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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教唆小學生挖娃娃機裡的東西,小學生照做犯了錯,此時為竊盜共犯,小學生之犯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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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詢問刑法§121、§122,關於§122第三項性質,釋字96提到本質非瀆職罪,理由書以為行賄與受賄性質不同,其間無必要共犯關係,不適用一般共犯關係,然81台非233判例,則提到賄賂是必要共犯中的對向犯關係,想請問兩者有何不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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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說的「共犯」有法律上的定義嗎?就是指共同犯罪的人嗎?很多人一起犯罪的時候,怎麼分配不同人應該負的責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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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情況如標題所寫如果被定罪,誰的罪比較重?她們班同學都知道,但也沒有揭發,這算是共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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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與朋友在某一家娃娃機店,他當時看到機台上有個贈品公仔直接拿走,我並沒有阻止他也沒有慫恿同意他拿走,這樣被抓到會被當成共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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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常常有人會有輕生的念頭標題大約是"我不想活了",或者"活著好累喔"通常的內容就是要求網友幫忙想自殺的方法見刑法第275條----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謀為同死而犯前三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那最後如果沒人死亡難道就會罰網友嗎?愚見認為要不要自殺也是要對方所實行另外也會有自殺沒成俗稱未遂的情況所以今天某某留言用繩子用放血這樣子,或者"他"只用了其中一種方法自殺難道都要起訴所有人?不如說,那些直接說"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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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名國中生,由於長期受到霸凌和少數服從多數(A長期受到B同學們的霸凌,A去跟C老師說,C老師去問B同學們,B同學們說他們沒有霸凌A)的待遇。我開始好奇,如果B用非侮辱的方式惹怒了A,A由於生氣打了B一拳,B是否成立教唆犯?如果A在合B打架的過程中,A給了B一把自製武器,但由於A的身體很強壯,A把拿著自製武器的B打倒,A是否成立自我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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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犯罪人乙為甲的友人甲教唆乙替甲自己的犯罪作偽證,甲是否成立教唆偽證罪?甲教唆乙來頂替甲自己的犯罪,甲是否成立頂替教唆罪?乙教唆甲湮滅甲自己的犯罪證據,乙是否是教唆湮滅證據罪的教唆犯?還是直接論正犯不討論是否教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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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慫恿對方去試著犯罪,也沒有拿著槍命令對方一定要去犯罪,這樣自己會有罪嗎?刑法上,怎麼處理教唆別人去犯罪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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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如題。不過也想請教,教唆未遂也是會被罰,刑法第275條第3項也提到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但對於第2項教唆未遂的判定是什麼?是無論被教唆人有沒有自殺都會成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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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今某甲教唆乙殺丙,但乙誤認丁為丙而錯殺之。殺丁之後乙發現殺錯對象,又將丙殺死。則甲應該如何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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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誣陷教唆犯罪.而共同被告出庭作證時指出教唆之人不是我.甚至不認識我.而法官當長向證人咆哮.並大聲對證人說:致證人心生恐懼.不敢說實話..隨後由檢察官迎導證詞....後來小弟我申請交付法庭光碟..卻發現該段錄音被剪掉.法官這樣做應該有變造公文書之罪.而證人非出自己願而做出的證詞.應沒有證據能力...小弟應該怎麼做..才能討回公道..感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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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作遇到一些狀況....1.工作場所全都是男同事,只有我是女生,近期主管因為我是女生部分,主張勞逸不均、體力不如男生等理由,要求我一人擔起全部人的外派工作。(有班表紀錄表)2.主管更為了執行這項指令要求我一人,上班期間被全部同事打分數,並利用這個結果強制外派。(有紙本紀錄與錄音)3.其中老鳥同事與我關係並不好,教唆其他同事打低分(有錄音存證)4.本人已通過試用期5.想詢問能提告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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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名高中生,進行自主學習時遇到一些問題,但教導我的公民老師回答不了我的問題所以在這裡尋求幫助刑法第9條:「同一行為雖經外國確定裁判,仍得依本法處斷。但在外國已受刑之全部或一部執行者,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也就是說根據刑法第7條:「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所規範之罪行在國外經過審判與執行後我國依然保有刑事上的追訴權。那麼,根據刑法83條第一項:「追訴權之時效,因起訴而停止進行。依法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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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對方告妨害名譽跟透露個資,但我是以被害者的情況去轉傳fb的文章,但原告者卻提供有我的人頭照的偽證據,因為在原po者哪裡沒有看到原告者提供給警察的那張圖,這樣對我的案子有幫助嗎?還有這樣能告原告誣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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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在某網站購買一隻遊戲帳號該遊戲帳號只要有一開始建立帳號的郵件就可以把帳號找回因此我向賣家要求這組初始郵件並且他也給我了後來輪到我將此帳號賣掉(同樣也給了前賣家給我的初始郵件而買家也跟我說了他確認此郵件是正確的初始郵件了)過了一段時間後買家向我反映帳號被盜但是我給的初始郵件並不是真的初始郵件在他已經跟我說了他確認過郵件真實性的情況下我會需要付出法律責任嗎又或者是義務性的幫助他連絡前賣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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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述:(簡要說明即可)原告告本公司未付薪資以及退休金,但事實是原告已從本公司離職且也從未進公司,而我司也覺得莫名其妙則未給與重視,但因遇到假律師變成敗訴,最高等法官也判決,後來請其他律師都說已經判決了無法改變,但可以根據別的點去突破,打了三年卻還是因為原審已判決改變不了,現在原告笑嘻嘻與同伴一同去銀行領錢。具體訴求:請協助扳回正義,誤讓司法幫助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