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提問內容所說的經過情形,您延遲交還存簿及提款卡具有正當原因,毫無占為己有的企圖,實際上也沒有乘機擅自提款花用,提告侵占出於誤會,與侵占罪的構成要件並不符合。 (more...)
公司調解賠付一筆金額時,有沒有簽訂和解書面記載對方拋棄其他請求權的條款?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假如只是口頭調解成立並已償付一筆金額,沒有別的書面約定的話,一旦對方再次索賠,就會發生爭議。 (more...)
不知情買到贓物者,在《民法》上稱之為「善意」的人,受到保護。既然不知情,可見不是直接侵害原物主的所有權。如果原物具有特殊意義想要取回的話,就必須向那位「善意」的人支付給他購買時付出的錢,然後,原物主再向竊賊求償。不過要向竊賊求償費時費事,是... (more...)
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以第二審所認定的事實作基礎,審查其判決適用法規是否正確。如果從訴訟卷宗內的證據資料來看,認為事實尚未明瞭的話,因為最高法院並不調查事實,便會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至於發現新證人,那是聲請再審的問題。 提問所述「另外上訴到高院... (more...)
我不知道你未繳的罰款是什麼罰款,題意不明,但,由於星期日及國定假日,相關機構不會上班,因此無法進行繳款。通常需要等到下一個工作日(也就是星期一之後)再辦理繳款或相關手續。 以上 (more...)
提問所述情形,依照《民法》第1087條及第1088條規定,父母是有共同管理權的。 (more...)
您好: 可以參閱這篇文章的說明:楊舒婷(2024),《刑法容許合意性交的年齡是幾歲?兩小無猜條款是什麼?》。 (more...)
按照提問所說情形,既然未能舉出證據,無論提告毀損或公共危險,在訴訟上都不容易獲勝。何況加害人是低收入戶,即使告贏,只是白忙一場,可能難以取得賠償,此事利弊得失,請您的朋友衡量抉擇。 (more...)
賠償,是指賠償「損失」而言。介紹人要求賠償,應當說清楚受了哪些損失?損失的金額是多少?然後你們才和他進行商談。如果是合理的話,便可答應賠償。 (more...)
一、身分證掛失、補辦及郵局帳戶掛失重新開戶,都是正確的自保方法。將來如果遇到困擾情況,便能主張被人不法使用。 二、身分證影本被詐騙集團拿去地下錢莊借錢,的確會有這種風險,但願不發生便是幸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