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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中間收入?(見圖1)圖1要求原雇主補發薪資,卻被扣掉的「中間收入」是什麼?資料來源:林冠良/繪圖:Yen(一)中間收入的意思對於這類雇主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勞工上班的情形,雖然依法勞工仍然可以請求給付工資,但有3種情況是雇主給付工資時可要求扣除的。其中一種就是勞工在這段期間,因為不用上班而找到新工作、獲得新的收入,這份收入法律上稱為「中間收入」。舉例而言,像實務上曾經有位勞工在離開原公司後,轉為自己種植生薑,而所獲得的利益,就被法院認為是屬於「中間收入」而可被扣除。(二)為什麼中間收入需要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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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一個發財夢,每次看到威力彩頭獎落空好幾次,彩券行門口就會開始大排長龍,大家想成為幸運兒。不過大家可得注意,有時新聞上看到的獨得10億,可不代表中獎人真的能拿到這麼多喔!(見圖1)圖1中了抽獎摸彩、公益彩券的獎項,還要繳稅?資料來源:吳俊志/繪圖:Yen一、尾牙摸彩也得課稅?尾牙摸彩常常是上班族一年最期待的日子,當然重點不在尾牙吃什麼,而是公司的最大獎獎落誰家。不過要是你幸運中了最大獎,隔天公司會計就會提醒你記得繳稅,這時的大家通常都一臉困惑,尾牙摸彩中獎也得繳稅?(一)尾牙摸彩會先被課稅?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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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營利組織是什麼?提到「非營利組織」,很容易望文生義而理解為「不以賺錢為目的」的組織,但較正確的理解應為「不以分配營利為目的」的組織。這類組織通常具一定公益目的,舉凡文藝、宗教及學術等目的均屬之,只是為了組織永續發展,仍可以持續營運甚至產生盈餘,但它的盈餘並不像公司、合夥等營利事業,可以分配給股東或合夥人,而是要繼續投入組織作為實現公益目的之用。二、藝文類非營利組織有哪些型態?在我國法律架構下,藝文類非營利組織的型態大抵可歸納為三類,申請人可依自身發展需求,選擇適合的方式設立:(見圖1)圖1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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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興行業的課稅原則近年來因為智慧科技的發展,新興行業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但其實在課稅上,基本上不會脫離兩個大方向:首先,新興行業的誕生通常是為了要滿足消費者的某個需求,進而賺取所得,此時不論是個人或是公司,原則上只要有所得就要繳納「所得稅」。另外,從事營利行為,不外乎是提供商品或勞務,進而創造附加價值,此時政府就會針對營利行為創造出來的附加價值課徵「營業稅」。二、網紅、Youtuber的主要繳稅項目(一)綜合所得稅網紅所賺取的所得來源可能很多,例如廣告業配、影片播放平臺、直播平臺、演講收入等等提供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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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包裝的交易行為樣式層出不窮,在上一篇提到了社會上出現的大部分態樣,小則違反民事,大則違反行政、刑事等經濟法規,因此面對違法多層次傳銷,筆者建議讀者可以從三方面法律角度思考。(見圖1)圖1親友找我加入直銷,有哪些法律上可以注意的事?資料來源:何剛/繪圖:Yen一、合法的公司設立或報備不等於合法的商業行為多層次傳銷企業為了爭取消費者的信任,通常會以公司的型態拉攏消費者加入,並且會以「公司既然合法存在也經過報備,那商業行為必然沒問題」的理由說服消費者投入,但須注意,在我國對於商業組織型態(譬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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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合法房屋證明土地是國防部公有土地目前房子被毀損跟竊佔還有不當得利國防部的撥地同意書遺失98年之前已經繳過房屋稅,98年後就沒繳稅了,目前房屋不到現值10萬不用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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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相互間來往公文的名稱是「函」(見公文程式條例第2條第1項第4款)。行政機關本於主管權責,為了協助下級機關執行法律,用公函向下級機關提出必要的「釋示」,供作處理事務的依據,稱之為「函釋」。這種解釋性的行政規則(見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對於沒有隸屬或業務監督關係的機關或法院,並無拘束力。舉例來說,財政部函釋某種所得要課稅,稅捐機關發出繳稅通知書,納稅義務人有不同意見,提起訴願失敗,於是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行政法院認定依法不該課稅,當然有權撤銷課稅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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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需要這個申請書呢?納稅義務人在繳交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有溢繳稅款,或是有對報稅規定不熟悉,導致報稅時有漏報、需要補稅的情況,會需要這個申請書。申請書的來源所得稅退、補稅款申請書,來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2015),《所得稅退、補稅款申請書》,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稅捐稽徵法第100條:「I納稅義務人每年結算申報所得額經核定後,稽徵機關應就納稅義務人全年應納稅額,減除暫繳稅額、未抵繳之扣繳稅額、依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計算之可抵減稅額及申報自行繳納稅額後之餘額,填發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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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職業上必須穿著的特殊服裝的費用,是薪資所得者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果不想依照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扣減計算,可以選擇舉證扣除的必要費用之一,例如醫師購買醫師袍的費用。其他的可以核實扣減的費用還有「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註腳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1款第1目:「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減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2薪資所得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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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與自身專業能力有關的訓練課程的費用,是薪資所得者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果不想依照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扣減計算,可以選擇舉證扣除的必要費用之一,例如土木技師付費參加土木技師公會舉辦的課程所支出的費用。其他的可以核實扣減的費用還有「職業專用服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註腳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1款第2目:「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減除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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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工作上需使用的書籍、期刊、資料庫等工具所支出的費用,是薪資所得者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果不想依照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扣減計算,可以選擇列舉扣除的必要費用之一,例如律師購買六法全書。其他的可以核實扣減的費用還有「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註腳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1款第3目:「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減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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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財產如何分配,要看夫妻間採用何種夫妻財產制來決定(例如: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法定財產制)。(見圖1)圖1離婚時,夫妻財產分配的三種方式資料來源:王如玄/繪圖:Yen一、夫妻採用「約定財產制」時,離婚分配財產方式「約定財產制」有兩種,一是「共同財產制」,另一是「分別財產制」。在「共同財產制」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各自取回結婚時的財產及特有財產,至於婚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共同財產,應該歸雙方公同共有,除非另有約定,否則一人一半,此時,夫妻雙方可協議分割共有物,協議不成時也可請求法院予以裁判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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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近日回絕北京要求「引渡」臺籍詐欺犯;新南向政策推動後,越南簽署許多自由貿易協定成為許多臺商往東南亞投資的首選;臺灣人在國外繳稅,租稅協定能避免在臺灣又被課一次稅。其實每個人的日常或多或少都受國際條約的影響,只是有待大家發現和了解。一、國際條約簡介條約,本質上就是國家之間的契約,記載著雙方應該遵守的權利義務;但是不同於企業或個人之間的契約,國家之上沒有統一的立法或執行機制。根據長久以來的國際社會經驗,發展出一套國際法法源的制度,作為解決紛爭的依據。其中「條約」是不同國際法法源裡最常見的一種,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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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是屬於廟地約33坪,廟方的大老叫我父親就住在那邊自己搭房子住一住就70年,當時一些老人也沒有寫書面租借就口頭上答應,而這些庙方老人及我父親都已經去世了,近日內廟方來找我們說,這塊地是他們的要我們還給他,而圖地上有我們蓋的房子平房,每年都有繳房屋稅,我們如果不搬的話在法律上會構成什麼罪?我們可以去登記合法持有土地權嗎?事隔70年我們也提不出什麼證據?當事人都已去世,唯一的證據就是房屋稅的繳稅證明單及我父親的死亡除戶證明上面有寫說什麼時候搬入這裡住,請幫忙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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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解」在法律上有什麼效力?(一)什麼是「和解」?當雙方希望能夠儘早結束已經發生的爭執,或是為了防止爭執發生,而訂立的契約,就是和解。一旦雙方達成和解,就要依照和解契約履行,而且已經說好要拋棄的權利,就不能夠再請求。和解原則上不能夠反悔,除非和解所依據的文件有遭偽造、變造,或是和解的事情早已經過法院判決確定,或對於對方的當事人資格或和解內容的重要爭點有錯誤理解,才能夠撤銷和解契約。圖1車禍和解,拿到和解金後,還可以再領到全部的強制險給付嗎?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二)為什麼車禍雙方的和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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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經濟犯罪,根據「法務部調查局重大經濟犯罪案件認定要點」的內容,可大致分為三類:達到一定的被害人人數或被害金額此類重大經濟犯罪,包含刑法詐欺、侵占、背信、重利罪,以及破產法第154、155條的犯罪。犯罪被害人的人數或被害金額達到法定數額的話,屬於重大經濟犯罪。被害金額達200萬以上此類重大經濟犯罪,包含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稅捐稽徵法第41-43條、商業會計法第71條、管理外匯條例第22條,屬於重大經濟犯罪。其餘足以危害經濟發展,破壞金融安定的犯罪此類重大經濟犯罪,涵蓋相當多特別法的規定,按照犯罪時的社會狀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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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制度的功能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制度的功能在於,解決因不法或違法行為而造成的損害,應由誰來賠償,並且界定出賠償的範圍。二、侵權行為的種類(一)不同的侵權行為,民法交由不同法條處理。為了讓大家更認識此制度,有必要介紹侵權行為的種類。一般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中包含了三種侵權行為的類型(表1),分別如下: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本文先介紹此類型,以下其他類型將於後篇文章中介紹。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損害他人利益(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
專區 - Podcast
在臺灣,除了自己烹調煮食之外,外食也相當的發達,其中除了餐廳以外,夜市、市場,甚至是辦公大樓或學校附近都可能出現賣食物的攤位,甚至是容易移動的攤車,賣著熱騰騰的蔥油餅加蛋、臭豆腐、雞排、烤香腸,或者是冰品冷飲。除了品項多元之外,時段分布也相當廣泛,飢餓的時候,要找到攤販來滿足我們的身心靈,是相對容易的事。然而,這些再常見也不過的攤販,真的可以出來擺嗎?萬一吃出問題怎麼辦?為什麼有時候會看到攤車在夜市裡大風吹?其實攤販涉及到的法律問題相當多層面,而且雖然我們習以為常,但背後仍潛藏有道路使用、食品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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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一)卡債、信貸風暴推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誕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是在2007年6月8日三讀通過,並於2008年4月11日施行。制訂這部法律的原因,是當時臺灣各大銀行為求增進績效及營業利息收入,短時間內大量推出信用卡、現金卡、信用貸款等等產品,且審核資力階段異常寬鬆。而初次辦卡的人,很多並不知道動用循環利息下的債務累積是很可怕的:信用卡、現金卡的循環利息平均都接近當時法定最高利率年利率20%;信用貸款年利率也差不多8%到10%之間。如此日復一日後,很多持卡人於消費時忽略節...
問答
108-109年期間,原名下房子供親屬登記房子營業,而簽訂每月2千元租金,該親屬亦實際居住於該處,因當初好心口頭上答應簽契約但不收錢,亦沒有保存契約,現手上僅有繳稅證明我有租金收入,不知能否追討這些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