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請問:我的委任律師在和我的二次會談裡都沒有提及他因違反律師法,經臺灣律師懲戒委員會停止執行職務1年。請問他沒有主動告知他正在停業中,仍接我的案子,這樣可以嗎?
問答
我目前在A公司兼職,非正職員工,期望找性質相似的工作增加收入,但發現當初與A簽訂的契約中,包含受任期間競業禁止條款(非經A事前同意,不得從事性質相似的工作),並如果違反,契約即行終止,且要付高額懲罰性違約金且負其他民刑事責任。想請問這樣的條款是否有實質效力?並沒有要揭露A公司的商業機密,只是純粹想找另外工作,但擔心如果按照合約乖乖告知A公司,公司就會直接禁止並被關注。
問答
是要式契約還是不要式契約?是有名契約還是無名契約?是勞務契約嗎?
問答
看到新聞提到彰化縣西鄉有村長收賄,進入司法程序,暫代的村長由鄉公所指定。新聞報導請見: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4223請問為什麼暫代的村長,可以由鄉公所來指定呢?為什麼不是另外再辦理補選呢?謝謝
文章
圖1寵物被弄傷了,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資料來源:饒菲/繪圖:Yen一、以往法院看法都認為,動物在法律上的地位屬於「物」(見圖1)(一)雖然現在越來越多人飼養動物作為精神上的寄託,把動物當作小孩般對待,但關於動物在法律上的地位,過往法院均認為,雖然動物事實上也是活生生的生命,且動物與人類間感情親密,但法律上仍只能算是「物」,屬於權利客體 ,與車子、衣服等物品一樣,與屬於權利主體的「人」有所不同。(二)如果「人」被他人傷害,因為「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是權利主體,所以可以用自己的名義對傷害者提告,追究對方的...
問答
媽媽因語言能力失智合併下肢癱患剛入住長照機構25日得到了尿道感染,雖然有醫生給予7日抗生素服用,但未複驗其病症是否已好,且該照護區護理師有於回診時提醒門診醫師該複驗尿液,醫生則回不用,導致8日後媽媽變成了尿道感染加敗血被送入加護;1.請問是照護員還是醫生的疏失?2.媽媽的住院費跟看護費能否求償?
辭典
依交易上一般觀念,認為有相當知識經驗及誠意之人應盡之注意。
辭典
指依照一般交易觀念,有相當知識及經驗的人應該要有的注意義務。若欠缺此注意義務,法律上又稱「抽象輕過失」。
問答
假設自己的兒子被車撞了,此時他已經成年了,送醫後成半死不活的狀態,而那個被撞的平時做人很垃圾,父母也根本不想救,有法律有規定一定要強制付醫藥費救活他嗎?如果一定要救,有什辦法可以放棄治療,因為救一個半死不活又很垃圾的人,不但很花錢,又會拖垮家裡的經濟,而且人又很垃圾
文章
一、在臺灣實行安樂死是犯罪先說結論,目前在臺灣實行安樂死是違法行為。以最典型的癌末這類飽受病痛的臨終病人為例,當醫師依病患請託注射過量的「戊巴比妥鈉(或稱硫噴妥鈉,SodiumPentobarbital)」,或主動提供讓病患自行使用等行為,自殺者以外的協助者會涉及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當然也會牽涉到民事賠償責任及違反職業倫理規範;如果對無意識病患終止生命,因為結束生命的決定不是病患自己做成的,這不但不是協助自殺的加工自殺罪,而是更嚴重的殺人罪。二、什麼是安樂死?要討論安樂死能否合法之前,必須先理解安樂死是什麼...
問答
本公司代理之商品為全台只有我司有進口的商品(獨家代理權)我司也有自己經營的購物網站但蝦皮上陸續出現我司代理之商品的上架販售行為且價格都已破壞行情價的方式出售我司已在內部嚴正宣導不得將商品上架至非授權之網路平台在出貨也有嚴格控管但還是出現很多不同的賣家都在販售我司之商品客人都會上網比價後選擇至蝦皮上購買,而非我們直營的官網平台下單想問問這有沒有什麼法律條款可以跟賣家提出聲明稿,請對方下架或是有什麼方式可以喝止個人賣家上架的行為謝謝
文章
一、產檢發現畸形胎兒,醫生有告知、勸導義務醫療院所對孕婦實施產前檢查,評估胎兒身心是否健康、懷孕與生產過程的風險,作為醫師決定安胎、生產方式以及孕婦是否實施人工流產的參考,屬於醫療行為中的「診斷」行為。依據優生保健法,醫師幫孕婦產檢時,如果發現胎兒不正常,必須將實情告知孕婦本人或配偶;另外,醫師如果認為有施行人工流產的必要,應勸孕婦施行人工流產,這是產前檢查醫師的告知義務與勸導義務。二、孕婦有權自主決定將畸形胎兒人工流產優生保健法一方面是規定醫師的義務,另一方面也是孕婦的權利。也就是孕婦對於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