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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參照,本百科文章︰〈晚上10點之後、之前的噪音如何處理?〉。另外,由於噪音管制法為行政法規,僅能對於行為人進行懲罰,無法填補受害人之損害,因此,受害人尚且可蒐集證據,提起民事上損害賠償之訴,請求精神慰撫金。 (more...)
向法院起訴解決。 請參考本百科問題︰ 1.鄰居因為修繕而侵害他住戶權利,則本案消極的不修繕(漏水不修),亦侵害到他住戶之權利,可參考。〈公寓大廈住戶裝潢破壞大樓結構,受損鄰居請求損害賠償的依據有哪些?〉 2.有臭味進入家中,可以有所主張;鄰... (more...)
買賣違建,買家雖然不能在地政機關登記為所有權人,但還是可以透過買賣取得違建的「事實上處分權」,受讓人可以對違建進行占有、使用、收益、事實上處分。 至於違建遭拆除,買家可不可以請賣家賠償?如果買家買的時候已經明知有違建(例如賣方已經告知有違建... (more...)
概述︰ 私人與私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以「私法自治」與「契約自由」為其根本,只要雙方當事人(或是一群人,例如,區分所有權人)的約定不違反法律之強制與禁止規定(民法第71條),均為有效成立。然而,現代社會更迭易變,立法者所制定的強制或禁止規... (more...)
如果鄰居是在社區中庭抽菸,因為中庭並不屬於菸害防制法規定禁止吸菸的場所,建議您可以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的規定,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案,在規約中禁止住戶在公共區域吸菸。 如果規約中已有禁止在公共區域吸菸的規定,可是住戶仍然違反,又經... (more...)
關於論者提問「下斡旋金時的口頭之約(佔有20坪路地)算數嗎?」,應指該口頭告知是否成為契約的內容?關於此問題,便涉及︰契約成立前買賣雙方針對標的物特性、性質所作的描述,是否為契約的內容?以及達成合意後,始之影響甚鉅時,應該怎麼處理? 一、買... (more...)
本案,針對共有土地之爭議問題,涉及1.共有物本身的處分 2.應有部分處分 3.優先承買權 4.分割 ,四個爭議問題,討論如下︰ 一、共有物本身與應有部分  (一)稱共有物者,指得是數人所共同所有之物。  (二)應有部分,則指一共有人對於該物... (more...)
關於此問題,有兩個請求權基礎得加以討論,一為物上妨礙除去請求權,二為侵權行為損賠請求權︰ 一、物上妨礙除去請求權(民法第767條)︰由於空拍機並不影響土地之使用,因此,並無妨礙所有權可言。 二、另關於侵權行為損賠請求權(民184第一項... (more...)
請問論者,您使用他人土地的合法權源為何?若無,則您本人屬於無權佔有他人房屋,尚且須拆屋還地,如何能有優先承買權之適用。 另您的問題已經多次提出,請查照先前所提之問題。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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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名登記的意思 所謂「借名登記」,顧名思義,就是將自己的財產「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