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被人民投票罷免的人 罷免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讓人民監督政治人物的方式之一。因此,被人民選舉出來的公職人員,原則上人民就有權監督、依法投票罷免,包括總統副總統、各級民意代表(如立法委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各地方首長... (more...)
被罷免之後會發生什麼事? 題目雖然是問到立委,不過包含總統、副總統(適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及立委、議員、縣市首長等其他民選公職人員(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都可能遭到罷免。 當罷免案經過投票之後,中央或地方選舉委員會會在投票完畢後... (more...)
提問所說的情形,如果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9條解讀,是可以參與立委罷免投票的。但是這樣的話,當初還不是投票人,現在卻可以去投罷免票,似乎並不恰當。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議題。 (more...)
您好: 關於失蹤人口的報案、查詢,可以參考內政部警政署的「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以下簡要分享「作業要點」的內容,提供您參考。 什麼樣的情況,可以作失蹤人口報案? 根據「作業要點」,只要在我國設有戶籍,有以下情形之一... (more...)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是關於「臨檢」的規定。該條第一項所稱「合法進入之場所」,根據立法理由的說明,是指「警察依刑事訴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進入的場所,或其他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場所」而言。提問所說的... (more...)
請在本網右上方鍵入「肖像權」關鍵詞搜尋文章,其中的「什麼是肖像?什麼是肖像權?被拍下照片並放到網路上,可以請求賠償嗎?」一篇文章,敬請參閱。 (more...)
失蹤滿24小時才能報警嗎? 關於失蹤人口的報案、查尋,可以參考內政部警政署的《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作業要點》並未規定失蹤人必須失蹤滿24小時才可以報案,只要在我國設有戶籍,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跡不明,就會屬於「失... (more...)
自2010年11月起,因為法院組織法第83條第2項修正,判決書原則上必須公開當事人的姓名,不因判決結果是有罪、無罪或公訴不受理而有不同。這是立法者認為必須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相關機關都必須依法執行。 但關於當事人的地址、身分證字號... (more...)
提問人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由於牽涉到具體個案需求,如果要採取法律行動,建議參考法律百科站內文章《我需要找律師嗎?有什麼管道可以找律師或是尋求法律諮詢呢?(下)》的管道,尋求律師協助。以下僅就法律問題本身簡要討論。 公布藥袋封面資訊,可能的... (more...)
提問人您好,以下僅針對您問題中「肖像權」部分,回覆大致方向供參考。如果有擬定契約範本的需求,仍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服務,就您的需求設計契約內容。 似顏繪涉及的肖像權問題 肖像與肖像權 肖像是指「可以辨認出五官、面貌」的人物圖像,包含用照片、繪...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