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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買房是許多人重大的人生里程碑,而近年來房價飛漲,大多數人在購屋時選擇的標的房屋往往可能已經有20~40年不等的屋齡,這樣的屋子隨著歲月流逝難免會產生或大或小的瑕疵,而漏水就是其中一個常見的問題。那麼,買房時發現房屋漏水要怎麼處理?誰要負責賠償?買家要如何與房仲、賣家周旋協商?有什麼妥善保護自己權益的方法?本文為讀者們介紹買房應注意的眉角,下篇則說明買房遇到糾紛時有哪些處理方式。二、看屋是權利也是義務(見圖1)圖1買房該注意什麼?資料來源:林博文/繪圖:Yen現在市面上有許多網路購屋平臺,有些甚至有...
辭典
圖1處分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官」或「檢察官」個人針對案件所為之表示,例如羈押處分。與裁定不同之處在於,裁定是由「法院」名義為之,處分則是由個別法官或檢察官名義為之。裁定救濟方式是向上級法院提出「抗告」(但書狀還是要先交給原審法院,由原審法院轉交);處分的救濟方式則是法官或檢察官所屬的原審法院提出「準抗告」(在民事訴訟法上又稱為「異議」)。註腳刑事訴訟法第416條:「I對於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所為下列處分有不服者,受處分人得聲請所屬法院撤銷或變更之。處分已執行終結,受處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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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什麼是訴訟參加?誰可以參加?資料來源:黃蓮瑛、王祖瑩/繪圖:Yen一、什麼是訴訟參加?(見圖1)一般來說,民事訴訟是處理當事人雙方(即原、被告)之間的紛爭,但在有些情況下,可能會有不屬於原告或被告的第三人因為這件訴訟的進行而受到影響;而且有時候受影響的第三人甚至完全不知道有這件訴訟正在進行,沒有機會在訴訟上表達任何意見。因此法律規定,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第三人,為了維護當事人一方或自身的權益,可以參加別人之間的訴訟。而若是訴訟中的當事人或法院在訴訟程序中,發現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存在時,也可以...
問答
我買了一間獨棟華廈也住了快20年,當初購買時因仲介說每一戶需繳交電梯保養費500元,也沒有管委會跟保全,事後買了才知道整棟華廈地主只賣出兩戶(我就是其中一戶)其他都是出租給人,那也因長期下來發現都有一些額外的費用產生,如電梯維修費.馬達壞掉等等,剛開始覺得每一戶平均分擔都算還好,漸漸的這幾年發現馬達已經壞了5次左右,也開始覺得奇怪,也加上近幾年地主委託人來收取每戶的費用會提供收據證明,因而發現收據並沒有屬名或註明是本棟大樓所施作,也加上後來知道地主名下好幾棟房子,不免懷疑到底收據是不是本棟大樓,甚至懷疑我們大樓到底有...
問答
(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彭雅立回答)先簡單告訴大家結論:刑事上,如果買家網路下標的時間點並沒有明確真心想要讓賣家受損,或是沒有使用詐術,或是賣家財產上並沒有受到損害的話,買家一般不至於成立刑事犯罪喔。至於民事上,網路賣家面對遲延取貨造成自己運費損失的買家,通常最多只能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或是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區分刑事與民事責任說明如下:刑事責任刑法怎麼說?由於刑法對人民侵害程度甚大,沒有必要的話盡量不要動用到刑法來處罰人民,刑法禁止的行為多半會是比較嚴重的行為(像是剝奪行動自由或是偽造文書)...
問答
我家隔壁是一家地坪5百多坪建釣蝦場、視聽歌唱所鋼骨造2層的築物(50*50的方型鋼骨跟H型鋼骨),2樓頂是480多坪的停車場,業主已經停業地主要準備賣給建商,因此必須請拆除公司(營造公司)來拆除建築物,在要拆除時沒有申鄰屋現況鑑定,在施工中連續振動,及鋼骨重摔造成我家鄰損,1-4樓牆壁龜裂、浴室磁磚龜裂、房子的樑龜裂、柱子龜裂、1樓系統鞋櫃無法閉合、冷氣外機及外牆還有水塔污染,全戶有漏水跡象,因為有以上損壞就去市政府工務局建管科寫陳情書,隔壁才暫時停止拆除,之後地主才請土木技師公會來做鄰屋現況鑑定,而不是鄰損安...
問答
早前來台租車自駕遊,但不幸地發生交通意外。當時,停在路口打燈等待左轉,但後來對方車子從後撞上來,當時已報警進行筆錄,理應我方沒有錯。回港後,收到租車公司的訊息,指保險公司回覆,對方全責的情況下,將賠付我方車輛損壞的全額損失。但我方仍要向租車公司賠償折舊與營業損失的金額。由於我從香港來,不熟悉台灣的法律,想問一問我可否向對方進行民事索償有關金額?用不用親身到台灣?有什麼程序要進行呢?十分感激。
問答
(法律百科編輯朱繼亨回答)棄單有可能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但起訴程序較為困難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在民法第184條,棄單行為可能會構成該條第1項的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在訴訟實務上,要證明棄單的買家有「故意或過失」並不容易。如果這個買家不是第一次棄單了,比較有可能構成侵權行為;偶一為之的棄單很難主張對方有侵權意圖。但如果我們單純討論「商家可否以侵權行爲起訴棄單者」,理論上是可行的。只是商家起訴後,要如何舉證買家有故...
問答
事發於1/29於ktv消費消費結束時店家表示我方將店內的桌子造成毀損需賠償30000但我方在消費期間皆正常使用設備無造成重擊該店截住我方說不簽切結書不讓我們離開後續警察到場協助時警方和店家向我方說此切結書無法律效力簽名人當下因有喝酒無法正常思考基於相信警方的立場在切結書抬頭立書人的部分有簽名但是切結書下半部的立切結書人是店家簽名的想請問這樣的切結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問答
先簡單說明結論:刑事上,如果買家FB直播下標的時候,並沒有真心想要讓賣家受損的意思,或是沒有使用詐術,或是賣家財產上並沒有受到損害的話,買家一般不至於成立刑事犯罪喔。至於民事上,網路賣家面對遲延取貨造成自己運費損失的買家,通常最多只能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或是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詳細解釋請參考法律百科網站問答:彭雅立(2019),《網路購物時,如果買家沒有取貨,賣家可以尋求法律補償嗎?》。
問答
已付訂金,但簽約,房東更改電費,吃定別人沒時間找房,簽約時也發現樓層不一樣,傢俱毀損,沒熱水,不租,訂金是否收不回,如果約簽下去,設備問題冷熱水問題,房東是否有義務需要處理
問答
室友趁本人不在宿舍期間不經本人同意拿走我的物品,而且是挑著拿,本人回宿舍發現物品短少報警處理。警方抓到嫌疑人(真的是我的室友)將案件移送法院,地檢署開偵查庭,本人以證人身分被傳訊,到庭後陳述事件經過,檢察官訊問被告,被告坦承所有遺失物品都是她拿走,接著辯稱都將物品丟棄,隨後檢又問妳都把它們丟掉了齁丟到垃圾桶了齁?那是毀損罪,妳承認毀損罪?被告答承認,本人不同意被告說詞,檢則道,無法到她家搜索。最後問本人是否同意和解,本人說物品中有極珍貴物品無法釋懷,也問如何證明妳都丟掉?有誰看到?並給出不願和解...
問答
今年8月剛剛購入一間中古屋,沒有電梯一層2戶那種老公寓,外牆11月中旬磁磚掉落,樓下的鐵皮屋頂有些許損壞(應該屬於違建部份)問題1:想請問外牆的所有權人是不是整棟10戶都該負責分攤。如果比如我們這排門牌是1號,隔壁是3號,3號的外牆明顯有更新過。我住1號的部份是不是只能找我住的這排(1號)的分擔外牆修繕費用。共用部分要怎麼區分。問題2:樓下鐵皮如果要修繕,是否也是全棟的人要負責,如果屬於違建,還需要賠償嗎?以上問題能否回覆,感謝
問答
我想請問,租客當時租屋時,洗衣機,冷氣都是正常可以使用的一起租給租客,但是租客並未通知就擅自將洗衣機,冷氣拆掉,放置在陽台,用他們自己的,也並未告知,現在租客要退租了,這些電器都損壞了,不能使用了,請問這些電器是要由租客來負責對嗎?另外就是,租客在租屋處燒香,牆壁天花板都是燒香完的痕跡,這些是否也應由租客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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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前輩顧客收到商品使用10天後才反應有磨損雖然附有保固卡一個月(內容為非人為損壞可免費維修)買家也承認確實有自己的使用痕跡但是保固內要賣家予以換新否則說要交給相關的司法處理請問我有觸碰到什麼法嗎?謝謝大家解答
問答
從網路買了一個電器產品,收到商品的一天就打開測試,發現商品功能有問題無法正常使用,當天辦理退貨,並且將商品退回。店家傳訊息告知商品有給使用說明網址,不能因為不擅長使用而退貨,如果執意要退貨,會收取(整新費)。我告知店家不同意付整新費,商品並無被我破壞,我也將商品內容完整寄回,並無佔對方便宜。我告訴對方消保法第19條內容,店家則告知我鑑賞期不包刮試用商品。但電器產品不測試試用怎麼知道商品是否正常?我告知店家我是測試功能。但店家不認同,因此要告我損壞賠償,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次案件。我能夠反告店家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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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車子停在停車場,被一群國中生踹破,後來警察抓到人,做筆錄沒多久又有一個國中生跑來說它也有踹,之後警察有去調監視器,一開始先被兩個國中生踹破,過了幾個小時又有兩個國中生跑去摸,因為是公司的車,公司的意思是全部提告毀損,現在後面跑去摸的家長說要告誣告,請問這會成立嗎
問答
原先跟房東有一些紛爭,也因為有事才未繳一個月房租跟電費,但有押金兩個月、房東用各種理由說我毀損公物要與我毀約、還已寄存證信函要求我7月搬離,但毀損的公物已修繕。請問這樣寄存證信函是合理嗎?
問答
您好,我們是網路銷售業者(進口商),近日經由國內購物平台銷售日本鐵鍋,客人表示經使用後發生鍋底變形情況,並堅持商品有瑕疵,但我方向日本生產方確認後(提供照片),原廠辦定也是認為是客人使用不當,可能空燒高溫導致變形,一般正常料理溫度不至於造成鍋底有變形的疑慮,但客人堅持是品質有瑕疵要退貨並退款,同時也向消保會申訴。但我方堅持的點是因為鐵鍋非電器類商品,鍋況會與消費者使用方式和習慣有關,不提供保固,我們出貨也有附上中文使用說明書,不應概括承受消費這可能是不當使用而造成的損壞,不知我們堅持的這點是否有正當...
問答
上班外送時老闆要求我們使用自己的車外送,店裡沒有專門外送的車,是使用員工自己的車外送,同時也沒有另外的保障或是保險,只有口頭上的一句注意安全,但是外送期間還是出了車禍,自己的車子也有損壞,而我的車只有保強制險,還沒有保第三責任險,請問老闆可以賠償我車子的費用嗎?還是只能要求出車禍的對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