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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你不是讀法律的嗎?為什麼不能幫我回答這個法律問題?」「我只想要知道大概,你說我這樣會要賠嗎?大概就好」你是不是也有問法律人問題,被打迷糊仗的經驗呢?那些法律人為什麼那麼小氣,回答「會」或「不會」,有那麼困難嗎~在這集裡,法律學子Henry將與民眾代表Yt正面對質,把彼此那些不解與真心話說.出.來!-【我們聊了這些】.02:00法律人有夠小氣,問一下真的會怎麼樣嗎?.15:25你的一個法律問題,可能不是「一個」法律問題.17:50怎麼樣讓司法黃牛、假律師現出原形?.22:20不好問學法律的朋友,那遇到問題可問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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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女)16歲有文字上以及口頭上同意與B(男)18歲發生性行為(口交),但完事後一段時間覺得不行,她父母向檢察官提起告訴,前提是雙方分手後,而且A欠B錢,而女方同意以性行為來還債,會成立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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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韓籍偶像常常被台籍的酸民說"娘炮,塑膠,長得醜"或是"沒生殖器",身為他的粉絲(台籍)看到酸民的言論實在覺得很不舒服,最近看到我偶像在韓國的粉絲團對一個韓籍的酸民進行了提告,讓那個酸民必需付2500美金的罰款,所以想問一下,請問和偶像不同國籍的粉絲,能為不同國籍的偶像對和自己同國籍的酸民提出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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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以LINE私訊「不會到之前居住地就要報警」,是否造成了恐嚇罪?他人在LINE群組罵「智障」,是否造成了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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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換地點工作的關係,沒辦法繼續住在現在承租的房間,可是距離租約到期還有好一段時間,而且也不想跟房東討論提早結束租約,比較想把房間直接轉給其他人住。請問我可以當二房東轉租嗎?還是說一定要先經過原本房東的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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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買方沒有問,我就沒有特別說,這樣我還是會成立詐欺罪嗎?可是買東西前,買方自己需要作一些功課。賣方也不太可能把產品一五一十所有細節都先說完。怎麼判斷消極不去作特定的行為,會不會成立詐欺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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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婚生子女?(見圖1)圖1婚生子女示意圖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所謂「婚生子女」,是指「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也就是「在生父母為彼此配偶(即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受胎後出生的子女」。一般夫妻在結婚後懷孕所生下來的孩子,都是屬於此種情形。反之,就稱為「非婚生子女」。二、「推定」為婚生子女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換句話說,是否可以推定為婚生子女,是以「受胎時點」為判斷基準(不是出生的時間),只要受胎的時間點是在「婚姻關係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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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打擊錯誤」?(見圖1)圖1什麼是「打擊錯誤」?資料來源:洪偉修/繪圖:Yen「打擊錯誤」(或者也有稱打擊失誤)是一個學理上的名詞,並未明文規定在刑法條文當中,但司法實務並未排斥此概念,而有引用此概念的判決存在。簡單來說,就是一個人原本要對某個目標(目標客體)犯罪,卻失誤而讓目標以外的人或物(實害客體)受到損害。這個人對目標客體的犯罪行為雖然沒有成功,但涉及到故意未遂犯的責任;對實害客體造成侵害,則會涉及到過失犯罪。以本文案例說明,就是A雖對B開槍,但卻因為開槍彈道等因素,導致C被流彈打到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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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件座位糾紛當下在公共場所用餐,因為防疫期間必須有隔開一定的距離當時旁邊座位一家為五人,硬是坐過來我的對面我小孩的旁邊。我因防疫期間,本不是我家人,不願讓對方坐下,於是委婉告知因為防疫期間,不方便有其他人坐在同桌。對方硬要強調別人也是坐三人我回答:那是別人跟我不相干她接著說:你也不看看妳自己的嘴臉小孩在旁邊我答:我嘴臉怎麼了,妳怎麼不要看看自己的嘴臉,是否要拿面鏡子照照看對方家人硬是把她拉走,於是又跑回來直接坐在我的旁邊(我當時有嚇到)她說著:我就要坐在這邊不行嗎?我當時,實在覺得秀才遇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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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30歲的男性,自小學比較有記憶開始就長期遭到家裡兄長的言語和肢體霸凌,因兄長的年紀比我大六歲,在國中發育前兄長一直有著比我高出3~40公分和將近大於50公斤的身材優勢,會不斷以言語責罵我很笨,不會念書,神經病,會得性病,長很醜,以後只能上流氓高中家裡蹲大學之類的用詞,也常用髒話或是諧星藝人的名字說我長得很像,只要從外面學到什麼罵人的用語或詞彙,回家之後全部都在我身上使用一遍。肢體暴力方面更多,舉凡他心情不悅、爭搶東西,甚至是當他辱罵我而我回嘴時,都會遭來一頓暴打,甚至曾經從背後以十字固定的方式勒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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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過平台上有關一罪不二罰的原則後想問如果某甲成為詐騙集團之人頭帳戶涉犯洗錢罪,而此帳號被詐騙集團多次利用,獲得了許多來自不同受害者的金錢。若這幾名受害者於不同時間點提告,檢察官又沒有併案處理而移請法院判決後,後續尚未判決的案件是否適用一罪不二罰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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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告訴狀郵寄地檢署後,一般多少天會有回函?10個工作天都沒有回函要親自去按鈴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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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告訴後,要經過檢察官的偵查,認為被告有犯罪嫌疑,才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用淺顯易懂的話來說,檢察官才是「原告」,告訴人沒有當事人的地位。二、提起自訴後,自訴人就直接成為「原告」,取得當事人的地位。但是,提起自訴ㄧ定要委任律師作代理人,這是要花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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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今天有個陌生人跟了我走了快一公里的路然後把我攔下找我麻煩甚至有惡言相向及恐嚇我,這兩個法條可以幫我處理他嗎?如果成立的話,我可以再加他恐嚇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