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您好,請問一下前妻在沒有任何告知我的狀態之下就偷拿我的健保卡去診所冒用看診簽名領取管制藥品,而且在107年一年內連續三次,這期間我們是已經沒有婚姻關係了,第一我不知道她是如何盜取到我的健保卡的,第二我去診所瞭解時據診所的醫生她說她是還有帶一位男士冒充是我,所以診所才開立管制藥品給他們順利領走的,想請問一下在民事和刑事我能對他採取什麼訴訟呢?謝謝
問答
日租套房對出外旅行的人來說,是另一種深入當地生活的住宿方式。可是也常聽到新聞報導說要小心違法的日租套房。請問日租套房受到什麼法規管制?想要合法經營的話,要符合什麼條件?
問答
因遇三方詐騙名下帳戶遭列衍生管制帳戶,以致無法提供給新雇主活存帳戶用於薪轉,該如何處理?1.公司方沒有合作薪轉銀行。2.跟公司方完整說明情況後想請公司協助開立就(在)職證明書以供開立薪轉戶,卻被認為有案底不予錄用。(傻眼)3.本人案發當時至今都是待業中4.目前全案正在司法偵查中,本人於偵查庭上提出許多具體事證證明無詐欺意圖,也無提供帳戶密碼等等資料給詐騙方等等,等兩個多月都沒消沒息,有方法可解?
問答
今年春節有自駕的需求,才想到蠻好奇過年期間的高乘載管制是怎麼來的?有法律依據嗎?純粹好奇上來討教謝謝。
問答
最近一直聽到各種虛擬貨幣的新聞,例如報導者上週這篇:〈魷魚幣、維卡幣、比特幣,虛擬貨幣的造夢帶來賭局還是騙局?〉,https://www.twreporter.org/a/online-scams-cryptocurrencies想知道如果參與非證券性質的首次代幣發行(ICO)投資,台灣有什麼法律去管制這個交易,而如果賠很多錢的話會有什麼賠償補償機制嗎?會成立刑法的詐欺罪嗎?謝謝
問答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臉書公布,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間——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其中引發合憲與合法性爭議的為第一點的「邊境檢疫」措施,該措施要求「所有」入境旅客,不分「本國」與「外國」人、來台目的,於境外「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台。該公告並指出,這個限制國人登機的工作將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執行。也就是說,就算是我國國民,不論有無症狀,都必須自行在國外設法取得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如果來不及取得登機前三日的報告,或者是呈現陽性反應(不論是否為偽陽性)...
問答
去按摩的時候,聽到台北市開放街頭表演的點只有60個,但已經有1千人有街頭藝人的身分,導致視障者很難競爭,不容易找到適合的時間與地點在街頭表演。最近也常遇到特地跑到一個點表演,結果樂意捐錢的人不夠多,扣掉車資與餐費後反而不夠的情況。請問管理街頭藝人的法令是什麼?身心障礙者可以成為街頭藝人嗎?如果可以,受到管理的程度與一般人一樣嗎?目前有沒有什麼可以讓身心障礙者好好表演的措施?
問答
薪轉的銀行被警示,郵局的帳戶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請問是可以申請解除的嗎
問答
因為在網路上訂貨以為網路上可販賣的皆是合法的東西於是買了忍者用的扁鑽有聲明不要開鋒過的但是賣家說只剩下有開鋒的而我也沒有留意也沒退貨就去超商領取一直放在車上遭到盤查才違反了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我以往買的都是沒開封過的,我有收藏日系盔甲武器道具的嗜好(可以附上照片),這次跟賣家買不開鋒刀子(附對話截圖),賣家說只剩開鋒的,我本無意購買,只想看看實品,就退貨,但一時忙忘了,從收貨到查獲都放在車中未曾動過,更沒有拿來使用的想法,有疏忽而違法非常後悔,以後一定注意不會再犯。目前有正當工作也正在準備下一...
問答
從日本買回來的止癢膏成分中,如果有臺灣藥事法認定屬於藥品的成分,就會是藥品,受到藥事法與其他法令規範。一旦是藥品,輸入、販售以及在網路上販賣,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需要先具有執照、再來要經過核准等程序,不能直接販賣。可以見本站文章:張靜如(2018),《可以販賣出國帶回的藥品嗎?》。 而透過網路銷售藥品的規範,會更加嚴格:人體用藥如果是在網路販售一般人體用藥品,只有依藥事法登記的藥商、藥局,或是依法規定可以兼營零售乙類成藥的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才可以販售,並且販售項目僅限於乙類成藥。環境用藥如...
問答
逢年過節、朋友生日或是有其他活動的時候想放仙女棒,是被法律允許的嗎?仙女棒的危險程度沒有鞭炮高,也不會發出超大的聲音,是不是其實民眾想放就放都可以呢?會因為在不同縣市或不同地理環境,而有不一樣的管制情況嗎?可以在公園、河邊、自家屋頂或是距離古蹟很遠的空地上放嗎?不確定放仙女棒這件事會有多複雜,想來問看看大家的專業意見,謝謝。
問答
各位法律人好:在疫情波及下,政府的各種管制措施,人民難免會對於憲法上基本權保障的意識愈強烈。在近幾個日子裡,時常聽到確診者居隔通知書遲遲晚收到,想就教若確診者還沒收到通知書前,但已被政府的「電子圍籬2.0」政策所監控,自主健康管理者為了避免手機與基地台進行註冊溝通,所以不敢外出,請問此時確診者似乎變相被限制在居隔空間,這時確診者能不能要求提審,以保障自己的人身自由呢?還是非得等居隔通知書這份行政處分書下來才可?電子圍籬2.0措施,這種行政行為只是事實行為嗎?以上,請各位法律人指教!
問答
YouTuber小玉(朱玉宸)利用變臉軟體製作變臉A片牟利,遭合成的受害者不分男女、職業高達上百人,包含立法委員高嘉瑜、市議員黃捷、藝人蔡依林、網紅愛莉莎莎等,一年初估大賺上千萬元。由於目前深度變造人臉犯案、以此不法獲利缺乏法源管制,檢方昨只能訊後諭令30萬元交保。https://udn.com/news/story/6839/5829671請問相關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有哪些?「智慧財產權」的部分又有哪些法律責任呢?
問答
身邊友人於某保全業工作,但其職位為行政管制人員,於工時計算時,該保全公司並未以保全法之計算方法,而是以每日超過八小時部分為加班的方式計算,但實際拿到薪資明細後加班費卻被大幅減縮了將近8成,詢問該保全公司之主管後得到的答案卻是,該薪資是採用保全法去計算的,所以加班費用部分並無問題;首先於面試時該公司主管與我友人之口頭約定為用時薪制度去計算薪資,並且是以新制168工時去計算,但後來起爭議後,該公司主管卻說薪資是以月薪計算,但即使如此,加班費用部分該保全公司仍然無法給出任何合理之計算方式,最終突然又扯出了...
問答
看到有人在一條沒有人行道的路邊擺桌椅,聚集聊天、吃飯、喝酒,甚至烤肉,實在很歡樂呢!這樣的行為是否受到法律管制呢?目前只有找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一項第一款。從條文來看的話,沒有「妨礙」交通就好嗎?但是否「妨礙」如何判斷?由誰判斷呢?另外想請問,如果的確有相關規範,但到場的警員只有請開趴踢的夥伴們小聲一點,沒有其他具體作為,警察會涉及什麼法律嗎?謝謝大家(鞠躬跪謝
問答
有民眾檢舉甲公司旗下商品【消毒液】「廣告不實」,A直轄市政府調查後,認定甲公司【消毒液】為一般商品,其廣告內容卻恐使民眾誤解具有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開罰66萬元。但其【消毒液(成分)】早已經美國食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已核准,得製成眼藥水。(一)A直轄市政府開罰甲公司前,應符合哪些程序、一般法律原則?(二)A直轄市政府,是否得依「情況急迫」和「裁處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相關規定),不給予甲公司陳述意見之機會?(三)若甲公司提起「撤銷」行政爭訟,受理訴願機關(衛服部?)是否受訴願法第79條3項拘束...
問答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有溯及既往、期限的規定(第19條:本條例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但第12條至第16條自公布日施行。)總統府公報: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294/47147/%E5%88%B6%E5%AE%9A%E5%9A%B4%E9%87%8D%E7%89%B9%E6%AE%8A%E5%82%B3%E6%9F%93%E6%80%A7%E8%82%BA%E7%82%8E%E9%98%B2%E6%B2%BB%E5%8F%8A%E7%B4%93%E5%9B%B0%E6%8C%AF%E8%88%88%E7%89%B91.請問過去已經發生的防疫照顧假、徵用口罩的法源依據,都會瞬間改為本條例第7條嗎?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
問答
基本上選舉造勢都會在假日舉辦,也會持續性發出噪音。而打電話到警察局反應的時候,他們都表示因為造勢有經過申請,而且也不是在夜間時間,所以無法可管,他們只能勸導。但真的是只要有申請,就算在假日(休息時間)超過合理音量,噪音管制法也無法限制其行為嗎?
問答
看新聞看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宣布高中以下師生,本學期禁止出國的消息,覺得非常困惑,不知法律依據是什麼,也不知特別針對高中以下師生的原因是什麼。請問到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可以管制的範圍到哪裡?該條文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如此不明確,符合法律明確性的要求嗎?相關新聞:蘋果新聞,2020/3/17,【人權vs.防疫】引《特別條例》指揮官應變權禁出國學界立委正反激辯,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00317/JPWLZGR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