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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三人股東,由A出面向D租屋,租屋期滿,B是否有權改由他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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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進行一場官司,需要投入許多人力來審理、調查,因此,基於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想進行訴訟就必須繳交一些相關費用,包括裁判費、證人日旅費、鑑定費等等,而這些費用就統稱為「訴訟費用」。不過,只有「民事訴訟」跟「行政訴訟」需要繳納訴訟費用,「刑事訴訟」則不需要,因為刑事訴訟的主要目的並不是為了解決私人糾紛,而是要追訴犯罪、維持社會秩序,具有公益性質,所以刑事訴訟的當事人並不需要繳納訴訟費用。但因為民事訴訟較為常見,以下就以提起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為主軸來介紹。二、訴訟費用的內涵「訴訟費用」是由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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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騎機車剛起步並於巷弄逆向撞到順向老先生,其小腿斷換,送醫治療,當天完成骨接合手術,手術後情況OK,術後其亦配合醫生執行些微復健,但第4天開始,其即因痰咳不出來,肺炎插管,肺的情況愈來愈差,住進加護病房,期間醫生評估腿傷勢復完良好,進行第二次植皮手術,但其一直因肺情況不佳持續住加護病房,最後病逝。查醫院生亡證明死因為「病死或自然死亡」,肺炎併呼吸衰竭(慢性肺阻塞,而腿傷列為無直接關係者。2.老先生早年曾患肺結核、肺家屬說一直不OK,吃東西常常會嗆到,去年中風差一點就因為痰咳不出來而亡故,且為老菸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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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規的合會運作模式在合會系列的第一篇文章中,介紹了合會的基本概念。通常合會以每月開標一次最為常見(例如約定每月1日或15日進行開標),但一旦會員人數超過23人時,運作完畢需要2年以上時間,這是因為首期不需要投、開標,由會首直接取得合會金,之後每個月一位會員得標,所以會員人數超過23人的話,需時至少24個月。所以也有約定每月開標一次以上的狀況,而每一期得標、可以取得當期合會金的會員,是以競標金額最高者來決定。如果同時有2個以上會員出最高價時,則以約定的方式決定得標者為何,例如由該些會員當場加價競標,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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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中,常常會看到發生刑事案件時會說到有人被「羈押禁見」或「收押禁見」,那表示什麼意思呢?如果遇到親友或甚至自己被羈押禁見,那應該怎麼辦?在介紹這個問題之前,先說明本文的用語。雖然在判決書或者是報導、網路言論中可能會看到「收押」二字,但因為法律條文中的用語是「羈押」,後面一律使用「羈押」這個用語。一、為什麼一個人會被「羈押」?被羈押會怎麼樣?(一)羈押的原因羈押是為了要確保刑事被告會配合進行刑事偵查、審判程序,所以暫時把他關在看守所,原因可能如下:1.避免被告逃亡或串供滅證為了預防被告逃亡,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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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有負責人一位,董事一位,股東一位,三位都有出資算合夥人,因營運不善公司已無剩餘資產,所以決定關閉,但有向個人借貸,請問負責人個人需負擔所有債務嗎,還是所有合夥人共同負擔呢?或公司需聲請破產呢?如果不處理會被債務人告或被強制扣押負責人的個人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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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報稅是義務,房東禁止房客申報租賃支出,已經違法在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租屋房客可以透過「房屋租金支出」的列舉扣除額來節稅,每戶最多有12萬元的扣除額。但房客申報租賃支出的同時,房東相對就會有一筆租金收入,從而導致房東的納稅額變高!因此坊間常會聽到房東要求房客不要申報租賃支出,但這是合法的嗎?依所得稅法第2條第1項:「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所以房東要求房客不要申報租賃支出、隱藏自己收入的行為,其實是逃稅的違法行為!此外,內政部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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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投資台灣公司,無論外國人是法人或自然人,只要是入股成為台灣公司股東,就需要向投審會申請投資、審定投資額。如果外國人用借款的方式,或是購買台灣公司發行之公司債,是否就不用幾過投審會漫長的審核呢?也很想知道投審會審查的目的(想要避免哪些事情發生,所以才要事前審查)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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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司更名是從股東會決議通過當日起生效,還是要等主管機關完成公司變更登記才生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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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長期關注的網友常在論壇分享他的一些日常照片,像景點、餐廳之類的(他未提地名、店名,店內照片通常也沒有拍到店名),因為我住過附近所以基本都有印象,很常會留言(留言為公開的)問他是不是某地、某店。今天突然被他說我這樣是肉搜他(我想是認為我公佈他的行蹤),不公開道歉的話就要用肉搜、個資法告我。我第一時間先道歉了,但越想越奇怪,地名、店名好像也不是能識別他的資訊,請問該網友的說法是否合理?我應該如何主張比較有利?註:因為有時留言前我會根據印象搜一下類似店家(只是店家相片,不是該網友的個資)以確認一下店名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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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時間是9點至晚上7:30但常常會有加班問題,但因公司未了省去加班費用直接更改同仁上班時間會加班那天更改下午上班這是合理的嗎!如果時數不夠在以其它天正常加班時間來補足想詢問一下當初是說正常上班但公司卻為了省加班費更改下午上班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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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勞工訴訟該告分公司還是總公司?資料來源:戴雯琪/繪圖:Yen一、要對分公司還是總公司提告?──當事人能力的問題(見圖1)勞資爭議屬於民事訴訟案件,目前各地方法院民事庭大多設有勞工法庭,專門處理勞資爭議案件。由於分公司只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所以原則上,訴訟中應該要以總公司為被告,不過根據過去最高法院的見解,如果是分公司業務範圍內的事,可以自由選擇向分公司或總公司提告。由於勞工與分公司間的職業災害補償、請求給付工資、資遣費等勞資爭議,算是分公司業務範圍內的事,所以上述案例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其實是兩者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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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改為負責人,原老闆(負責人)離職,因還在海外出差期間10號返台,31號只接到電話通知,原老闆會幫我們處理加保,但月底已經被公司退保,因項目工作還在進行,回來問目前公司的負責人,這樣算資遣嗎,他回答:叫我找原老闆談,談完總覺得被敷衍,這樣可以跟前公司申請資遣費嗎,任何離職相關文件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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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我在一家新開幕的餐飲服務。因股東內異,兩個月內已變動三次時間內容。其一PT轉正職其二一段班改早、晚兩段班~近日股東二找我約談:和股東一因經營理念不同而退資,至2月底(29)日止,3月起由他管理。至3月起所有員工全改PT由他排班一天排1-4小時,因此收入無法達生活所需而當面婉拒,工作至2月29日止~請問老闆不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和(服務證明)我該怎麼辦?再者我該跟哪位(老闆)申請這兩份證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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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晚上好~小弟在這邊請教一個問題~本身是住獨棟樓房,與彼此鄰居共用牆壁,隔壁鄰居似乎作息不太正,晚上11點後,常常有拉動房門撞擊牆面的聲音、疑似跳舞的踏步聲及半夜使用洗衣機轟轟巨響⋯時間長達3小時⋯,甚至夜間常常會有疑似重物掉落地面的聲音~讓人驚嚇,溝通未果,且也不知如何蒐證~這種狀況下,公權力可介入嗎?若報警,警察是否會受理?我已經忍耐2年⋯⋯⋯被搞的好像要配合他的作息⋯嚴重影響睡眠⋯🥲再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傳授一點經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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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租屋處隔音很差,租客間常會因噪音互相干擾,只要我在房間有任何聲音,鄰居就會一直播放噪音(有鞭炮聲、狗叫聲、A片、青蛙叫聲)騷擾我,讓我害怕在房間內活動,請問鄰居的行為是否合法?我去年浴室內燈泡不明被熄滅,後來就再也無法恢復,連房間內的大燈泡也打不開了,房門口和摩托車也被潑鳥屎,我後來在隔壁多租了一個房間,並且在房門口裝監視器(因預算不足且為房東房屋,因此只能買簡易陽春型),結果監視器莫名其妙被破壞擊落,最近我的第二個房間的浴室電燈又莫名其妙被熄滅又突然打開,我懷疑為鄰居所為,因為我們社區有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