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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簡單回應︰ 一、此種協議(即契約或條款)在於禁止受僱人於任職期間將所知悉的公司業務資料對外公佈,以維護營利。原則上可以成立。但具體來說,如果該業務資料本身即非祕密,而為公眾能夠知悉,即非保密協議保護的對象。 二、期限由雙方約定,基本上,... (more...)
您好︰ 法律上並無就「於職務上受贈」有相關規定,因此,老闆的說詞是沒有理由的。但如果公司內部有規約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則須另外討論該規約是否合法。 (more...)
勞工的終止契約終止權,係屬於形成權,即只需一方表示意思,即可發生、改變或消滅。 當員工終止契約的意思已經明確使雇主知悉(民法第94、95條),終止契約的效力及已發生,且以勞工聲明為離職日。雖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勞工於任職3個月以上仍有預告... (more...)
勞工保險是勞工面臨人生重大事故時,提供經濟支援,協助勞工度過各個關卡。平時雖然比較難感受到,但事故時應能感覺到實際的金錢援助,是國家保障勞工生活的制度。 勞工保險給付的重大事故包括:生育(僅限女性勞工)、傷病、職災醫療、失能、老年、本人或家... (more...)
以下簡要回應,不援引法條︰ 一、受僱人得依照僱傭契約或承攬契約向雇主請求︰  (一)按稱僱傭者,雙方約定,一方給付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民§482)。另按稱承攬者,雙方約定,一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490)。... (more...)
您好,關於您的疑問,主要規定在我國《勞工保險條例》,在此為您簡要說明: 一、一般而言,雇主僱用的勞工滿5人以上,勞工就可以自己的雇主、所屬團體或機構為投保單位,加入勞工保險。 當勞工有加入勞工保險的權利,雇主就被賦予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的義務... (more...)
實習生、建教合作生不是勞工,但適用勞基法。 大學生研究助理可區分為二種,「學習型」與「勞動型」,勞動型研究助理具勞工身分,校方應投保勞、健保並適用勞工相關法律規定。 詳細請參考法律百科文章:實習生、建教合作生或大學生研究助理,是勞工嗎? (more...)
有關舊制的退休準備金領回是否當作非營業收入,又要如何課稅,簡要說明如下,供你參考: 如果事業單位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5條及第84-2條規定,給付勞工退休金後,而且已經不用依照勞動基準法支付勞工退休金時,可以報經當地勞工局(處)核准... (more...)
關於您的提問,可以分成兩個部分: 一、公司整理營運活絡,但我的部門績效不佳,公司決定收掉,可否以「業務緊縮」為理由將我資遣? 二、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057號民事判決 分別回答如下: 一、公司整理營運活絡,但我的部門績效不佳,公司不... (more...)
員工在4人以下,雇主可以不用投保勞保 但還是要投保「就業保險」 雇主投保勞保,應據實投保 不論是沒投保,或是高薪低報,雇主都是有罰責的 勞保罰4倍保費 勞退罰1倍金額 健保罰2-4倍保費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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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曾於新聞媒體上看到有公務員涉嫌勾結國民旅遊卡特約店家,刷國民旅遊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