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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重強盜罪的要件依據刑法第330條之規定:「I犯強盜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II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犯強盜罪同時符合刑法第321條第1項各款加重事由,因為對人民的侵害更為嚴重,立法者特別單獨設立加重處罰規定:(一)加害者侵入或是躲藏在他人的住宅、有人居住的建築物或船艦內。(二)以破壞或踰越門、窗、牆壁或其他安全設備的方式實行強盜行為。而破壞或踰越行為,只要符合其中一種便會構成本款加重事由。(三)攜帶兇器。例如:持槍脅迫路人交出錢包獲得財物,屬於犯有刑法第321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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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資訊展上,一群人擠在某個攤位搶數位機上盒的促銷活動,商家標榜可看各類平臺直播、最新熱門電影,甚至愛情動作片都可看到飽,一臺不到新臺幣2千元,說家裡有這一臺,什麼MOD、第四臺有線頻道就可以取消了,最新電影的選單裡,連院線熱映中的電影都有,畫質也還算清楚。問了商家這一臺機上盒相關片源是如何取得授權,商家支吾其詞,卻強調公司的伺服器設在境外,一切合法。二、業者販賣內建APP可以連結盜版影片網站的機上盒,會犯法嗎?近幾年市面上出現「機上盒」這個商品,大多從中國或第三地進口多媒體數位機上盒、設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