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要設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或辦理法人登記事項變更等的人,會需要這份聲請書。基金會、協會這些常見的財團法人和社團法人,成立時都要備妥章程等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取得許可後準備相關文件並參考本範本向所在的地方法院聲請設立登記,登記完成取得登記證書再送主管機關備查,才算完成法人設立。一般民眾可以在司法院的「法人及夫妻財產登記公告查詢」網站查到依法設立的法人。二、範本的來源法人登記聲請書(法人設立登記、變更登記)的範本,來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21),《法人登記聲請書(法人設立...
辭典
隱名合夥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出資不出名,把財產移轉給對方,投資對方出名經營的事業。隱名合夥人可以分配營業利益、在出資限度內分擔營業損失,但對外面的第三人不負權利義務關係;出名合夥人則有親自執行經營的權義,隱名合夥人只能監督而沒有執行的權限。註腳民法第700條:「稱隱名合夥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對於他方所經營之事業出資,而分受其營業所生之利益,及分擔其所生損失之契約。」民法第702條:「隱名合夥人之出資,其財產權移屬於出名營業人。」民法第700條。民法第704條第2項:「隱名合夥人就出名營業人所為之行為,對於...
問答
老闆要店員購買自己負責排面上沒檢查到,被同事查到的過期商品回家,是否違反勞工條款
問答
因為前妻家住花蓮玉里與我新竹離太遠她有親權我只有探視權因為離太遠法院裁定每兩個月有兩個禮拜小孩在我這邊判決書上也寫明接送時時間地點接送方式由兩方溝通協調第一年都還順利第二年開始前妻以接送方式都因該探視權那方負責就算拿出判決書出來也拒絕溝通還反嗆有問題去找法官而且通常第12~13天就要我把小孩送回有次滿14天送回下次探視時間也她被扣一天多次溝通不是不回就是說有問題去找法官小孩教育問題也是完全已讀不回請問我該怎麼做
問答
數年前兄弟姊妹搬出去住留下母親與我同住所以支出都由我負責,數年後有其他兄弟姊妹搬回來同住一起負擔支出但卻也讓外人入住反而增加支出負擔,家是母親的如果母親同意的情況下或是其他家庭成員不同意有辦法可以處理嗎?
問答
如果我跟外國人溝通後交易商品,但是我本身沒有外國帳戶,因此找了在社群軟體上的外幣代匯款並告知他需要付款的帳戶,我用台幣匯款給外幣代匯款,外幣代匯款在使用他自己的外幣帳戶付款給外國人,他有聲明若被詐騙他不負責任何,但外幣代匯款是使用他自己的匯率來進行收款,用外幣匯差當作報酬,我也多次請這個外幣代匯款幫忙付款給外國人。後續發現那個外國人是詐騙犯以後,請外幣代匯款在當地報警處理,但是外幣代匯款卻遲遲不行動。問題1、請問我可以起訴這個外幣代匯款呢?問題2、請問這個外幣代匯款會被認為是詐騙共犯嗎?有機會從外...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汽車維修業者與需要修車的消費者會需要。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對於特定行業的定型化契約,會由主管機關訂定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保障消費者權益。而汽車維修也有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這個範本是依此訂立出來,供委託修車的消費者、維修汽車的業者雙方參考用。重點包含:(一)業者維修前的告知義務維修業者要在維修前將維修項目及費用告知消費者,且必須經消費者同意後才可進行維修。如果是在維修中發現約定以外的的維修項目待修或超過預定維修費用時,仍應先告知消費者,經其同意後...
問答
今年8月剛剛購入一間中古屋,沒有電梯一層2戶那種老公寓,外牆11月中旬磁磚掉落,樓下的鐵皮屋頂有些許損壞(應該屬於違建部份)問題1:想請問外牆的所有權人是不是整棟10戶都該負責分攤。如果比如我們這排門牌是1號,隔壁是3號,3號的外牆明顯有更新過。我住1號的部份是不是只能找我住的這排(1號)的分擔外牆修繕費用。共用部分要怎麼區分。問題2:樓下鐵皮如果要修繕,是否也是全棟的人要負責,如果屬於違建,還需要賠償嗎?以上問題能否回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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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為專櫃品牌正櫃需要裝修工程,請員工到它間百貨做公司的特賣會,特賣會折扣最低到38折,但是特賣會的地點是百貨的走道沒有監視器,每天盤點時都發現有遺失物品,後來發現是被竊盜,也有報案,遺失總共16件洋裝,公司牌價23萬,要求員工負責,以四折的價格去賠償,請問沒有監視器,然後被竊盜算在員工身上是合理的嗎?薪水也才3-4萬,公司要求我們給現金或轉帳給公司,如果不賠償會違法嗎?公司堅持讓員工賠償,收回成本價四折,老闆不願意多幫員工負擔,但是這樣的賠償金額對員工來講損失很大,不知道這樣是否合理?或者有違法?再...
問答
我想請問,租客當時租屋時,洗衣機,冷氣都是正常可以使用的一起租給租客,但是租客並未通知就擅自將洗衣機,冷氣拆掉,放置在陽台,用他們自己的,也並未告知,現在租客要退租了,這些電器都損壞了,不能使用了,請問這些電器是要由租客來負責對嗎?另外就是,租客在租屋處燒香,牆壁天花板都是燒香完的痕跡,這些是否也應由租客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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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上被主管誤會,主管對我說出「不爽做不要做」另外又說了一句「再被我發現以後不用來上班」我按照主管交代,她說「可以把簡單的工作分給工讀生去做」,但我卻被誤會把工作丟給別人不負責任,還說我是「全公司最涼」,當下的我正在做手邊困難的工作,她立馬要求我放下工作…主管自己說的話可以不算數出爾反爾,還被這樣威脅,他常常提醒我「不需要你搬重物、不用搬貨,只是隨便打打出貨單而已」聽到的當下覺得心裡很不舒服,不知道這樣能否投訴
問答
我是某大學學生會負責人,交接給下一屆之後被查出決算有誤,2023年8月經校正決算書數字後賠償下屆學生會7699元差額,並雙方簽訂切結書然十月下屆學生會提出還有17600的收入漏記,推翻切結書並認為我需賠償,調解失敗後我拿回存簿逐一核對,發現因仍有支出漏記,17600的收入其實並沒有流向不明,在我已經賠償7699的前提下對方甚至應歸還一部分款項,1/18再次調解仍破局,對方說要提告偽造文書及侵占,請問這方面要怎麼處理
問答
在民法第184、187條相關題目裡討論到法代是否對其子女殺致兇宅負責,在討論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子女侵權責任,自殺是否有故意時,參考書內寫到「故意係以有識別能力為前提,在民法第187條規定下,縱使未成年無識別能力法代亦須負責,故有無故意亦對法代責任構成無意義」想請問識別能力為責任能力之基礎為何為故意前提?故意與識別能力有何關係
問答
靠行車司機(承攬契約司機)與機車發生車禍,對方要求1千多萬的賠償,保險已理賠七百多萬,司機尚有360萬無力償還,對方要求車行連帶賠償責任,車行需負責360萬賠償,車行應如何舉證但書之部分,才能不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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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勞保局申訴公司未依規定幫員工投保勞健保,但勞保局卻回函說,公司負責人表示我並不是員工,我跟公司只是合作關係,非僱用關係,公司每月匯款轉帳27,000元給我只是因為我沒有經濟基礎,所以協助提供生活費,並非薪資,勞保局竟然會採信這種理由?我覺得根本是睜眼說瞎話,請問這樣勞工該如何爭取權益呢?難道只能這樣這樣忍氣吞聲被公司跟勞保局欺負嗎?最後勞保局回函表示因為我跟公司各執一詞,如果對於我跟公司是否具有僱用關係存有疑慮的話,請我自行找勞工處或司法途徑處理,為什麼我覺得勞保局給我一種推卸責任的感覺?難道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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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2年,當初成立時應我自己本身已是一間公司負責人,想要分散風險,所以就找了一個員工當人頭公司負責人,現在居然要求要股份,我不同意,本我想收掉公司,後經溝通後員工說要繼續上班,本公司本來是租的後來我自己買一間要當辦公司,當下還問他們上班的意願,他們都說好,但我裝潢好了一切就緒,員工突然跟我說不做了,導致我公司整個停擺我可向員工求償?
問答
個人應徵私人助理,為任務制,有需要才請助理協助(主要負責行政與跑腿),並發放單次任務酬勞。想請問以個人身份(非商業、公司行號)擔任雇主,處理項目皆為個人事務,欲聘僱應知悉哪些資訊?例如個人聘僱前需要申報xx資料、聘僱後為勞工申報任何所需保險...等等
問答
有下載交友軟體,跟對方有見過面,隔了一段時間突然密我說我的不是。我請他結束話題,已經嚴重影響我的心情,對方就開始用很惡毒的話持續罵我。請問我可以尋求什麼協助讓他為他自己說過的話負責嗎?
問答
目前是跟對方談私下和解,也有跟對方提出如未沒依照當初談好的條件將會馬上進行提告,但不知道這部分需不需要家長負責處理或協助,以及私下給賠償金是需要聯絡家長並且把錢給家長的嗎?我當初是要求對方每個月匯一部分的錢給我直至對方還清,但對方好像有想要一次匯六個月的份且下一筆匯款就是在六個月後,想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並且我可以駁回要求對方按照我說的做嗎?
問答
我在路上騎腳踏車時有遇到無法前往指定方向的情況。因為腳踏車要靠路的右騎車乘,可是我要直走的。但是馬路車道的情況是:直走車道是在右轉車道的左側。如果我靠道路的右邊指標指示的方向騎乘的話,就會騎到右轉的方向,不是我要直行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