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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的全名為「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評議中心主要服務的對象,就是接受「金融服務業所提供的金融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也就是說,只要民眾與銀行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間,因為金融機構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發生民事爭議,就可以免費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二、哪些案件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會受理呢?原則上,涉及金融消費的民事爭議,例如金融商品廣告不實、借貸後未足額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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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證的法律上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是記載一個人有沒有刑事案件紀錄的文書。按照相關規定,如果是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獲緩刑或僅受拘役、罰金宣告等各類情形,仍然可以申請到上面沒有記載刑事紀錄的良民證。良民證通常用於求職或申請出國留學、移民。而在求職的時候,雇主須要符合就業服務法的規定,才能要求求職者提供良民證。註腳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3條:「本條例所稱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所作成之紀錄證明。」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相關資訊,可以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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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篇文章中,我們花了很多篇幅討論房客A自殺後,房東B可能可以主張哪些規定,接下來要討論的是,即使B成功找到法律上的規定,但A已經過世了,B要怎麼獲得賠償呢?又或者B能不能在事前有一些措施,讓憾事不幸發生時,可以降低自己的損害呢?一、B是否可以向A的繼承人求償?本系列文章的案例事實,是承租人A在租屋處內自殺,造成房東B的利益受到損害,並不是A的繼承人(案例中,即A的父母)侵害B的利益,B真的可以向A的父母求償嗎?關於這一點解析如下:(一)民法繼承相關規定按照目前的民法規定,繼承人在死者(被繼承人)過世之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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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賭博活動的一體兩面賭博活動反映人類追求刺激冒險的天性,而刺激能夠穩定不安與焦慮的精神官能,讓人感到有希望及興奮,具有部分正向意義。但如果過分仰賴賭博活動來滿足精神需求,則容易成癮,甚至荒廢本業、傾家蕩產,可能使人因為經濟困頓而涉險犯罪,造成社會亂象,如偷(竊盜罪)、拐(恐嚇取財罪)、搶(搶奪罪及強盜罪)、騙(詐欺罪)、人蛇賣淫集團、運毒、運槍,所以政府才極力禁止民眾賭博,更特別制定刑法賭博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賭博行為的規定。二、為何政府可以舉辦賭博性娛樂呢?政府舉辦賭博性娛樂因為結合公共目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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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又俗稱為良民證,是記載一個人有沒有刑事案件紀錄的文書。按照相關規定,如果是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獲緩刑或僅受拘役、罰金宣告等各類情形,仍然可以申請到上面沒有記載刑事紀錄的證明。但跟法院、檢察署會有的前案紀錄不同。常用在求職或申請出國留學、移民。而在求職的時候,雇主須要符合就業服務法的規定,才能要求求職者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延伸閱讀:喬正一(2021),《什麼是良民證?雇主可以要求求職者提供良民證嗎?獲得良民證代表沒有犯過罪嗎?》。註腳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3條:「本條例所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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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什麼是勞資會議?資料來源:康立賢/繪圖:Yen一、什麼是勞資會議?(一)什麼是勞資會議?「勞資會議」顧名思義是勞方代表與資方一起開會的會議,雖然勞資會議一定要由勞方與資方代表共同出席,但不是有勞資雙方在場的會議都是勞資會議,只有依照勞動基準法(以下稱勞基法)第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規定,依照一定的程序及形式所召開的會議,才是勞基法的勞資會議。(二)召開勞資會議的目的勞資會議的立法宗旨是為了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並至少每3個月召開一次,或於有臨時動議時可以召開,以期勞資雙方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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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大家不時會聽到賠償與補償,究竟賠償與補償之間,在法律上有沒有什麼不同呢?一般來說,賠償與補償,在人民與人民間的契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如車禍賠償)等私法關係中,比較沒有區別的實益;但在國家基於公權力行使的行為與人民之間的公法關係(例如徵收、勞工保險等),就有明顯的不同。而公法關係中公權力的行使,不論合法或不合法,都有可能使人民的權益受到影響,這時便應由國家負起責任,採取措施彌補受到不利益的人民。彌補的方式可大致分為「賠償」與「補償」兩種,在公法關係中主要是國家賠償及行政上的損失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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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為良民證,是記載一個人有沒有刑事案件紀錄的文書。按照相關規定,如果是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獲緩刑或僅受拘役、罰金宣告等各類情形,仍然可以申請到上面沒有記載刑事紀錄的證明。常用在求職或申請出國留學、移民。而在求職的時候,雇主須要符合就業服務法的規定,才能要求求職者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延伸閱讀:喬正一(2021),《什麼是良民證?雇主可以要求求職者提供良民證嗎?獲得良民證代表沒有犯過罪嗎?》。註腳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3條:「本條例所稱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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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金融消費爭議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定義中,是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之間,因商品或服務所衍生的民事爭議。金融消費者指接受金融服務業所提供的金融商品或服務的人,但「不包含」專業投資機構(例如共同基金);也「不包含」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具體標準由金管會訂定)。金融服務業例如銀行、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電子票證業。商品或服務爭議例如保險理賠、有價證券買賣、期貨交易。註腳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本法所稱金融消費爭議,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因商品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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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要如何撤銷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撤銷的程序要怎麼做呢?另外提問,我在下班回家途中發生車禍事故,公司另外有補償職災住院一些的薪資,我是不是可以跟對方肇事者的保險公司主張我其餘部分的不能工作的損失呢?我如果跟對方的保險公司協調後他們不願意賠償我的工作薪資損失的話,請問您,除了民事提告求償訴訟以外,有沒有其他比較快速的方法,或者是可以申訴保險公司的管道,我接下來要如何做才會比較好呢?請您教我怎麼做,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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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在勞動過程中時常會面臨計算資遣費、退休金、職業災害補償金額等問題,而各種金額的計算全部都是以平均工資作為計算標準,平均工資又可分為「日平均工資」與「月平均工資」兩種類型:一、職業災害殘廢補償、職業病工資補償數額之最低標準、預告期間工資之計算以上三種費用計算標準是以「日平均工資」為基礎,依照勞基法規定,勞工必須依照自己的工作類型分別以下列三種方式進行計算日平均工資:(見圖1)圖1日平均工資如何計算?資料來源:林大鈞/繪圖:Yen(一)如果勞工已經工作超過6個月例如A的月薪固定是三萬元並且於2018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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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當勞動行為類型有哪些?──(二)影響工會運作的「支配介入」》這篇文章中,討論到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以下簡稱裁決委員會)在判斷「支配介入」類型的不當勞動行為時,有部分案例曾是因為雇主違反中立義務,而被認為符合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究竟什麼是雇主的中立義務?什麼樣的行為曾被認定屬於違反中立義務?本文簡要整理相關實務見解,說明如下:一、雇主中立義務概念的形成與解釋(一)雇主中立義務概念的形成雖然工會法第9條第1項規定,事業單位內的企業工會以組織一個為限,但是廠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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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勞動部統計,2019年第一季大量解僱的件數與人數分別為45家、3,357人,截至2019年4月底止,大量解僱案件數更快速累計達到63件,直至同年9月底止,累計已達141件,不容小覷。此外,日前華映公司於2019年10月1日向桃園市勞動局通報大量解僱多達1,900名員工,登上各大媒體新聞,引發討論。雇主究竟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大量解僱勞工?大量解僱的過程中又需要遵守什麼樣的程序呢?一、簡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一)怎麼樣會構成大量解僱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和工作權,避免雇主一次解僱大量的勞工造成社會衝擊,侵害勞工的權益,我國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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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並非車主,車是向朋友借來的或租來的,並有改車,(他被撞但無身體受傷),向我要求賠償車子毀損並含改車的費用或回復到改好車的樣子,合理嗎?請問他非車主,但當時是他在用車,他可求償的範圍是?車內它的物品算嗎?我的保險公司在處理並叫我不要私下處理或承諾,不過似乎很消極,拖了兩個多月一直沒甚麼消息,他說他要用車,一直打給我催修車問情況,但車廠是他方找的,我問他車廠聯絡方式他也未給,保險公司叫我不要私下處理也未給,我並不清楚情況。請問如果我方保險公司不告知我詳細情況,以及消極拖延處理情況,有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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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我父親曾以監護人身分,申請過強制險醫療及失智症重度,肢障重度的第三級殘廢保險金,但因為我爺爺車禍就在安養院完全臥床13年死亡,因此如果我爺爺後來經過95年肢障類別重度,失智症重度,然後99年,101年,104年106年,一共6次身心障礙從鑑定,最後醫師在106/10/5日醫師開立症狀固定,終身無法復原,在治療也沒有改善可能性,四肢完全癱瘓,從此不需再身心障礙鑑定,確定肢障類別極重度,失智症極重度,接著過了4個月就過世了,因為都有持續治療,?因此如果我父親現在要以監護人的身份,再次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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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工會法第6條第1項的規定,工會組織的類型可以分為「企業工會」、「職業工會」與「產業工會」三個種類。參酌2010年當時的政治經濟時空及社會環境的改變,讓原來具有獨佔性、有層級次序的企業工會已經不符合多元化、多樣化的社會結構發展,而在這樣的背景底下,啟動了工會法關於工會組織類型的修正。由於法令對不同類型的工會,有不同的要求與效果,如果想要認識工會的運作,必須先認識各種類型工會。工會三種類型說明如下:(見圖1)圖1三種工會的組織類型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企業工會指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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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車禍,仍可能有刑事過失責任(見圖1)圖1為什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還是有可能成立刑法上的過失犯呢?資料來源:紀岳良/繪圖:Yen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意思指當人們在做任何事時,都要注意行為時有沒有可能去損害會或傷害他人,法律用語叫做「注意義務」。那到底怎麼判斷人們做特定行為有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因此要負過失責任呢?最通常的就是去看散落在各個法規的注意規則,具體指出在特定情況下,人們應該遵守哪些事情;反之,如果沒有遵守並造成他人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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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多次提到「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以及「預立醫療決定」,病人自主權利法關於善終,就以這兩個程序為重心。一、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指的是意願人與醫療服務提供者、親屬或其他相關人的溝通過程,溝通內容包括:當病人處於特定的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是沒有辦法清楚表達自己意願的時候,(一)應該怎麼對病人提供適當照護方式,(二)病人有權利接受或拒絕:要不要接受各種維持生命治療延長病人生命的必要醫療措施,還有要不要接受透過導管或其他侵入性措施來餵養食物與水分的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也就是說,諮商團隊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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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界對善終權的強烈需求下,病人自主權利法在在2016年1月6日公布後的第3年,也就是2019年1月6日開始施行。截至2019年3月,總共有88家醫院成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careplanning,ACP),而至2023年12月29日,已有43,271位民眾立下「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decision,AD)。由於善終涉及人的生命,為了慎重起見,病人自主權利法對確認病人的真正意願、確保病人善終,設計了一套制度。認識病人自主權利法這套制度裡的專門用語、需要經過哪些人參與、經過什麼樣的流程,有助於理解這個主題。關於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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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醫療委任代理人可以為意願人做什麼?資料來源:紀岳良/繪圖:Yen一、擔任意願人的醫療委任代理人有下列三項限制(見圖1)(一)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必須成年,且未被法院做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的人。(二)排除特定身份,避免利害衝突因意願人(即案例的A)死亡而獲有利益的人,例如案例中A指定死亡後可以獲得遺產的人,以及接受A大體或器官捐贈的人都不得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但如果本身就是意願人的繼承人,像是案例中A的子女,就可以不受此規定之限制,還是可以成為意願人的醫療委任代理人。(三)簽訂書面委任契約,不得口頭約定意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