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
圖1抵銷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當二人互負同種類債務,且債務均屆期的時候,可以各自用自己的債權與他方的債務互為抵銷。註腳民法第334條第1項:「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
文章
一、當了保證人,「保證」了什麼?法律上的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主債務人(也就是真正向債權人借錢的人)不履行債務的時候,由保證人代主債務人履行。而保證人所保證的債務內容,如果契約沒有另行約定,除了主債務外,還包括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以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的負擔。舉例而言,A向B銀行借款500萬,如果朋友C要當A的保證人,一般會說C幫朋友A「作保」,但其實保證的法律關係(也就是保證契約)是存在在C與B銀行之間(圖1)。保證的內容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可能因為計入利息、違約金等而超過原本A借的500萬。法律也有...
問答
因權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即可直接使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利。使法律關係發生者,如:同意權、承認權。使法律關係變更者,如:選擇權。使法律關係消滅者,如:撤銷權、解除權、撤回權、終止權、抵銷權、繼承拋棄權等。(1)撤銷權:使已生效之法律行為「溯及既往」失效;瑕疵發生於法律行為「生效時」。(2)解除權:使已生效之法律行為「溯及既往」失效;瑕疵發生於法律行為「生效後」。(3)撤回權:使「未生效」之法律行為,確定不生效力。(4)終止權:使已生效之法律行為「向將來」失效。(5)抵銷權:使已生效之債權債務關係在等額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