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我們
訂閱電子報
訂閱推播
支持我們
登入
/
註冊
關於我們
關於法律百科
作者群
媒體報導
講座活動
專區
法科!輕鬆點︱Podcast 頻道
圖文包
法律百科故事館
法律百科|精美桌布
法律百科|5週年活動
文章
法律入門
救濟與訴訟程序
房子‧土地‧鄰居
消費‧借還錢‧契約
損害賠償‧保險
家庭‧父母子女
性別
健康‧醫療‧銀髮族
勞動‧工作
公司‧企業‧法人
智慧財產權
刑事犯罪
基本人權‧政府
車‧交通
環境‧衛生
國際法
其他
問答
法律入門
救濟與訴訟程序
房子‧土地‧鄰居
消費‧借還錢‧契約
損害賠償‧保險
家庭‧父母子女
性別
健康‧醫療‧銀髮族
勞動‧工作
公司‧企業‧法人
智慧財產權
刑事犯罪
基本人權‧政府
車‧交通
環境‧衛生
國際法
其他
辭典
熱門辭典
法律翻譯機
範本
法律入門
救濟與訴訟程序
房子‧土地‧鄰居
消費‧借還錢‧契約
損害賠償‧保險
家庭‧父母子女
性別
健康‧醫療‧銀髮族
勞動‧工作
公司‧企業‧法人
智慧財產權
刑事犯罪
基本人權‧政府
車‧交通
環境‧衛生
國際法
其他
登入
/
註冊
訂閱電子報
×
您可以透過電子報閱讀法科精彩內容喔!
姓名:
*
Email:
*
備位國民法官
刑事法
圖1 備位
國民法官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為了審理需要,除了選任6位民眾擔任國民
法官
,法院也會再抽選1至4位
預備
的人選,這些人就是備位國民法官。當被選為國民法官的人不能執行職務時,這些預備的人選就會依序遞補成為國民法官
[1]
。
註腳
國民法官法第10條第1項
:「法院認有必要時,得選任一人至四人為備位國民法官,於國民法官不能執行其職務時,依序遞補為國民法官。」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貢獻者:
法律百科
認證法律人
陳勁圻
進階會員
陳琦姸
認證法律人
推薦辭典
推薦辭典
×
公開署名
不公開署名
本網站使用 Cookies
繼續瀏覽代表您同意我們的
使用條款
及
隱私條款
×
祝福法律百科的朋友們新年快樂!
網站農曆年節不休息,歡迎常來逛逛,共同討論法律問題,交流分享,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