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我在網路上聽到一首曲子,想將它當作我拍攝短片的背景音樂,但試過各種方式,還是查不到這首曲子的創作者是誰。網路上顯示曲子的上傳日期是2019年,應該還在著作權保護期限,在找不到創作者情況下,我可以直接利用嗎?或是該怎麼做才能合法利用呢?
問答
因台灣的著作權年限是著作人死亡後50年,但許多國家的規定是70年請問若作者國籍和作品創作地都在適用著作權70年的國家(例:英國),在作者已死亡超過50年但未滿70年的情況下我是否能在台灣合法使用此人的作品?
問答
手邊有歷史悠久的黑膠唱片,已經無法確定歌曲的著作權人是誰(創作者或是出版黑膠唱片的公司),我可以自行轉成數位檔案保存嗎?數位檔案可以上傳到Youtube,或是對外販售嗎?
辭典
不明著作也稱為「孤兒著作」,是指著作的著作財產權可能還在保護期間,但是想要利用的人盡一切努力尋找,都無法確認誰是著作財產權人;或是知道著作財產權人是誰,但用盡一切努力仍然無法聯絡上他。依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規定,遇到不明著作時,想要利用的人在盡一切努力仍然找不到著作財產權人,可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繳納規費,經過審核許可,並提存使用報酬後,就可以合法利用不明著作。延伸閱讀:法律百科問答(2020),《我試過各種方式,都找不到一首曲子的創作者,我該怎麼做才可以利用它呢?》。註腳文化創意產...
問答
源自付費圖庫的照片遭多人轉載、二創成為網路迷因,如果非使用付費圖庫的原圖,而是使用網路轉載的圖片或迷因製造器進行創作,在非營利使用的前提下,會有侵犯智慧財產權的疑慮嗎?
辭典
圖1智慧財產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智慧財產權依照保護面向主要有: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及其他。著作權著作權可以分為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著作權保護的是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舉例:畫家創作一幅油畫,是有保護價值的藝術創作,屬於著作。專利權專利可以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專利是法律承認的發明、創作技術。專利權需要經過政府審查,政府核准後會公告專利技術,同時給予一定的保護期限,在保護期間內其他人不能隨意使用這項專利技術。舉例:取得專利的A配方藥品,在保護...
問答
想詢問1.A以「XXXX」四字註冊商標,範圍為文具類別,有註冊成功。後來B並不知道已被註冊為商標,自行手寫XXXX在海報上販售,請問這樣會觸法嗎?想瞭解文字商標,是要同樣的內容及同樣的字型才會侵犯到權利嗎?若是同樣的內容,但使用其他字型也算侵權嗎?2.C早年想出「○○○○」一詞公開使用在自己的創作上,後來D巧合想出同樣的詞彙並且申請商標,與此同時,C繼續使用「○○○○」這個詞,後續D發現C使用在商業上(同一類別),這樣C會觸法嗎?看到法律上有"善意先使用"這個詞,但這樣C未來是不是就會受限於已經使用的範圍,不能將「○○○○」一詞...
問答
若要在公開場合(例如舞會)播放YouTube上面公開的短片、或是使用CC授權的動畫影片作為音樂表演的背景視覺,請問標註創作者的資訊可以避免違反著作權嗎?或是,還有什麼方法可以避免違反著作權呢?
問答
在公司工作期間完成的工作是否有財產權問題?在公司工作期間完成的工作是否有財產權問題?自己完成的資料為何無法獲得財產權?跟歌手創作歌曲的著作權有何不同?
辭典
圖1公開傳輸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透過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著作權法第3條),例如透過電子傳輸或放到BBS、網路芳鄰或是網站上公開。公開傳輸權最重要的特色,是公眾可以自由選擇時間或地點,接收著作內容。公開傳輸權以及公開播送權的差異,除了在通訊管道後者限於廣播系統(broadcast),而公開傳輸權主要是透過網路以外,最大的不同在於:公開傳輸權是「得以隨選播出」,例如Netflix、Youtuber放在頻道上的影片;而公開播送是同步的「單向即時」播送,例如電視播...
問答
1.因為實況主未經同意及上傳包含我之遊戲片段,是否可主張因遊戲內腳色是個人之沿伸,從而侵犯到隱私權。2.因為是團隊遊戲,是否可以主張遊戲錄像應該是共同創作而主張民法第184條,該加害行為侵害我的智慧財產權。
辭典
圖1公開播送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以有線電、無線電等廣播系統傳送訊息的方法,向公眾傳達聲音、影像的著作內容(著作權法第3條)。公開播送權及公開傳輸權最大的不同在於,公開播送是的「單向即時」播送,例如電視播出、廣播播送;而公開傳輸權是「得以隨選播出」,例如Netflix、Youtuber放在頻道上的影片。註腳著作權法第3條:「I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二、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三、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四、公眾:指不特定人或特...
問答
A、B本來是好友,兩個人一同完成圖文書籍的製作。(比方A寫文章腳本、B負責畫圖,然後由二人出錢印製成書籍)這樣以法律上來說,兩人算是共同作者嗎?其後兩人鬧翻了,A要求B不得販售此書籍是成立的嗎?如果成立,B該如何保障自己的發行權利?(兩人的創作是不可分離的,比方劇情由A完成,B將內容畫成圖,這樣的情況無法將書籍中A的部分抽離,B再另外出版)
問答
如果著作的完成,不是一個人獨力完成,而是由兩個人以上完成,或是有不同的人提供資源的話,還是當然由實際創作者取得著作權嗎?要怎麼判斷?
問答
A和B曾經和同一名男性有著三角關係,A順利和男性正式交往了,卻在網上以小說形式以B女個人隱私為題材在網上創作,雖有使用化名,但仍能明顯讀出是B女的故事。請問這樣是否親害名譽權或隱私權?
文章
一、著作權法同時保護了著作權人以及整體文化發展的利益,在保障著作人的部分,按照保護的內容是比較難量化的名譽、聲望等人格利益,或是能在市場變現的經濟利益,又可分為「著作人格權」以及「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不能讓與或是授權給他人;而著作財產權則可讓與及授權,授權方式可分為「專屬授權」、「獨家授權」以及「非專屬授權」三種。(見圖1)圖1著作財產權有什麼授權方式?資料來源:李昕/繪圖:Yen二、案例中,將影集放到播放平台播出,會涉及A對影集的重製(如:影像處理、上字幕、剪接)及公開傳輸(如:透過網路在特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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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跟我說聲加油嗎?」在車站附近或街頭,有時會見到一些背著手提袋,或用手捧著一些「愛心筆」、「愛心皮夾」的年輕人,不斷物色路人並主動上前搭話,聲稱自己需要幫助,要求路人花錢支持創作或拯救古蹟,一支可能原本只賣20元的筆,在他們手中就要價幾百元。但如此的行為可能已經造成他人的困擾,甚至可說是「強迫推銷」,這在法律上會有哪些問題?遇到的時候該怎麼辦呢?(見圖1) 圖1強迫推銷愛心筆可能構成什麼罪?資料來源:黃博聖/繪圖:Yen一、販賣者可能構成強制罪(一)強制罪的概念依照刑法第304條有關強制罪的規定,若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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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名思義,個人智慧的結晶如果具有財產價值,就屬於智慧財產權。一、我國的智慧財產權依保護的面向可大略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及「商標權」(一)著作權著作,包含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我國法院認為,只要具有原創性的任何著作,都可以享有著作權。在著作人完成著作的當下,依照著作權法第10條就享有著作權,可以向他人主張權利,不需要進行登記、註冊,這也是著作權與其他智慧財產權不同之處。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例如姓名表示權利、重製等。如果沒有取得著作權人同意,而擅自更改姓名表示、重製,就是侵害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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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生活中都可能遇到加入工會的邀請,也時常看到許多職業工會辦公室的招牌。這時肯定會有的疑問是:工會要繳會費,我加入了有什麼好處呢?首先要提醒大家,此「工」會非彼「公」會,後者是由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規定的雇主或是自由職業者所組成,通常是由資方跟獨立執業者組成,而前者才是大家想像中團結勞工,跟雇主談判協商的團體,大家可別走錯棚入錯會囉!一、加入工會有什麼好處?(一)投保勞健保想到工會,大家想到的第一個功能,應該就是可以投保勞工保險(簡稱勞保)、健保;有些工會除了讓會員投保外沒有其他功能,因此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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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集介紹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以下簡稱黨產條例)出生以前,關於黨產問題的歷史軌跡。而黨產條例在民進黨首次全面執政後的數月內就火速三讀通過,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黨產會)隨即掛牌上工、開始清理不當黨產,引起國民黨陣營劇烈反彈。也進一步引發爭議,而由大法官做出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對黨產條例有違憲疑慮的部分做出說明。但究竟黨產條例裡面寫了什麼?黨產會又是什麼樣的組織?可以做哪些事情呢?以下簡單介紹:一、黨產條例規定了什麼呢?(見圖1)圖1黨產條例是什麼?資料來源:宋易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