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為了防疫,政府強制八大行業、公有館場停業,想請問這段期間勞工可以請領最低基本工資嗎?或是這段情間勞雇關係暫停,所以勞工不用服勞務,雇主不用支付薪水?
問答
去年和建商買了新房子,新房子旁邊是我們的土地,緊鄰隔壁,但隔壁非法在邊界開窗,請問建商賣我們房子,這樣建商需要承擔責任嗎?隔壁在邊界非法開窗,請問除了在建管處檢舉外,還有什麼方式可以檢舉隔壁也會打開窗戶偷貼符咒在窗戶外以及大聲咆哮和拍照,請問這個可以如何檢舉
文章
一、銀行法的地下匯兌是什麼?所謂的匯兌業務,也就是沒有使用現金,而幫客戶辦理客戶與其他人之間款項收付的意思。在銀行法裡面明確規定,如果並非銀行而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刑事責任最低3年起跳,並且可以處罰1000萬元以上的罰金,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事情。銀行業是一項需要經過政府層層嚴格把關的行業,除了可以避免地下業者非法吸金潛逃、清洗不明來源的犯罪所得外,政府的控管也可讓每位在銀行存錢的社會大眾,都能夠受到完善的保障,因此銀行以外業者非法的「地下匯兌」行為是被政府嚴格禁止的。二、市面上常見的「支付寶代儲」服...
問答
如果我在社群平臺(臉書、LINE)用私人帳號按讚、轉載下面兩類型非法內容,會違法嗎?1.誹謗或侮辱他人的言論2.恐嚇公眾的言論3.鼓動、號召眾人一起犯罪的言論
問答
2019/04到某公司上週六日的假日工讀,後來因公司內部關係改成只上週日,一直到2020/05先通知我因母親節而不用上班,下週再通知我日後禮拜天都不用上班,因此一直到8月都沒有到某公司上班,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是可以至勞工局申訴非自願離職的項目領取資遣費嗎?
問答
一、工作規則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嗎?二、雇主修改工作規則時,可否改成更不利於勞工(但沒有低於勞基法規定),如:1.因應修法調整加班費計算方式2.移除獎金福利3.排班員工增加遲到扣薪規則(不低於基本工資)
問答
我國有一民眾至他國留學,因非法持有槍炮彈藥遭其關押,嗣後遣返回國。我國檢察官依「未經許可製造槍枝未遂罪」將其民眾起訴,請問:(一)檢察官將其民眾起訴,是否為《刑法》第7之規定,採「屬人主義」?(二)依《刑法》及相關法規規定,該民眾犯罪構成要件為何?其法律效果為何?
問答
雇主以怠速時間過久為由,監視勞工進而逞處員工,以違反雇主當初主張的是要釐清肇事判別,請問能用什麼法條伸張自己的權益?
問答
工作後自己租屋,因為房東沒有附第四臺,在朋友的推薦下就買了一款機上盒,但後來在新聞看到這款機上盒在政府公布的非法黑名單中,業者觸法會被處罰,請問我也會被處罰嗎?
問答
工作期間懷孕,可以請產假。我想知道,除了產假,還有什麼假日或其他措施,可以讓勞工安心生育?
問答
一名外籍女未婚懷孕後,肯定的想要在台灣把他生下來。並以訊息的方式聲明不需要男方扶養、婚姻簽證。這樣的情況,未來還能夠提起認養訴訟並成功嗎?有沒有情景是男方可以免除法律上的扶養責任?
問答
爺爺適應照顧者不容易,與相處13年的看護培養好的默契。外籍看護在台灣工作有時間限制嗎?我可否不透過仲介而改以直接聘僱方式繼續請他照顧爺爺。
問答
夫妻離婚,未成年小孩的監護權判為一方,請問另一方無監護權(非法定代理人)可以幫小孩買保險嗎?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嗎?
問答
勞工因為參與工會活動、成為工會幹部,導致受到資方的打壓,這時候法律上應該有一些保障的程序。但是要怎麼判斷雇主是誰?這個範圍會包括有考績評量權的人資主管嗎?又如果在金融體系工作,會包括控制公司或是金融控股公司嗎?
問答
資方沒有按照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給員工,即使在地方勞工局提告,由於資方可能有認識官員有公務員,結果被壓下來了,是否有辦法再向上一層提告呢?
問答
領最低工資的勞工,請事假沒上班,老闆還可以扣他薪水嗎?這樣領到的錢就比最低工資少了,會不會違法?
問答
因和前公司有勞資糾紛,前公司不按勞基法付我加班費和特休,在職時索要勞動契約,公司一直推託,一直到有勞資糾紛和職場霸凌離職,公司還是沒給我勞動契約,離職當天因看到契約書裡寫各執一份,我拿了一份空白勞工契約書,想說之後和公司談勞資糾紛時要拿出來訴訟使用的!這樣被前公司提告(竊盜、背信)是否會成立呢?
問答
我還在職時向老闆總共借支了快五萬,後來我離職了到隔月要領上個月即為當月薪資時卻被老闆告知還欠他錢而全數扣光一毛錢都沒領到!請問這樣雇主是否已觸犯勞工法…而我是否能依法申訴雇主呢?
問答
因應疫情政府提出紓困4.0方案,想請問其中「無一定雇主的勞工、自營工作者」是誰呢?有沒有補助條件限制呢?
問答
2023年有很多補班日,而最近的「113年(西元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補班日則少了很多。請問法律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與「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到底是什麼層次的標準?這篇(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698)有提到「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是命令,但需要被這兩個規定拘束的人,實際是哪些身分的人?是只有公務員還是包括其他人?為什麼實際上很多勞工的作息,也必須跟著政府機關的日曆表來進行呢?另外,對企業人資來說,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