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一、甲向乙承租A屋,作為某寺廟預定舉辦的宗教活動,已經預付租金10萬元!其後,政府因疫情持續擴散而命禁止一切宗教相關活動。請問:甲得否向乙請求返還10萬元?其請求權基礎為何?試引用法條分析之。答:民法249條第四款?二、假設甲與乙訂立租屋契約前,政府已經公布禁止一切廟會活動,而甲不知其事、乙知其事。甲並已付租金10萬元,甲、乙各支出1000元的簽約費用,雙方的法律関係如何?甲可否依什麼規定請求返還10萬元?簽約費用的損失誰應負擔?請引法條分析之。答:民法249條第三款?245條之1第一項第三款?
問答
甲O男為乙O大學的學生,平時居住在乙O大學的丙O宿舍裡,每學期期初繳交住宿費。一個禮拜中會有好幾天的凌晨,同樣也住在丙O宿舍的丁O男會在寢室外的交誼空間大聲講電話,甲O男常因丁O男的緣故而失眠,造成隔天上課精神狀況不佳、考試不理想,儘管甲O男曾經親自制止丁O男,丁O男後續仍不改其行動,甲O男亦向丙O宿舍的管理員戊O小姐多次反應,但戊O小姐卻無任何告誡丁O男的行動。甲O男非常生氣,認為自己的居住權益與精神受到嚴重損害,向校方單位反應也得不到有效回應,試問甲O男是否有請求權基礎能向丁O男、戊O小姐或乙O大學提告?
問答
想請問關於訴之變更或追加的問題。假設目前情況是這樣:正進行勞資爭議訴訟中,先前律師提的訴之聲明主要是:一、確認雇傭關係存在。二、自XX年XX月起,每月給付薪資25000元。聽律師說現在已經開過幾庭了,自己查了一下庭期跟庭類,一個月後還有一庭,是言詞辯論。這時我想變更及追加訴求(其實之前就有跟律師提過,但他沒回我,我怕時間過了就來不及了,所以先請教大家)把訴之聲明變成這樣:一、確認雇傭關係存在。(不變)二、自XX年XX月起,每月給付薪資40000元。(從25000變為40000)三、自XX年XX月起,每月提撥勞工退休金6%至勞工專戶。(...
問答
關於此問題,有兩個請求權基礎得加以討論,一為物上妨礙除去請求權,二為侵權行為損賠請求權︰一、物上妨礙除去請求權(民法第767條)︰由於空拍機並不影響土地之使用,因此,並無妨礙所有權可言。二、另關於侵權行為損賠請求權(民184第一項前段)︰應先確認有無侵害權利,後論有無造成損害。就侵害權利而言,尚不屬於侵害土地之所有權,蓋所有權人尚得使用、收益其土地,不構成侵害。另外,關於空拍機是否攜帶拍攝器材、武器,或有其他危險者,不在本文討論範圍。註腳民法第767條︰「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問答
二十年前A向B買了房子並付清了頭期款,而尾款的部份則約定好,等建照申請通過並將土地轉讓後,A再和銀行貸款償還尾款。1.因為合約超過了十五年,所以合約請求權失效,B是否不再需要履行合約土地移轉責任?2.因為A沒有取得土地權狀,所以B是否能主張A無權佔用土地,並要求拆屋還地?3.A是否透過以下這兩例判決,主張A的「可行使權利」應該在B向政府單位取得證照後,才開始計算,所以並未超過十五年請求權?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207號民事判決:「所謂請求權可行使時,係指權利人於法律上並無障礙,而得行使請求權之狀態而言。最高法院103...
問答
針對論者的提問,本文將以兩部分進行簡要的答覆。如有錯誤,請不吝賜教。司法院判決查詢系統可以查到民、刑事當事人姓名,是否侵害個人隱私?司法的本質是公正、公開,法院法官則應確保其自身中立、獨立。由此而言,除了國家機密或少年保護等案件,無論是民、刑、行政案件,皆應公開審理,藉由公開審理以保障人權。同理,既然審判都可以公開,則判決文的公開,又有何不可呢。此處涉及的基本權爭議為,為了保障人民受到公開審判的權利,因此要求法院及其判決文應該公開,但卻侵害人民之隱私權。此處的回應是,法院及其判決主文之公開所欲達...
問答
如果購買機票時有契約紙本,建議直接查找契約文字有沒有相關約定。如果沒有契約,才需要去檢視民法相關規定。乘客搭乘航空公司的飛機時,於託運行李的部分應該成立民法的「運送」。按照民法第二編第六章第十六節「運送」的規定,航空公司(運送人)對於行李(運送物)之喪失、毀損或遲到,依民法634條規定應該負責任。也就是說,運送人對於運送物之喪失,除「運送人能證明其遲到,係因不可抗力或因運送物之性質或因託運人或受貨人之過失而致者」外,應負責任。實務上,航空公司為因應上開規定,多有免責公告。例如華航官網公告即載明:「...
問答
法律無論是救濟還是任何行為都有規定年限一如行政程序法121二款"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知其事由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那為何還要有行政程序法131條公法上請求權時效呢上面的"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難道不算請求權時效嗎
問答
護理人員搞混…精障兒住院遭火化罹癌母2年後才知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72096&from=y在這樁案件內,民事方面,該病患母親除了民法第184條可以做為請求權外,還能有哪些請求權依據?刑事上,該看護是否算是過失殺人?
問答
夫妻財產分開制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兩者是互抵?還是不衝突呢?結婚登記財產分開制,離婚有一方還能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問答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知悉彼此財產,若一方提離婚訴訟1.若判決離婚,民法1030之一第4項,知悉剩餘財產差額後兩年未行使而消滅⋯的‘請求權’起算日是以判決離婚日起算還是遞狀起訴日起算兩年內要行使?2.若調解離婚,民法1030之一第4項,知悉剩餘財產差額後兩年未行使而消滅⋯的‘請求權’起算日是以調解離婚日起算還是遞狀起訴日起算兩年內要行使?感謝解惑。
問答
請問若有繼承土地,之後要買賣時,當初辦理遺產繼承和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在土地增值稅上的計算有何不同?
問答
甲於68年7月20日向乙購買A農地,價金新台幣170萬元,甲於71年10月19日繳清價金,A地亦於當日點交買受人甲使用收益;然而因甲不具自耕農身分,無法登記為A地之所有人。乙嗣後出具切結書承認移轉登記之債務。84年11月間甲訴請乙移轉登記A地之所有權,終以該地為農地,致買賣契約無效,經三審判決而於85年12月26日定讞。甲繼而於86年11月25日訴請乙返還170萬元之不當得利。此不當得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應如何處理?
問答
想請問有關行政程序法的公法上之請求權,行政程序法第131~134條有些複雜難懂,能不能實際舉出例子解釋?
問答
如果夫妻是兩願離婚,離婚協議書上自行約定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是否就不一定要依照民法剩餘財產分配規定走?
問答
夫與前妻有兩名子女,若夫過世其前妻的子女有權利向現任生存配偶要求繼承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嗎?前妻的子女有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權嗎?(假設生存配偶的資產大於夫)
問答
請問剩餘財產請求訴訟期間,因恐對方已於提訟前脫產,尤其以提領現金方式轉移難以追查金流。可否請求法官查閱被告父母、兄弟姊妹等所有親屬間資產是否有不正常增列(例如其名下各銀行之存款是否有不正常增列等...)並請求說明,以輔證被告脫產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