不服提起上訴,於第二審程序進行中經乙之同意,撤回起訴。後來甲復提起同一訴訟為何不得提起?
問答
目前擔任生技公司銷售人員,因原店點撤櫃後,公司安排跑3個點,也跑了一年,因居住地址在基隆離上班地點其中一個地點是新北蘆洲區交通不便也無交通補助,目前因疫情較不好找其他工作也接受,而近期公司又不定期要求支援其他店點任意調點支援有時ㄧ個月跑5家,請問公司這部份是否有違法?
問答
民事訴訟法第400條除別有規定外,確定之終局判決就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關於這個法條,想以下面這個例子,來請教問題。甲有繼承人A、B、C、D四人,甲去世後在繼承人等完成遺產分割前,A、B主張C在甲生前未經甲同意、偽造甲之簽名騙取印鑑證明進而將原先甲名下之房屋過戶到C名下等為由,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請求權)起訴要求C回復原狀,後經法院調查甲生前確實有贈與C房屋之意思而駁回A、B之訴確定在案。如果A、B想以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請求權)、第767條再來告一次,是否可行?
問答
某甲集合多數持分持有人以民法第823條第1項及第824條第6項訴請(A)合併分割數筆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B)分割單筆特地農業區之桐木用地與(C)分割已公告之都市計畫內預定道路及住宅區之農地。所提之分割方案,分割後土地大小不一,多數低於0.25公頃。因多數土地為89年01月04日之後除繼承外,尚有多數持分取得原因為三等親內之買賣/交換/贈與,請問是否仍符合農發條例第16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排除情形訴請法院進行分割。
問答
甲方=父親。乙方=母親。丙方=甲乙雙方未婚所生之子請問丙方出生後都一直由乙方撫養,甲方跟乙方沒有婚姻關係,有簽署一份由律師見證的協議書,並要求甲方每個月需探視丙方一次並限制時間,若甲方不行使探視,乙方是否能用任何法律條文來讓甲方「強制執行」探視的動作?另外請問,甲丙雙方有驗過DNA確認過甲為丙方生父,並且甲方也依上述律師見證的協議書上寫的條文內容每個月給予撫養費用,請問這樣丙方在法律上是否為甲方的「婚生子女」?
問答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臉書公布,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間——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其中引發合憲與合法性爭議的為第一點的「邊境檢疫」措施,該措施要求「所有」入境旅客,不分「本國」與「外國」人、來台目的,於境外「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台。該公告並指出,這個限制國人登機的工作將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執行。也就是說,就算是我國國民,不論有無症狀,都必須自行在國外設法取得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如果來不及取得登機前三日的報告,或者是呈現陽性反應(不論是否為偽陽性)...
問答
台南市政府推動「鐵路東移」計畫,被沿線居民認為市府和交通部涉嫌「毀人家園」,訴願撤銷都市計畫變更被駁回後,居民再提行政訴訟,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並無不法,駁回居民之訴,但仍可上訴。新聞網址: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27356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又稱南鐵東移案),今(13)日清晨強制拆除沿線3戶拒遷戶,反南鐵東移自救會昨晚發起守夜擋拆,最後清晨時擋拆失敗。長達9年多的南鐵抗爭史劃下句點。新聞網址:https://www.google.com/amp/s/www.thenewslens.com/a...
問答
我查資料的時候,看到有一些規定被政府法令資料庫歸類為「實質法規」。丟到google後,跳出來第一個結果是「實質意義之法規命令(以下簡稱實質法規命令)法制作業規範」。請問「實質法規」就是「實質法規命令」嗎?什麼是「實質法規命令」?謝謝。
問答
109年9月7日,在民生西路45巷的文昌宮,在11弄用辦桌,把整個道路都占用了,而他們剛好就在我家的門口辦,但是我今天早上要出門騎車的時候,文昌宮辦桌人員先是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擅自將我的機車移動,再來要下班的時候,要回家時還禁止我進去,我家就在固定在那邊,叫我不回家那我要去哪?,文昌宮這樣已經不只一次了,這次是真的太過分了,道路明明是公共的,文昌宮為什麼可以這樣做?文昌宮也沒有事先做公告,道路也沒有作申請使用的告知阿
問答
看求職網站上的徵才公告,例如專車司機、會計、業務、看護、精品銷售人員之類的行業,會要求要申請「良民證」,良民證是什麼東西呢?有哪些行業可以要求求職者提供良民證呢?
問答
您好,因稍早有與他人(計程車司機)發生爭執,想請協助看完以下事發經過後,給予我建議,若我向對方提告,對我本身的是否適當?方才上班途中,於巷子十字路口中,我要直走,對方屬橫向的直行,因對方車速稍快,所幸我立即緊急煞車,無任何碰撞,當下我並無任何挑釁動作,靜待等對方離開,並無要惹事生非之意,但對方卻降下窗戶,指責我車速過快便要駕車離去仍正在消化驚嚇中的我,頓時像被火上加油,我便按了喇叭,他倒車回頭,我反質問他的車速且告知我要報警,不要離開!他又回罵了幾句後又要離開,迫於怕他跑掉的心態,緊急當下,我便...
問答
在實體專櫃購買保養品銷售人員宣稱保養品和彩妝都是天然成分孕婦可以用回去針對成分在查詢後發現有些成分是孕婦不能用的想退(商品皆未拆封)因為不敢用店家說實體店面消費無7天鑑賞期清問我該怎麼辦?
問答
考生甲參加大學學科能力測驗之「入學考試」,在考試期間違規,監考人員依「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之簡章規定(「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以予扣分。請問:(一)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法律地位」為何?又是否為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受託人(團體)?(二)考生甲若不服該考試規則,是否能進行「行政爭訟」?我國司法實務(釋字、判例、聯席會議)有何見解?(三)承上題,假若可進行爭訟,其「訴願管轄機關」為何者?又「訴願管轄機關」變更或撤銷該處分時,考生甲應以「誰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時,「...
問答
一、「司法程序」將有什麼變革?其「第一審」是否包含行政訴訟庭之「行政訴訟簡易程序、交通裁決事件」等案件?二、成為國民法官其一條件之連續居住「地方法院管轄區域」4個月以上如何判定?例如「台中地方法院」是指「整個台中市」嗎?
問答
發生車禍,我希望記錄車禍現場第一時間發生的事情。在未經任何人同意時,我可以錄音記下警察、雙方當事人談話情形嗎?那麼可以錄影嗎?或是我必須經過警察、對方同意,才能錄音或錄影?
問答
一、本人與賣方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第10條約定:「本預售屋之建築工程已於民國106年10月12日開工,開工後590日內取得使用執照。…賣方如逾前款期限未取得使用執照,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二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詎料,賣方於109年3月3日始取得使用執照,並向本人表示,依買方繳交第一期房地價款日期,倘超過590日,才給付遲延利息。請問賣方就取得使用執照之遲延利息計算,是否已違約?二、另,合約第12條約定賣方取得使用執照,接通水電後應通知買方進行驗屋手續,惟賣方拒絕買方授權第三方驗屋公司去驗屋,說房屋...
問答
甲在Youtube上看到乙的頻道,上面一系列的影片標題顯示著乙的學校、科系、課程、學號、姓名,影片是設為公開的。而甲將這些學校、科系、姓名用google查詢,在搜尋引擎的第一頁即查到「履歷表」項目,該履歷表為一頁式網頁,有乙的姓名、學校科系、服務過的單位、人生格言等資訊。甲將該履歷表的作者姓名、學校科系、服務過的單位、人生格言留言在乙的影片下方,並詢問乙這是否是乙,請問這樣是否違反個資法?
問答
曾經有看過外籍富商撞死送報生後被判決有罪,卻潛逃出境,需要跟外國政府爭取引渡的新聞。又或者是曾經轟動一時的第一銀行盜領案,當時的車手也曾經被判刑。那麼,外國人在臺灣犯罪,要怎麼樣才會在臺灣被處罰呢?公視新聞網(2019),《林克穎酒駕撞死人潛逃確定引渡無望》,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49926。公視新聞網(2017),《一銀盜領案安德魯3外籍嫌各判刑5年》,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47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