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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對於不動產時效取得所有權的規定,必須是沒有登記的土地,而且占有人是善意、以「自己是所有權人」的意思占有土地。並且在地政機關尚未受理占有人的登記請求之前,土地真正所有權人都可以要求占有人返還土地。 問題中的土地如果已經登記,且鄰居明確知道... (more...)
房子無償借給親友使用,就會成立「使用借貸關係」 法律上所謂的「使用借貸」,是指當事人將物品交給他人,而約定他人可以無償使用後返還的契約。 因為法律上的契約不用白紙黑字,只要意思合致就可以了。所以題目詢問的「房子無償借給親友使用」... (more...)
「108年開始,老公寓加裝電梯補助門檻放寬,且上限提高」已經有相關規定了 內政部部務會報於2018年11月通過「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放寬5層以下公寓大廈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門檻,僅須共有人及應有部分過半數,或應有部分逾2/... (more...)
建議提起借名登記訴訟,這是除了用談判之外的唯一辦法。 侵占是告不成的。 (more...)
由於違章建築本身並無法作為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對象,因此即使B和平、公然、繼續占有20年而符合時效取得要件,仍然無法向地政機關請求登記,故B不是該屋的所有權人,仍然歸A所有。 因此,B將A的房屋出賣給C,構成無權處分,A可以依照民法第1... (more...)
你的方式可能可行,但實務上是要打確認移轉行為不存在跟塗銷移轉登記。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冒名(有人假扮成妳外婆),方向又會不太一樣。 (more...)
因為不清楚實際情況,先簡單回答:發生爭執不一定會成立恐嚇取財罪。 先判斷是不是「恐嚇」 行為人對惡害告知的內容有認識,並做出恐嚇行為。 從被害人對惡害內容的主觀感受判斷,達到社會上一般人會覺得害怕的程度。 什麼是恐嚇取財?... (more...)
如果施工時間違反了社區規範,您可以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5項請管委會出面制止,如果有需要也可報請主管機關(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處以罰鍰。 相關知識請參考:晚上10點之後、之前的噪音如何處理? 註腳   公寓大廈管理條... (more...)
是否需要同意,有以下兩種情形: 如果對方是拿整筆土地(共有物)去做抵押,必須「全體」共有人同意才行,並不適用土地法第34條多數決方法 反之,如果只是拿他個人的持分(應有部分)去做抵押,並不需要獲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如果符... (more...)
關於法律管理噪音的方式、管理噪音的程度依據晚上十點之後、之前有所不同等說明,請見本站文章:晚上10點之後、之前的噪音如何處理?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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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直轄市、縣(市)認定現有巷道的標準 我們在第二篇討論了「既成道路... (more...)
一、借名登記的意思 所謂「借名登記」,顧名思義,就是將自己的財產「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