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改名字的理由法律上確實有規定可以申請改名字的理由,但當然不是改名之後擁有免費吃鮭魚等優惠。依照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都可以申請改名字。此外,經過大法官解釋和姓名條例的歷次修法,現在以名字字義粗俗不雅或其他特殊原因改名字,已經不需要經過戶政機關的審核同意,也就是不論原本的名字是不是真的「不雅」,都可以改名,自己想改成就可以改成什麼,當然,也可以改叫「鮭魚」。至於其他法律上改名字的原因,例如跟三親等以內的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例如和祖父、婆婆同名)、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