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美商人資高管強迫員工簽屬自願離職單,也不准員工寫下離職原因,請問人資高管受台灣法律管轄嗎?請問人資犯下甚麼法條?員工是否可以主張回到原來職位?謝謝
問答
您好,目前工作為補習班分校的助理老師(工作3個月),已向上司(非老闆,分校只有主管)提出離職要求,但上司用人力不足為理由,要求再繼續做到人力到位為止(當下自己沒有直接拒絕該條件),請問是否在明確提出離職後,十天後便可不到公司?還是需要告知總公司的人事部或老闆才具效力?再請問該單位有超時工作和無加班費等問題,要如何運用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六款來保護自己?
問答
我自願離職,依法在預計離職日前20天預告公司,但公司請我隔天就不需要來上班。請問我可以堅持做滿這20天,並請領20天的薪水嗎?如果公司不同意要我隔天離開,會變成公司資遣我嗎?
問答
近期提離職後遇到下述三個問題:1.員工告知主管請假用補休方式請,主管卻自己用該同仁特休幫忙請假,且未告知。2.公司事假規定請假最小基數為10分鐘,告知主管後主管未經同意又隨意用特休方式幫忙請了一個小時。3.提離職後,主管卻告知公司強制要我休完所剩的補休。請問以上三點是合法的嗎?我又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問答
本人於巨龍保全112/1/1任職於斗六明基擴場工地保全一職.由於112/2/3被安委會的趙威主任無顧漫罵.導致本人身心受創.所以當下本人就提離職了本人於112/2/4就沒有上班了我原本112/2/1-112/2/2號排休.但是公司之後只給我3600的轉帳算加班費..本人覺的公司隨便的亂算薪資.因為ㄧ天的加班費用×2的話差不多就3000多元了.還有公司還在本人領薪日2/10-/3/10號直接扣本人薪資一個月扣了1275連扣兩個月.本人製服離職後已全數歸還保全公司了.但是保全公司還是沒照法令規定直接扣本人薪資照勞基法本來休假日或是排休日上班不是算雙倍的工資嗎?連扣兩個...
問答
因個人規劃將於7月底離職,並完成交接程序及辦妥離職手續,公司已同意。但現在卻私自將公務信箱更改密碼,並直接收回公務用筆電,導致我目前完全無法處理交接事宜及準備工作,雇主這樣是合法的嗎?
問答
案由:工資非自願性失業認定說明:我們是新協會承辦長照業務第一次請一名社工。因應疫情影響場所停業社工員在家做電話問安工作。社會局窗口建議可用視訊上課。所以於5月27日晚上-5月28日早上期間跟老師聯繫上課意願及使用測試方式。於5月28日早上交代社工員連繫說明。稍後她回報說:長輩無意願且不會使用!我回說:這樣社工功能又減少了!他回我:何必強人所難?當下思考疫情未停,場所不知何時才會營業?他於平日對我交辦事情常持反對意見綜觀日後:社工員協助事物、溝通、協助處理業務功能消失、所以請他做到當日下午即可『因她於5月...
問答
目前入職第四天,想離職,但是僱傭契約寫未滿三個月需提前七天,這樣是要照勞基法的未滿三個月不用預告期,還是按照僱佣契約
問答
今年人事行政局公佈228彈性放假是3/27放假,2/18補行上班,請問員工2/22就要離職,不會享受到2/27放假,那2/18還需要來補班嗎?
問答
我是已經離職一年的員工,現在自己創業當老闆但是現在我有一個困擾就是我現在還會接到電話是用我的名義但是公司名字是前公司的聯絡人這個電話已經足足接了一年多了,想請問這個問題能否解決我主要是想讓前公司不要在用我的名義當聯絡人了
問答
有員工反映,通訊錄上有私人手機及姓名,每次員工離職或到職會更新,請問這樣有觸犯個資法嗎?
問答
各位律師您好,在入職前答應老闆接下公司負責人一職。公司為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數為新台幣貳拾萬元整(乾股)。近期因與老闆之間的私人因素而離職,老闆則向公司會計(老闆娘)查帳。然後說我盜用公司款項,事發至今我尚未收到存證信函。請問遇到這種情形,我該如何自保?謝謝。
問答
請問室內設計師離職後公開行銷任職期間的設計作品,會違反著作權法嗎?或者需要標註著作權人(前公司名)嗎?
問答
我還在職時向老闆總共借支了快五萬,後來我離職了到隔月要領上個月即為當月薪資時卻被老闆告知還欠他錢而全數扣光一毛錢都沒領到!請問這樣雇主是否已觸犯勞工法…而我是否能依法申訴雇主呢?
問答
你好,我是在一家文具工廠上班已經23多了,可是最近我們部門主管一直找我,想逼迫我離職,要不然就說我不想跟白痴笨蛋說話,也說我講話出來是謊話等等,我已經忍受他好幾個月了,我只是一名作業員而不是他的助理,做不好就一直唸唸不停,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問答
如題所示,因近日提出辭呈,接獲主管告知公司要求於離職前休完補休,請問這是合法的嗎?
問答
我到新公司報到,人資可以看到我過去加退保資料嗎?會查到我是資遣或自請離職嗎?
問答
我們工作都是要配合百貨公司排班,若這樣沒有責任的離職是可以的話
問答
還未收到公司離職待單,公司的主管叫我隔天晚點到辦理未完的程序,但我去公司我的個人東西卻已經幫我自行整理好還錄影,請問公司可以未經過我同意擅自收我的個人物品嗎?
問答
任職期間在工作期間受傷,由於手傷腫痛而必須請假就醫,因被公司認定糟糕的員工。在同事間的言論壓力所以像公司請辭。離職後因薪資及職災問題而申請勞資協調卻被老闆言語中傷。並在會議過程中不斷告知他有私自調查我的資料及以前的就業記錄並聯絡之前公司詢問。期間前公司老闆表示在收到本人申請的勞資協議通知書前,公司曾被勞檢因而認定是我檢舉了公司而對我惡言相向。為什麼前公司老闆可以私自調查我的資料?我該如何保護自身安全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