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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功能是什麼?所謂的犯罪被害人,就是因為犯罪而權益受有損害的人,包括直接受到犯罪行為影響的被害人,以及一定範圍內的間接被害人,例如被害人的配偶、父母與子女等等。不論是直接或間接被害人,都有權利依照民法向犯罪行為人求償,像是民法第194條規定的「被害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可以對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行為人請求賠償。不過,有時因為犯罪行為人不明,或是應該要負起賠償責任的人沒有財產等等的狀況,讓被害人無法迅速得到應有的賠償、生活陷於困境,例如沒辦法負擔醫藥費、殯葬費或生活費等等,這時候...
問答
提問人您好:由於事實資訊有限,以下僅就法律規定大致說明,如有具體個案需求,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什麼是精神賠償?精神賠償(又稱慰撫金、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是指雖然當事人不是受到具體的財物損失,仍可向對方請求負擔相當金額的賠償。而依照民法的規定,主要可以請求精神賠償的情況,包含致人於死後親屬可請求的精神賠償、人格權遭侵害的精神賠償、因婚姻或婚約消滅的精神賠償。遭遇提問所詢的犯罪,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嗎?竊盜罪竊盜罪是以未經他人同意,而破壞他人對財物的持有、建立自己持有,而侵害他人財產的犯罪,所侵害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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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往往造成財產損失、死傷,除了和解及調解,如果是用訴訟途徑解決,可以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不必分別獨立提起。圖1車禍—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見圖1)(一)優點能夠同時獲得民事及刑事判決,且民事訴訟不必繳裁判費。(二)提起時間因為車禍被撞傷,對方會成立刑法過失致傷罪,被撞傷的人必須在受傷起6個月內提起刑事訴訟;民事賠償部分,則必須在刑事訴訟第二審辯論終結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但因為民事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時效限制,也不能拖太久,受傷起2年內就...
問答
請問「已起訴的慰撫金賠償請求權」要算入剩餘財產分配嗎?還是跟慰撫金一樣不列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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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不知情下當了小三可以要求賠償嗎?資料來源:黃千芸/繪圖:Yen一、什麼是貞操權?(見圖1)「貞操權」,是指個人對性行為或身體親密接觸等行為的自主決定權,以確保每個人的身體自主權和性自主權不被侵犯。如果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別人的貞操權,就要負損害賠償責任。例如犯刑法上的妨害性自主罪,或者是性騷擾防治法上的性騷擾行為,都會侵害貞操權。即使受害者沒有金錢上的損失,只是精神痛苦,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性行為的對象是否已婚,因為涉及性交行為是否侵害第三人的配偶權,屬於一般人決定性行為對象時的重要事項,因此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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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定財產制為所得分配制,夫妻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不要以為結婚後夫妻財產就是共有的。所以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夫妻都可以保有自己財產的所有權,處分時也不用事先得到對方同意。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離婚、一方死亡或改用其他種夫妻財產制,夫妻中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這叫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一、什麼是剩餘財產結婚以後取得的財產,扣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慰撫金及「結婚後」所欠的債務,如果還有剩餘,法律上就叫做「剩餘財產」。結婚前取得的...
問答
家屬認為「路燈」是該鄉公所設置、「管理的公共設施」,卻沒妥善保養、維護、防護,才會讓路燈漏電,請求醫療費用、勞動力減損和非財產上損害共2935萬元。高院經計算,認定鄉公所應賠償全額2180萬餘元(含300萬慰撫金),但因吳與家人未上訴,高院因此仍判准國賠1761萬餘元。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確定。請問:(一)若該路燈是鄉公所所設置公共設施,欠缺維護而導致男子受損害,其家屬請求國家賠償。我國國家賠償採雙軌制度,惟鄉公所「怠於執行職務」,依照「第一次權利保護優先原則」、行政訴訟法第12條規定,是否應提起...
辭典
圖1法定財產制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夫妻結婚後,夫妻財產各自保有財產的所有權、管理與使用權,債務也各自負擔。夫妻離婚或配偶死亡時,以當時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中的負債後,如有剩餘,就該差額可以請求平均分配。 夫妻如果沒有另外約定規範雙方夫妻的財產制,那就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把財產分成婚前財產、婚後財產兩種,原則上都是夫妻各自所有、使用及收益,但是在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婚後財產扣掉繼承贈與等無償取得的財產及慰撫金後,互相做比較,婚後財產剩下比較少的一方,可以向剩下財產比較多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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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被害人「不一定」是刑事訴訟的當事人 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條規定,是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檢察官是公訴案件的原告,自訴人是自訴案件的原告。犯罪被害人提出告訴而經由檢察官將被告起訴的案件,檢察官才是當事人。被害人除非提起自訴,否則不是當事人,去法院開庭只能坐在後方的旁聽席。刑事訴訟程序在傳統上偏重於保障被告的權益。直到聯合國大會1985年11月29日第40/34號決議通過DeclarationofBasicPrinciplesofJusticeforVictimsofCrimeandAbuseofPower(聯合國中文版譯稱:為罪行和濫用權力行為受害者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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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貓派?狗派?還是敬而遠之派?前陣子動保法修法三讀通過,家裡有四隻主子的資深貓奴Yt抓準時機,將內心累積已久關於毛孩的各種法律問題一次問個夠!看到關在籠裡挨餓的狗狗,偷偷把牠放生會怎樣嗎?自己養的貓貓被別人欺負虐待,在目前法律裡,還只算是「物品」上的毀損而已嗎?還有將養到一半不想養的毛孩丟棄在野外,會有什麼責任嗎?除了內心詛咒虐待、拋棄寵物的人八百萬遍外,Henry也會聊聊我們還可以做些什麼。另外在準備這集時,也勾起我們對各類動物的關注,那些身處狹小籠子裡的蛋雞、被強迫灌食的神豬、因水族箱空間不足而...
辭典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如離婚、配偶死亡等情況),雙方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中債務的所剩的剩餘財產,除無償取得者或慰撫金以外,應平均分配。另外,法院可以調整或免除分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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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運動賽事轉播有著作權嗎?運動競技賽事中的選手在球場、競技場、或電腦遊戲內激烈一較高下,非展演型態的運動賽事「本身」不是文學、藝術、科學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或表演,不會被認為是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然而較大規模的賽事現場會準備多臺攝影機,錄製包含多位選手在不同角度及時刻特寫鏡頭、精彩球路或對戰、主播講評、教練在場邊指導或下戰術的情形、現場觀眾的反應……等。多視角與共時性的攝影鏡頭才能完整記錄前述所有場景,以讓不在現場的觀眾也能滿足觀賽體驗,擴大運動賽事觸及度。導播或技術人員以攝影機錄下賽事現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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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先從流浪動物的法律上地位切入討論:區分為有飼主和沒有飼主,而有不同的流程。其次,會接著說明實際撿到流浪動物時,如何判斷牠有沒有飼主,以及後續的處理方式。(見圖1)圖1撿到流浪動物可以直接帶回家養嗎?資料來源:饒菲/繪圖:Yen一、流浪動物有沒有飼主,法律地位結果大不同流浪動物通常可能會有下列兩種情形:(一)流浪動物有飼主,是「別人不慎遺失的寵物」1.有飼主的流浪動物是民法的「遺失物」儘管犬貓等動物在現代社會中被視為家庭成員,是許多人精神上的寄託,但依照現行法律和法院多數見解,動物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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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養寵物嗎?統計資料顯示,2022年前9個月,臺灣新增寵物登記數量超過新生兒數量,寵物在今天也已經成為許多人不可或缺的家庭成員,而為了自家寵物的健康,例如添購驅蟲藥物或者是在寵物受傷生病時的用藥,當然就會是飼主們需要注意的課題。 以照顧的目的而言,寵物用藥跟人類用藥相同,我們在取得的時候會希望來源穩定可靠,不至於買到有問題的藥物,否則將可能會造成更多的不便與傷害。既然這樣,辨明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的地方購買動物用藥品,才會更放心。 自家寵物用剩的藥可以上網轉賣嗎?買到分裝的藥品是正常的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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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醫療暴力的法律責任資料來源:張倍齊/繪圖:Yen一、醫療暴力的範圍(見圖1)依照醫療法規定,為了讓醫療業務、緊急救護業務不被干擾,保障醫護人員、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包含救護技術員,又稱EMT)與其他病人權益,除了肢體暴力、言語暴力以外,如果抬棺抗議、糾眾包圍醫院、撒冥紙、毀損物品、在救護車上干擾救護人員等行為,已經達到妨害醫療或救護行為的程度,也都屬於「醫療暴力」,因此範圍比一般日常口語中所指的「暴力」還要再廣一些。常見發生醫療暴力的地點,不只是急診室,在救護車上、一般診所、篩檢站都可能發生。二、實務...
辭典
法益,是指法律所保護的權益而言。身分法益,是法律保護以身分關係為基礎所生的權益。此一用詞,出現在民法第195條第3項。這是民國88年4月21日修正公布增訂的規定。其內容謂:「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立法說明謂:鑑於父母或配偶與本人之關係最為親密,基於此種親密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被侵害時,其所受精神上之痛苦最深,所以增訂準用可請求慰撫金(精神上損害的賠償金)的明文規定。根據此項規定,諸如子女遭受性侵害、配偶被略誘、夫妻離婚後一方不當阻礙他方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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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說明幼兒園老師如果對小朋友體罰、虐待、不當管教,老師可能會丟掉工作,嚴重侵害幼兒身心的話,還可能會終身不得再當老師。除了失去工作外,老師還可能面臨以下法律責任。一、對小朋友體罰、虐待、不當管教,老師還需要背負什麼法律責任?(一)行政責任1.罰鍰首先,所有的教保服務人員,包含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甚至是其他服務人員,只要對幼兒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體罰、霸凌、不當管教等情形,會面臨新臺幣(下同)6萬元至60萬元的罰鍰。縱使情節並不重大,主管機關仍然可以處罰施加體罰、霸凌、不當管教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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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世界有許多過去無法想像的事情,正在不停地發生。跟許多素未謀面的人在網路上對話、不用出門就可以直接下訂單買東西,乃至於不用埋頭於百科全書中,上網就能夠獲得許多知識,這些都是今日你我生活中的日常。然而,網路世界帶來便利、也帶來新的問題。法律百科身為網路世界的一份子,這個月,我們將與各位粉絲朋友一起來探討那些在網路上隨時可能發生的法律問題。本週就讓我們來研究「網路言論與個人資料保護」吧!-個人資料(簡稱個資)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從個資法的定義來說,例示如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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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事實上夫妻」?2008年5月23日以後,我國民法已改採「登記婚」,因此,要成立有效的婚姻關係就必須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不過在現今社會,有許多交往多年的情侶不願被婚姻束縛,雖然他們選擇同居,並過著與一般夫妻沒有差別的生活,對內對外也都是以夫妻形式活動,但終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我們將此種沒有到戶政機關正式登記的「未婚夫妻」稱為「事實上夫妻」。二、我跟男(女)朋友同居多年,也可以稱為事實上夫妻?並不是只要同居的情侶就可以稱為事實上夫妻,根據法院判決解釋,事實上夫妻必須「有以發生夫妻身分關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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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菸害防制法的規定有落實,公共場所多半已全面禁菸自從菸害防制法在1997年公布施行後,民眾如果在公共場所、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室內工作場所等禁菸場所吸菸,可能會被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鍰,所以現在已經比較少見到癮君子在這些場所恣意的吞雲吐霧了。二、私人場所可以抽菸嗎?但如果是住戶在公寓大廈的大廳、中庭、樓梯間或公共廁所等公共區域,或是保全人員在警衛室裡抽菸,菸味飄散至大廳,住戶可以禁止嗎?還是只能默默忍耐?(見圖1)圖1公寓大廈,用什麼方式禁止吸菸?資料來源:余青慧/繪圖:Yen(一)住戶可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