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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親權爭議是什麼?依據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擁有保護及教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這種權利和義務也就構成了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它的內容包含了扶養、管教、懲戒、財產管理等。由於決定親權的歸屬和行使方式對子女來說很重要,當父母不能協商而發生爭議時,常常就需要法院介入,為爭議的雙方作出決定。二、異國婚姻的親權爭議,我國法院會受理嗎?親權爭議涉及外國人或事實牽涉外國地時,受理案件的我國法院應首先決定本件親權爭議我國法院是否有審判案件的管轄權?也就是法院在審理前,應先決定這件涉外爭議可不可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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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消費者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規定,消費者指的是為了直接獲得商品或服務,而從事交易行為的人。但是,現在的交易型態越來越多元,為了與生產過程中購買商品或服務而從事交易的人區分,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說明,「消費」的定義要再一步限縮成不再用於生產的「最終消費」,從事這種消費行為的人才是消費者。 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款:「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消費者:指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n.d.),《013.何謂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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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消費借貸契約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消費借貸契約,是由貸與人、借用人雙方所構成的契約。當貸與人把金錢或者代替物(例如可折算金錢的貨物、有價證券),借給借用人;借用人收受貸與人所借出的錢或代替物,之後再將所借用的錢或代替物還給貸與人的一種契約,雙方就成立消費借貸關係,最常見的情況就是借錢。消費借貸契約,又可以分成計有利息或其他報償的有償消費借貸,與沒有利息或其他報償的無償消費借貸。延伸閱讀:雷皓明、張學昌(2020),《借款契約應該如何撰寫以及要保留哪些證據?》。 註腳民法第474條:「I稱消費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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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法的地下匯兌是什麼?所謂的匯兌業務,也就是沒有使用現金,而幫客戶辦理客戶與其他人之間款項收付的意思。在銀行法裡面明確規定,如果並非銀行而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刑事責任最低3年起跳,並且可以處罰1000萬元以上的罰金,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事情。銀行業是一項需要經過政府層層嚴格把關的行業,除了可以避免地下業者非法吸金潛逃、清洗不明來源的犯罪所得外,政府的控管也可讓每位在銀行存錢的社會大眾,都能夠受到完善的保障,因此銀行以外業者非法的「地下匯兌」行為是被政府嚴格禁止的。二、市面上常見的「支付寶代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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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爭議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即便有團結權與協商權,勞工可以組工會、跟雇主展開團體協商,但最後是不是能達成雙方有共識的勞動條件,仍在未定之天。如果協商破局或是協商無法展開,這時候工會就只能發動爭議行為(罷工)來施加壓力,進一步達成協商的可能。換句話說,「爭議權」是指工會與雇主協商破裂時,有採取爭議行為的權利,目前爭議行為也受到「勞資爭議處理法」的保障,行使的程序都有一定的依據。註腳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條第4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四、爭議行為:指勞資爭議當事人為達成其主張,所為之罷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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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消費借貸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消費借貸是一種有名契約,指一方當事人將金錢或其他代替物(又稱為消費物)借給另一方,並約定日後返還相同種類、品質、數量的物品。例如借錢、借白米,事後返還的不會是原來的那張鈔票、那一包白米,而是返還相同金額的錢、相同重量的白米。此外,雖然生活中大部分的情況,借錢都要支付利息,但約定利息並非消費借貸的要件,當事人可自由約定要不要支付利息。只是若有約定的話,須留意年利率不可超過16%。民法上的借貸還有另一種類型是使用借貸。 延伸閱讀法律百科(2022),《小聊一下#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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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消費借貸關係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依照民法第474條第1項規定,如果一方把金錢或其他代替物給對方,而與對方約定要返還種類、品質、數量相同的錢或物,雙方之間就會成立「消費借貸關係」,這樣的契約稱為「消費借貸契約」。註腳民法第474條第1項:「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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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起,臺灣COVID-19疫情升溫、進入三級警戒後,為了追蹤足跡、協助疫調人員掌握個案相關的活動史、匡列接觸者等目的,又避免使用紙筆增加接觸風險,行政院推動了「簡訊實聯制」,讓民眾每進入一個地點,都可以利用掃描場所的QRcode或者簡訊傳送場所代碼的方式,達到登記的目的。但這個應防疫需求而生的機制也引發了不小的爭議。一、簡訊實聯制真的OK嗎?(一)簡訊實聯制的運作方式當民眾要進入某個場所的時候,需要以手動輸入或掃描QRcode的方式,傳送內容有一串「場所代碼」、沒有其他內容的簡訊到1922專線,電信業者與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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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須符合安全性的要求。若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危害到消費者的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時,企業經營者應賠償消費者的損害。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I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II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III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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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生活中,有一群人努力維護治安、確保人民生活的安全。在知名雜誌的調查中,臺灣社會對他們相當信任,更被譽為是「人民保母」,也顯示這個職業的重要性,他們就是--警察。然而,警察執法過程中可能涉及對人身自由的限制,在發生執法爭議事件時,往往會有「譴責警察執法過當」、「力挺警察強力執法」兩種聲音的論爭。這也涉及到警察執法是否遵守法律規定,或者法律是否應該放寬對警察使用強制力的標準等問題。在論爭過程中,難免會出現較為情緒的意見,例如指責警察素質差勁、是有牌流氓;或者另一個角度則是「不爽你來做」,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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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中央與直轄市間「權限爭議」】——空污(地方自治裁罰權)權限爭議,不應由【立法院院會議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撤銷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違法行政處分,是基於「空氣污染防制法」上級機關的行政監督權進行。其中所稱「上級機關」指對原處分機關行政處分具有「行政監督」權限的行政機關,不以有上下隸屬關係者為限,因此環保署對於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所做空氣污染防制法行政處分,具有行政監督權。新聞網址:https://taronews.tw/2020/03/10/632583/問題二:【直轄市間「事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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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勞資爭議當事人為達成其主張,所為之罷工或其他阻礙事業正常運作及與之對抗之行為。註腳指勞資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規定的權利義務或勞動條件的維持或變更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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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個人在外的二代夾物機場中,有承租一台二代夾物機給親人經營,但在10/11日在攝影機中發覺有前來消費的顧客,擅自開啟個人所承租的機器中的投幣/設定鎖具,疑似串改機器中的設定獲取不當利益,請問消費者的行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的行為?麻煩您給予相關訊息以供參考謝謝您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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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去某家商店消費,為了集點集到可以兌換商品的程度,之後要去兌換的時候才發現店家倒閉了。請問這個時候消費者可以對店家主張什麼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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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武漢肺炎(2019新型冠狀病毒-nCoV)疫情,觀光局公布2020.2整月,旅行社不得出團至大陸地區。我們的旅行團目的地是俄羅斯,會在大陸地區轉機,旅行社公布取消行程,扣除必要費用(護照、簽證)團費返還給旅客。想請問在旅行社公布取消行程前:1.旅行社是否有義務接洽其他不行經大陸地區的航班?2.旅行社是否有義務與參加者協調挪移出團時間?3.如旅行社代墊辦理護照、簽證費用,為什麼由消費者負擔?4.是否有定型化契約規範旅行社與消費者的權利義務?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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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毛孩的聽眾朋友聽過來!身為動物友善團隊,法科又製作了關於動物的議題,歡迎關注動物的朋友多跟我們聊聊喔!關於寵物送養、領養,以及販賣的法律問題,相信養過寵物的朋友多少會有感觸。包含跟中途打交道、在領養過程中雙方可能會產生的種種爭議時有所聞,例如有些中途會要求要先家訪、評估條件,領養後要定期傳照片回報、確認寵物的健康狀況,而相關條件是否過度要求領養方,經常掀起論戰。當然,從愛護寵物的角度來說,中途會希望謹慎幫牠找到下一個安全家無可厚非,然而其中的約定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真的合宜嗎?當領養、送養其中...
問答
監察院函請立法院審議「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月16日排審,但草案中卻有「如發現有重大侵害人民權利事項,且相關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者,得經監察院會議決議後,向司法院聲請釋憲」條文,引發人權會擴權爭議,朝野反對。司法院也表示,條文不僅有違憲疑義,憲法政策也不宜。目前監察院若想聲請釋憲,符合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條文為第5條第1款,也就是「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
問答
請問每個人的體溫,會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嗎?如果會受到保護,那會受到什麼程度的保護?請問雇主如何合法管理員工的體溫紀錄?可以要求員工在上下班打卡系統裡回傳嗎?特定員工的體溫紀錄,是可以讓其他員工也知道的事情嗎?也想知道店家如何合法去測量消費者、客戶的體溫呢?消費者能否要求店家固定頻率刪除體溫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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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天要上網購買28吋的RIMOWA行李箱,發現網路上有賣家標榜提供「德國代購」服務。我聯繫賣家後下訂並付清款項。之後我收到貨物,發現是它是ROWANA行李箱。所以想趁著七日內解約,但賣家回覆「代購」沒有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而且他的拍賣網站已將商品下架了,還說我下訂時一定是眼殘看錯了,付ROWANA的錢還想買RIMOWA,所以不給退貨。請問消費者保護法是怎麼規定「代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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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美髮業刷卡萬元"儲值預付",消費者刷卡後當天申請退刷,但業者告知信用卡當日已結帳,無法申請退刷。想詢問消保法中「預付型交易」是否能通用於此案例?業者是否不能拒絕消費者申請退款,信用卡退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