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頂樓在法律上屬於全體住戶共有 頂樓平臺有避難功能,也是放置避雷針、天線等公共之物,是整棟住戶全體共有。 怎麼樣做,最高樓層的住戶才可以在頂樓加蓋? 針對共有的頂樓使用收益,需要經過全體住戶同意;但如果住戶們約定交由某一位住戶使用... (more...)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確實明文禁止住戶在樓梯間堆置雜物,任何住戶擅自占用公共空間堆放物品,不僅可能違反社區規約,也同時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 雖然鄰居的行為違法,但不論是其他住戶或管委會,都「不可以」擅自丟棄鄰居在樓梯間堆放雜物,... (more...)
時效取得不動產的要件 不動產的時效取得,是指無權占有人以所有權人或其他物權人的意思,占有別人的土地或房子,經過一段時間後,就依法有權請求登記為不動產的所有權人或其他物權人。仔細來說,時效取得土地必須符合以下幾點: 占有人要以所有權人或... (more...)
公寓漏水的修繕,需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公寓屬於法律上所謂的「集合住宅」,修繕費用的規定會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以公寓裡面發生漏水時,關於抓漏跟維修的費用怎麼辦,必須要看漏水的地方到底屬於公寓的哪裡,是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共用部分或約... (more...)
您好,提問者題目所問地上權優先承購權(或稱優先購買權)之適用範圍,依照題意應係涉及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之適用疑義: 一、土地法第104條之立法目的:該條第1項規定為「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 件優先購買之權。房屋出賣... (more...)
什麼是騎樓 騎樓,指得是一樓前方的「空地」,且空地之正上方就是二樓,可以達到遮風擋雨的效果。 如果只是一塊空地,而沒有建築物當作遮蔽,那就不是騎樓。 關於騎樓的用途,請參照〈騎樓是誰的?行人可以經過騎樓嗎?可以停機車嗎?〉 (more...)
法官是否會判決原告應將土地出售給B? 【不會。由於本案是分割共有物之訴,並不是移轉土地之訴訟,因此,法院僅會裁判如何進行分割,不會產生其他訴訟的要求。若有其他需求,應另行起訴。】 另在原告與被告A均同意原告出售土地之找補金額時,原告還可以同... (more...)
法院應就影響土地交易價格之因素,為通盤之考量後,決定分割方案。如法院慮有無及,得作為上訴之理由。另外,法院之分割裁判,不受到當事人所主張之分割方案拘束,自無必須採行當事人所提出之分割方案之道理。   (more...)
補償金額之計算,應依照原物市場價格定之,而非依照公告現值計之。至於市場價格為多少,應由不動產估價師進行評估。 註腳   最高法院 87 年台上字第 2041 號民事判決︰「…惟按法院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 (more...)
分割共有物︰ 共有人之一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其訴訟上的聲明為「分割特定土地」,縱使多數人支持特定分割方案,法院應就全體共有人為平等、有利之分配,不受到當事人主張之拘束,自無多數決的可能。 共有人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訴,便是希望「法院決定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