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買賣汽車的消費者和業者會需要。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對於特定行業的定型化契約,會由主管機關訂定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保障消費者權益。而買賣汽車也有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這個範本是依此訂立出來供買賣雙方參考。重要的地方,包含契約的審閱期、定金、保固等,都有具體的條款供參考,買賣雙方可以依據各自的需求使用,訂定合法的購車契約。範本的來源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21),《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PDF檔(.pdf)請點我。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
文章
一、依法報稅是義務,房東禁止房客申報租賃支出,已經違法在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租屋房客可以透過「房屋租金支出」的列舉扣除額來節稅,每戶最多有12萬元的扣除額。但房客申報租賃支出的同時,房東相對就會有一筆租金收入,從而導致房東的納稅額變高!因此坊間常會聽到房東要求房客不要申報租賃支出,但這是合法的嗎?依所得稅法第2條第1項:「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所以房東要求房客不要申報租賃支出、隱藏自己收入的行為,其實是逃稅的違法行為!此外,內政部頒...
問答
提問人您好,您的問題牽涉到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的「七日鑑賞期」相關規定,就您的問題分析如下:已拆封的貼身衣物其實可以不提供退貨服務按照消保法的規定,通訊交易(例如網路購物、電視購物)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受商品或服務後,於7天內退回商品、解除契約。但是,有些商品因為保存、衛生問題,會有例外不能在7天內退貨的狀況,包含以下幾種:商品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例如生鮮食品,保存期限較短,若解約後將讓店家無法再次出售,會有損失。客製化給付量身訂作的商品,例如刻有名字的印章,無法再...
辭典
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規定,企業經營者透過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訂立契約,如果要排除第19條消費者七日鑑賞期無條件解約權,必須用易懂的文句記載於書面,讓消費者知情。「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也同時規定,企業經營者要告知消費者,才能排除七日鑑賞期的限制。 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企業經營者以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方式訂立契約時,應將下列資訊以清楚易懂之文句記載於書面,提供消費者:……四、商品或服務依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排除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
問答
教育部的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關於線上私人小班制的英文課程,應也算是法律規範的短期補習班。就像提問者的問題,坊間或許會發生補習班和學生之間的契約條款不清楚、重要的事項沒有約定等情形,為了保障學生的權益,教育部訂定了「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下簡稱「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補習班和學生的書面契約內容必須符合這份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果在教育部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中有,但補習班的契約中沒有,教育部的版本會直接成為雙方的契約內容。所以退費的問題,可以...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一)消費者:有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的需求時。(二)業者:有替消費者設計室內裝修並施工的案件時。在這個範本中,業者處理室內裝修設計以及施工兩個部分。如果消費者一開始只要委託業者設計,或是業者只有承接設計而沒有包括施作,可以另參閱「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二、範本的來源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14),《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消費者:想要前往欣賞藝文創作展覽的消費者,例如畫展、書法展等。業者:提供藝文展覽,並且公開販賣票券的業者。如果是消費者要前往欣賞的不是藝文展覽,而是藝文表演活動(例如演唱會、戲劇等),可以另外參閱「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範本的來源藝文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18),《藝文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一)消費者:有室內裝修設計需求時。(二)業者:有替消費者設計室內裝修的案件時。在這個範本中,業者只有處理設計(例如室內環境規劃、空間具體設計、繪製設計及施工圖,或是施工督導等),但不包括動工施作。如果消費者一開始就要委託業者設計及施作,可以參閱「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二、範本的來源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14),《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要在國內跟團旅遊的消費者;提供國內旅遊團旅遊服務的旅遊營業人。如果消費者在國內是參加當天臨時報名跟團一天的簡易型一日遊,可以參考「簡易型一日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如果消費者是要跟團到國外、中國大陸旅遊,可以另外參閱「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二、範本的來源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23),《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PDF檔(.pdf)請點我。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消費者:想要前往欣賞現場藝文表演活動的消費者,例如演唱會、音樂會、戲劇、舞蹈等。業者:提供藝文表演活動,並且公開販賣票券的業者。如果是消費者要前往欣賞的不是藝文活動表演,而是藝文創作品的展覽(例如畫展、書法展等),可以另外參閱「藝文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範本的來源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18),《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文章
註冊商標可否獲准通過,主要內涵在於是否具備「識別性」,而足以讓消費者認識該標識是指示特定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並且可以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作區別。至於商標組成,是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聯合式所組成均可。一、註冊的商標必須要有「識別性」商標的識別性是指足以讓消費者認識是指示特定商品或服務上之標識,在消費者認知當中具有一定程度上差別。一般而言,可以區分「具有先天識別性」及「不具有先天識別性」。(一)先天具有識別性標識與生俱來的識別性,即標識本身就使人有強烈印象,可以使...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要到國外或中國大陸跟團旅遊的消費者;提供國外或中國大陸旅遊團旅遊服務的旅行業者。如果消費者是跟團在國內旅遊,可以另外參閱「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簡易型一日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二、範本的來源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23),《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PDF檔(.pdf)請點我。
文章
參加泛舟、溯溪、攀岩或其他具有高危險性的活動,有些業者會要求活動參與者簽署「免責聲明」。這種類似生死狀的文件,是否簽了就必須一切自負其責,而業者一點責任也沒有?可不一定。(見圖1)圖1顧客簽下生死狀,業者責任就不用扛嗎?資料來源:張學昌/繪圖:Yen一、免責聲明的法律效力免責聲明,一般指記載業者對活動產生的風險不負責任的聲明書、同意書或契約,根據條款的不同,可能表示著參加活動的簽署人自願拋棄對業者的求償權,或是免除業者應負擔的責任。例如「本人同意免除甲方一切責任」、「本人願承擔發生之所有風險,甲方概不...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要就讀短期補習班的學生(消費者);經營短期補習班的業者。二、範本的來源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20),《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6條:「短期補習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二類;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玩網路連線遊戲的消費者;提供指定伺服器讓玩家連結、進行連線遊戲的業者。二、範本的來源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22),《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PDF檔(.pdf)請點我。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要買賣中古汽車的消費者和業者。二、範本的來源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11),《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要搬家、需要找業者來搬運的消費者;經營搬家運輸的業者。二、範本的來源搬家貨運定型化契約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07),《搬家貨運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要買賣預售停車位的消費者和業者。二、範本的來源預售停車位買賣契約書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12),《預售停車位買賣契約書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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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商家舉辦抽獎活動,事後卻無故取消,會有法律責任嗎?資料來源:于恩庭/繪圖:Yen一、促銷抽獎活動受公平交易法規範(見圖1)日常生活中,常見商家為了提升業績,在促銷抽獎活動公告內,以顯而易見的宣傳手法呈現獎品,且獎項內容多半是時下流行的3C、家電、知名IP聯名商品、國外旅遊機票等,有的時候,獎品對消費者的吸引力甚至大於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本身。此外,商家常以「下單滿額即可抽」、「買就抽」、「大獎等你拿」等宣傳用語,暗示消費者花錢購買所需的同時,還有機會獲得額外免費獎品。通常只要參加抽獎的下單門檻不是太高...
辭典
審視、閱讀、仔細考慮契約的時間。因消費者如果沒有時間好好仔細閱讀契約內容就倉促簽約,容易陷入企業經營者所提供定型化契約內不公平條款的風險,因此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第一項);並規定審閱期間的權利不能以定型化契約條款拋棄(第二項)。 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I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II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