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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沒檢查出胎兒異常狀態時,如果醫師的醫療行為符合「醫療常規」,原則上法院會認為醫師已經盡了必要的注意義務而不用負責;相反地,如果醫師確實有醫療疏失,孕婦則可以主張權利、請求賠償。以下分別依照醫師是否要負責,提出正反兩面的案例:一、醫師沒有疏失、不用負責的案例(一)以常規超音波,未檢查出肢端異常(指、趾異常)、小耳症等這部分是醫師以常規超音波產檢,沒有檢查出胎兒有肢端異常(指、趾異常)、多指症或小耳症等發育異常,孕婦認為醫師有過失,提告要求賠償的案例。法院認為這些案例中的醫師沒有檢查出胎兒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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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本票?本票上應記載什麼?「本票」是票據法上的一種票據,簽發本票的人,應該要在本票上所記載的指定期日「無條件」將指定金額給付給持有本票的人。目前在商業習慣中,本票時常被債權人用來擔保債務人能確實償還債務。本票要能夠生效,最重要的就是本票上的「應記載事項」要記載清楚。本票一定要有的內容包括:(一)發票人簽名(二)表明票據為「本票」的文字(三)一定的金額(四)無條件擔任支付(五)發票年、月、日至於其他如受款人、發票地、付款地、到期日等資訊,即使沒有記載,也不會讓本票失效。不過,為了降低產生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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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什麼要限制重複投保?什麼是複保險?(一)限制重複投保的理由保險與一般賭博最大的不同,在於保險契約中存在「保險利益」,換句話說,給付保險金(俗稱:理賠)的原因,在於發生保險事故後來填補被保險人所受的損害,而不像賭博只是僥倖獲得財物。因此,如果任何人都可以因為保險事故的發生,獲得超過所受損害的保險金,將可能導致道德危險。簡單來說,可能會有人為了獲取高額的保險金,而很不道德的、故意使保險事故發生。例如:砍掉自己的手指、手掌等。保險的目的是填補被保險人所受的損害,不是一種賺錢的方式,為了避免道德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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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敘述,購買的步驟應該是:先網路上看到鞋子的圖片與影片,但沒有表示鞋底品質,接著在實體店面試穿,看不到鞋底,心中決定要買這雙鞋子,向實體店家表示要預購,並且付了一筆訂金,到實體店面取貨,向店員反應鞋底沒有止滑紋路,店員表示鞋子的品質本來就是沒有止滑紋路。把鞋子帶回家,想退回鞋子並取回訂金。以上順序如果有誤,再麻煩告知。可能會影響判斷結果。 首先要釐清的問題是,這樣的購買過程,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7日內可以無條件退貨的通訊交易?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沒有辦法實際檢查商品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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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問題,可參見︰「物之瑕疵擔保(一)──意義、認定,並以凶宅為例」、「物之瑕疵擔保(二)──以海砂屋與壁癌為例」、「物之瑕疵擔保(三)──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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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凶宅屬於民法物之瑕疵,視情況可以解除契約或要求降價,如果賣家是故意不告知是凶宅,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且賣家可能涉及詐欺罪。如果是在轉租的情況下租到凶宅,房客可以選擇撤銷租約並要求返還租金,或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詳細請參考:喬正一(2019),《付簽約金或訂金之後才發現買或租到凶宅,可以要求解約並加倍退還簽約金或訂金嗎?》。關於凶宅的定義及範圍可參考:喬正一(2019),《什麼是凶宅?》,及喬正一(2019),《凶宅的範圍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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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回應大樓(地上13樓)除了窗框,餘無做防水工法(目前屋齡5年)……,有部份住家有由外牆滲水造成壁癌及大片水痕現象,怎麼辦!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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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物之瑕疵擔保(一)──意義、認定,並以凶宅為例」、「物之瑕疵擔保(三)──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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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父母自小離家,多年後突然要求扶養費,可以不付嗎?資料來源:郭靜儒/繪圖:Yen一、父母在什麼情況可以請求子女扶養?(見圖1)依照我國民法規定,並不是爸爸媽媽老了或退休,就一定有權利可以要求子女扶養,還必須符合「沒有足夠的財產維持生活」的要件。例如爸爸媽媽雖然已經退休而無工作收入,但如果名下有多筆不動產、或是有固定的租金收入等狀況,表示他們是可以靠自己的既有財產生活,此時就沒有權利要求子女扶養。反之,如果爸爸媽媽名下無財產也無收入,生活確實有困難,就可以要求子女扶養。而回到以上案例,經過調查,A的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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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後該怎麼辦?(見圖1)圖1車禍後該怎麼辦?資料來源:李侑宸/繪圖:Yen(一)要先報警處理喔不幸在路上發生車禍了,該怎麼辦呢?首先,只要發生車禍,請一定要留在現場並且打電話請求警察到場協助,因為法律上是禁止發生事故後離開現場的。尤其事故現場如果有人傷亡,刑法要求發生車禍的雙方駕駛,不論當下有無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等待警方確認完才可以離開,若直接離去就可能背上刑事責任!(二)警察會初步判斷責任歸屬警方到場後,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會觀察事故地點的周圍環境狀況、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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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委任的律師若擅自認諾對我方不利的事項,有損當事人的權益,當事人可以主張無效嗎或其他救濟方法嗎?事情是這樣委任的律師於言詞辯論庭的時候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擅自在法庭上答應對造應給付的金額可以扣除約六萬元事前沒有知會我事後也未告知我直到我要求看言詞辯論筆錄的時候才發現這件事我有問過律師但他說法含糊不清,也不太理會我的疑問且那一庭已經是最後一次言詞辯論沒多久後就宣判了也因此第一審判決書出來我方應得金額平白無故減少約六萬元不知道這樣的情況,可以主張律師的聲明無效嗎?或是在上訴的時候針對這點聲明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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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fb平台購買美國代購商品有瑕疵代購因我是分段錄影而不給退貨代購要求我要有完整錄影才會處理退貨,我已報消保會,但消保會第一次有去函要貨代提供業主地址,電話,都没有回覆,我又再申訴第二次,請問代購的不提供地址,電話,消保處有辦法查嗎?而且如果我要申請消費訴訟没業主資料我要怎麼填寫,目前我只有貨運寄件人資料跟匯款人帳戶還有姓名,我該如合處理呢?目前才剛申請第二次二審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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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租賃期間,房客可以提前終止租約,且房東不得要求任何賠償中的第三點「租賃住宅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健康瑕疵是否有包含二手菸呢?目前為入住的第五個月,租約一年,上個月開始屋內晚上到隔天凌晨,每日約12小時,不間斷充滿濃厚菸味,已請專人察看,並非由陽台或室內管道間傳出,而是由樓地板散播菸味,因此為獨立套房,其他間房客並非向我的房東承租,房東無力勸阻。本人因支氣管、呼吸道天生容易發炎,購買萬元的空氣清淨機來紀錄空氣品質數據,檢測發現天天皆在「不良與非常不良」的指示燈間徘徊,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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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切結書人參加貴校辦理之代理教師甄選,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或聘任資格,倘涉及偽造文書或違反聘約,願意負相關法律責任,特此具結。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二、冒名頂替。三、經通知錄取,未依規定時間報到。四、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五、所具學歷為外國學歷者,經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要點規定查證有不符或不予認定情形。六、有違反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相關法規所規定情事。七、有涉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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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件事情中,商家必須在約定時間交貨給客人,商家是債務人,客人是債權人。如果債務人無法如期清償債務,債權人可以求償。詳細求償方式請參考文章:洪瑄憶(2019),《店家無法將約定好的商品如期交貨,我該怎麼辦?——什麼是給付遲延?》。
辭典
是對於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的個人或團體,所無償提供的動產、不動產、沒有對價的給付、債務的免除,或是其他的經濟利益。不包含加入政黨需要繳交的黨費、會費,或者是擔任義工服務。政治獻金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捐贈,如特定企業、團體,未具選舉權人,依法不能捐贈政治獻金。而可以收受政治獻金的人或單位,只限於政黨、政治團體及準備參選的人。若想進一步了解政黨或特定政治人物收受政治獻金的狀況,可以到監察院的《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進行檢索。註腳政治獻金法第2條第1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政治獻金:指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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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彭雅立回答)先簡單告訴大家結論:刑事上,如果買家網路下標的時間點並沒有明確真心想要讓賣家受損,或是沒有使用詐術,或是賣家財產上並沒有受到損害的話,買家一般不至於成立刑事犯罪喔。至於民事上,網路賣家面對遲延取貨造成自己運費損失的買家,通常最多只能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或是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區分刑事與民事責任說明如下:刑事責任刑法怎麼說?由於刑法對人民侵害程度甚大,沒有必要的話盡量不要動用到刑法來處罰人民,刑法禁止的行為多半會是比較嚴重的行為(像是剝奪行動自由或是偽造文書)...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汽車維修業者與需要修車的消費者會需要。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對於特定行業的定型化契約,會由主管機關訂定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保障消費者權益。而汽車維修也有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這個範本是依此訂立出來,供委託修車的消費者、維修汽車的業者雙方參考用。重點包含:(一)業者維修前的告知義務維修業者要在維修前將維修項目及費用告知消費者,且必須經消費者同意後才可進行維修。如果是在維修中發現約定以外的的維修項目待修或超過預定維修費用時,仍應先告知消費者,經其同意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