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使用Google鍵入「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查詢相關規定以供參考。具體步驟及其協調甚至訴訟程序,請洽詢律師意見。 (more...)
參考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民國89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第23號提案的研討結果,認為後手對於前手積欠的管理費,沒有繼受償付的義務。請使用司法院官網,點進「查詢服務」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於「判解函釋」類目中,鍵入「管理費」關鍵詞,在「法律問... (more...)
提問所述情形,請先弄清楚大樓「管理費」是否由房客負擔?如果是房客負擔的話,進一步弄清楚大樓電梯的修繕翻新費用是否屬於「管理費」的範圍?電梯翻新是整個大樓(不動產)基本設備的修繕,這和房東所擁有房屋的價值相關,管理委員會決議在8年內每月500... (more...)
原則上,如果有成立管理委員會,應該先由公共基金支付;沒有的話,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註腳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項: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 (more...)
建議管委會試恰派出所按照機車的車牌號碼查明車主資料,再以存證信函通知車主處理。 (more...)
可向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在調處的過程中主張你文章內容的東西即可。 如調處後仍有疑義,因已涉及個案,宜委任律師透過司法程序解決。   (more...)
提問人您好,您所稱「二房東」用語,法律上會稱為「轉租人」,所以以下都會使用「轉租人」來說明;其次,因提問中無法得知租賃物是否為「房屋」或「其他租賃物」,會以「房屋」的「轉租」簡單回復如下: 什麼是轉租? 民法上的轉租指的是出租人把租賃物租給... (more...)
請參閱法律百科文章:什麼是既成道路(巷道)(二)?——既成道路的概念與要件。 這篇文章説明了「既成道路」的法律問題,與貴公司的提問有關。 (more...)
借名登記的舉證責任 借名登記是將自己的財產借別人的名字來登記,出名人只是形式上所有人,實質所有權人依然是向他人借名字的人(即「借名人」),由借名人管理、使用、處分財產。 不過這種情形很容易發生糾紛,如果主張自己是不動產的實際所有權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