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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校的校長對該校代理教師要求簽校方預先打好的電腦離職信(離聘約到期還有半年),不簽的話就招開教評會立即解聘,校長說因為她答應某些家長會讓老師提前離職,不知道校長這樣的脅迫行為是否觸犯了強制罪,煩請提供專業的見解,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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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關於貪污治罪條例4~6條的第二項是什麼意思?例如,第4條第二項: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但此條的第一項明明還有第五款,難道有第五款行為的就不罰嗎?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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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成道路(巷道),是指私有土地,因為事實上讓不特定的公眾為必要通行之用,一開始時所有權人並未阻止,且供公眾通行時間年代久遠且未曾中斷。這種土地因為必須讓公眾通行使用,交易價值低落,而且又必須忍受不特定人的通行往來及管理機關在上面所為的各種養護行為(包括設置交通標誌、標線等)。另從廣義來說,學者也有從是否屬都市計畫道路來分類既成道路:屬於都市計畫道路政府還沒經徵收,人民就先行開闢的道路。人民建築房屋時,為了預留通道先行開闢的道路,以符合建築法面臨道路建築的規定。政府早年已經收購完成,但疏未辦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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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面大樓的清潔人員,每天都會提前一個小時把大樓垃圾拿到別人家門口旁等垃圾車。氣溫炎熱那個味道實在難聞,也會有不少小問題,想請問這樣的行為有違法嗎?如何勸導垃圾不能丟那裡,或者如何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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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為了處理公法上的具體事件,所作成單方的、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的公權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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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已經許久沒有玩該遊戲,但朋友邀約所以於8/3登入遊玩,發現遊戲名稱及大部分好友被刪除(並無金錢損失)後因買帳號的人有加我的帳號好友,因此得知我的帳號被遊戲工作室盜賣,而對方在7/24購買的;但我從未給過他人遊戲帳號密碼,也從未買賣過該遊戲帳號請問我能對「買帳號的玩家」以及盜賣我帳號的「遊戲工作室」有何法律上的行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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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成立法人(例如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的行為。以成立公司為例,我國依照公司法第6條規定,公司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經過主管機關核准後,才會取得法人資格,成為權利能力的主體,此時才可以用公司的名義做對外營業、簽約等法律行為。註腳公司法第6條:「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公司法第19條:「I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II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民事責任,並由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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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有許多形式,又可依照其契約性質區分成不同類型。其中一種類型是以「法律是否要求須經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契約」的要式契約與不要式契約。買賣契約就是不須依一定方式進行,就能直接成立或生效的不要式契約。詳細請參考:楊舒婷(2019),《契約就是白紙黑字嗎?法律上為什麼要區分「要物契約」、「諾成契約」、「要式契約」與「不要式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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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據的基本分類我國票據法將票據依照不同的使用目的,分為3個種類:匯票、本票、支票。這裡先簡單說明3種票據的不同以及各自的功用如下:(一)匯票匯票主要是為了解決「空間」的問題,例如:我的錢現在在A手上,所以我給你匯票,你拿著這張票去找A拿錢。(二)本票本票是為了解決「時間」的問題,例如:我現在沒錢,先給你本票,時間到了你再來找我要錢。(三)支票支票的目的則是為了省去攜帶現金的麻煩,例如:不想帶太多現金,所以用支票代替,而收到支票的人可以直接拿著支票去銀行、農會等金融業者處兌換 。本文以下會介紹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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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買賣的內容是車子、房屋,是否會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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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據的基本分類我國票據法將票據依照不同的使用目的,分為3個種類:匯票、本票、支票。這裡先簡單說明3種票據的不同以及各自的功用如下:(一)匯票匯票主要是為了解決「空間」的問題,例如:我的錢現在在A手上,所以我給你匯票,你拿著這張票去找A拿錢。(二)本票本票是為了解決「時間」的問題,例如:我現在沒錢,先給你本票,時間到了你再來找我要錢。(三)支票支票的目的則是為了省去攜帶現金的麻煩,例如:不想帶太多現金,所以用支票代替,而收到支票的人可以直接拿著支票去銀行、農會等金融業者處兌換。本文以下會介紹關於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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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處分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官」或「檢察官」個人針對案件所為之表示,例如羈押處分。與裁定不同之處在於,裁定是由「法院」名義為之,處分則是由個別法官或檢察官名義為之。裁定救濟方式是向上級法院提出「抗告」(但書狀還是要先交給原審法院,由原審法院轉交);處分的救濟方式則是法官或檢察官所屬的原審法院提出「準抗告」(在民事訴訟法上又稱為「異議」)。註腳刑事訴訟法第416條:「I對於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所為下列處分有不服者,受處分人得聲請所屬法院撤銷或變更之。處分已執行終結,受處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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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據的基本分類我國票據法將票據依照不同的使用目的,分為3個種類:匯票、本票、支票。這裡先簡單說明3種票據的不同以及各自的功用如下:(一)匯票匯票主要是為了解決「空間」的問題,例如:我的錢現在在A手上,所以我給你匯票,你拿著這張票去找A拿錢。(二)本票本票是為了解決「時間」的問題,例如:我現在沒錢,先給你本票,時間到了你再來找我要錢。(三)支票支票的目的則是為了省去攜帶現金的麻煩,例如:不想帶太多現金,所以用支票代替,而收到支票的人可以直接拿著支票去銀行、農會等金融業者處兌換。本文以下會介紹關於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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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口頭約定也有效。關於裝修工程的契約約定方式、在民法上屬於什麼類型的契約,請見本站文章:家庭裝修工程沒有簽訂書面契約,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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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契約內可以有印刷打字與手寫字,除非雙方有特別約定須用一定的方式(如必須全部用印刷打字)才能修改契約內容,否則以手寫字修改是有效的。請參見:書面契約內容混雜了印刷打字與手寫字,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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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姐姐共同繼承一房屋(有出租),出租人由逝世母親改為我們,但契約上出租人都是寫姊姊而已,實際上是我們兩個一起管,現在和承租人有爭議,主要處理的是我。承租人曾經和姐姐口頭提及,以兩個月押金抵他們未繳納的兩個月租金,姐姐未經我同意自行答應他們。現在他們退租,有清潔費歸責爭議,我方想採取支付命令方式,但想先了解1.此口頭約定押金抵租金事件是否有效?契約上出租人寫的只有姊姊,但實際上房屋所有權人我們是共同共有,在法律上是否需要經過雙方同意才算有效。2.採取支付命令方式,以我個人的名義聲請是否可行?契約上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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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民法第3條第2項:「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其實簽名與蓋章在法律上有一樣的效力,而且是以簽名為主,蓋章為輔。詳細請參考文章:雷皓明、張學昌(2019),《書面文件要簽名、蓋章或是按指印?使用不同方式,法律效力有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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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闖紅燈被警察攔下,我知道自己闖紅燈不對,在回答任何問題前,應該如何確定他是有資格執行職務的警察?(可以請他出示證件嗎?)警察執行職務的行為是「稽查,違規紀錄」。他可以詢問我的身分證字號或是那些個人資料呢?可以要求我進行酒測嗎?如果我不配合,會受到怎樣的情況?我當場收到「舉發通知單」,警察請我直接去便利商店繳納罰鍰。這樣的情況下,我還可以有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條「裁決前,應給予違規行為人陳述之機會」嗎?行人違規事件,可以在什麼時間點陳述(警察攔下我的當下)?最後很想知道,警察發現有人違規,一定要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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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上一篇文章我們提到,背書的目的與功能是「票據權利的轉讓」與「票據權利的證明」,也說明了「背書的連續」是執票人可以合法行使票據權利的一種證明。本文則進一步介紹,萬一背書被塗銷,塗銷對於背書連續的影響。再次提醒,這裡雖然以記名匯票舉例,但依票據法規定,本票與支票除了不能記載預備付款人以外,其他關於「背書」的相關規定,都與匯票相同。因此以下的介紹,也同樣適用於其他未記載禁止轉讓的本票與支票。二、背書的塗銷對背書連續的影響如案例事實,假設將背書人B的姓名塗銷,或將被背書人C的姓名給塗銷,對票據的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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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於全國各縣市均對應在地法院設有分會,包含離島地區。民眾若要申請法律扶助協助,可先電話聯絡分會預約到會審查時間。申請法律扶助不一定要案件當事人親自前來,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前來代為申請。但是,最好委託熟悉案件事實的代理人代為申請,讓審查委員瞭解案情狀況。申請人或代理人需親自到法扶分會申請,才能與審查委員有較清楚的討論,讓審查委員瞭解案情。但如果是無法親自到法扶分會的「在監、在押者」,則可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