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題目所討論的,是關於警察是否移送犯罪嫌疑人給檢察官的實務運作問題。不過以下僅就刑事訴訟法上「告訴」作為開啟偵查的條件、或者在告訴乃論罪時的訴訟合法要件等法律問題做討論。告訴可開啟刑事偵查程序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的規定,檢察官因為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原因(例如警察移送、媒體報導),而得知有犯罪嫌疑的話,就應該開啟偵查程序。而其中的「告訴」,是指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如父母)、配偶,或者其他一定關係的親屬,向檢察官或警察說明有一樁犯罪事實,並表達出想要對罪犯追訴的意思。「告訴」除了是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