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規定:「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這就是刑事訴訟法的"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不過,這個原則有一個但書:「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 (more...)
一、錄音錄影可以當成證據使用。 二、13歲小孩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會被移送當地法院的少年法庭,按照個案情節,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相關規定辦理。 (more...)
個案具體情節是否出於故意,法院會調查相關證據作出判斷。提問所述案例,在五個字當中,除了「了」字以外,其餘四個字全都打錯,法院審理結果,不認為是過失,必然有其理由。如果被告不服,可以提起上訴。 (more...)
是的,銀行法第29條第1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而且根據銀行法第29條之一規定「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 (more...)
106年12月發生的一案,在前案102年4月執行完畢後5年內,構成累犯。與108年內的案子無關。 (more...)
判決書是說「如」果准許易科罰金的話,便以多少元折算一日。能不能准許,要由檢察官作決定。假使檢察官認為准許易科罰金難收矯正效果或者難以維持法秩序時,按照刑法第41條第1項但書規定,就會決定不准易科罰金。 (more...)
1.會被控告什麼,要依造成什麼結果而定。(例如:傷害罪) 2.對方可以主張正當防衛。能不能成立,要由檢察官或法官認定。 3.及4.和解金額或賠償金額,對方可以盡量主張,最終仍由法院審定。 (more...)
如果只是單純坐在別人的摩托車或腳踏車上10秒鐘並不會構成刑法的侵占罪。 因為,刑法的侵占罪最關鍵的部分在於行為人的主觀上到底具不具備"特別主觀構成要件",而這個"特別主觀構成要件"就是對該標的物在主觀上到底有沒有"易持有為自己所有的不法所有... (more...)
提問人您好: 您的問題牽涉到具體個案需求,以下僅針對您問題中提及的法律爭議,說明法律如何解釋適用。至於後續您的個案該如何獲得解決,敬請洽詢專業律師尋求適當服務,以維護您本身的權益。 刑法的效力範圍 這個問題白話來說就是「什麼時候會用到我國刑... (more...)
按照提問內容所述,A是在鬥嘴或開玩笑的情況之下,出言不慎,並非成心慫恿B自殺,欠缺犯罪的故意,與刑法第 275條第2項教唆自殺罪的構成要件不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