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請問參與自力更新會,發現業者以不實資訊報價,經向理監事舉發,但均無理監事向業者究責處理,且認為因其為無給職,無須回應會員提問;若因此導致參與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會員)負擔增加,更新會理監事因為無給職,是否因此就無須承擔任何刑責?
辭典
指依照一般交易觀念,有相當知識及經驗的人應該要有的注意義務。若欠缺此注意義務,法律上又稱「抽象輕過失」。
問答
問題1:請問憲法第74條,和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8項,內容差在哪?又為何增修條文稱其74條不適用?問題2:有關4名立委貪污續押問題釋字435號:「……惟司法機關為「維護社會秩序」及被害人權益,於必要時亦非不得依法行使「偵審之權限」。」4名現任立委涉嫌收賄案被北檢聲押獲准,未來立法院會期中面臨續押時是否徵詢立法院許可,台北地方法院指出,依據審判獨立,法官會妥當適用憲法規定。新聞: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68075司法機關於本案中,是否能依釋字435號解釋「為維護社會秩序」,「必要時」得直接行使「偵審權限」,毋須...
文章
刑事審判中,上訴制度可以幫助被告防禦,如果上訴有可能被判更重,會造成被告不敢上訴,也就失去上訴保護被告的功能,於是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本文規定,被告上訴後法院不能比原本判的更重,稱為不利益變更禁止。(見圖1)圖1如果對於審判結果不服,被告想再上訴,有可能被判更重嗎?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適用時機(一)一審上訴二審由於刑事訴訟法第370條文字直接使用「第二審」,因此一般認為法條規定的不得重於「原審」指第一審法院。而如果是從第三審發回第二審更審,第二審可以判得比第三審重,因為原...
問答
病人住院開刀後,病況沒有解決,反而更嚴重了。醫療過程中間,如果醫師沒有好好處理病人的病況,病人可以要求醫師賠償,還是其實可以直接要求醫院賠償?
問答
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代理人。有人拿公司名片或是穿制服,表示是員工,可以代表公司與我交易,就是代理了嗎?法律上的代理,是什麼意思?需要有什麼特徵,才會是一般所謂的代理?如果有人讓我成為代理人,我自己覺得這交易不錯,決定不另去找別人交易,直接與我自己交易就好,在法律上會有問題嗎?
問答
一般在宣傳菸酒廣告時需要上警語,那請問如果是有關於健康宣導或是保健類的廣告時,有出現幾秒的菸酒畫面,但明顯不是在推廣,而是在顯示這類壞習慣會導致健康出問題的話,還需要另外標示警語嗎
問答
去年和建商買了新房子,新房子旁邊是我們的土地,緊鄰隔壁,但隔壁非法在邊界開窗,請問建商賣我們房子,這樣建商需要承擔責任嗎?隔壁在邊界非法開窗,請問除了在建管處檢舉外,還有什麼方式可以檢舉隔壁也會打開窗戶偷貼符咒在窗戶外以及大聲咆哮和拍照,請問這個可以如何檢舉
辭典
依交易上一般觀念,認為有相當知識經驗及誠意之人應盡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