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等經常性給與。如果雇主未給付可能衍生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薪資未全額給付的問題。 由於詢問案件涉及勞動條件變更、工資認定及給付等爭議問題,建議可... (more...)
詢問人你好: 「全時工作」變更為「部分工時」因為涉及勞動條件變更(例如:工時、工資),因此勞資雙方應該就變更部分,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重新簽訂勞動契約為妥。 此外,依照詢問的內容,勞資雙方似乎已經取得合意,沒有勞動基準法第11... (more...)
詢問人你好: 參考勞動部勞動二字第0940056125號函說明,到職前結婚,應不得申請婚假。簡單來說,勞資(契約)關係是在勞工受僱當日起算,法令沒有課予雇主對於勞工「到職前」付出相當責任或義務。 至於如果雇主已經「同意」請假(核准),且勞工... (more...)
公司應主動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註腳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more...)
工資要全額給付給勞工 公司強迫員工購買公司商品,可能涉及沒有全額給付工資的問題。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雇主原則上要把工資全額給付給勞工,如果強迫員工自掏腰包購買公司的商品以衝高營業額、銷售量,即使不是直接扣薪,仍可能違反工資... (more...)
詢問人你好 參考勞動部105年02月02日勞動條2字第1050130240號函的說明:工作時間是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之下,於雇主的設施內或雇主指定的場所提供勞務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的時間。 本案約定正常工作時間為08:00~17:00,假設因... (more...)
勞動部有加班試算系統: https://labweb.mol.gov.tw/ (more...)
提問人您好: 公司是否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年前離職能否領年終獎金這兩個問題,都涉及年終獎金的性質屬於「恩惠性給與」或「工資」。 「恩惠性給與」是指雇主出於嘉獎或體恤員工等動機而單方面發放,並非員工付出勞力工作的對價(例如年資獎金、進修補助);... (more...)
因為不太確定提問人當天是放哪一種假,以下簡單舉出常見的假日型態,並說明在不同假日出勤的加班費: 例假日 勞動基準法規定每7日要讓勞工休息2日,1日是例假,另1日是休息日。例假日是不能隨便加班的,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這三種非常特殊... (more...)
雇主借錢給勞工,可以約定按月扣薪償還 雖然老闆依法不可以隨便扣發工資,要全額發給勞工,但勞工如果有向老闆借錢,而且雙方當初也同意每個月從薪水中扣一部分來清償,這時候老闆可以依約按月扣薪,沒有違法。但如果雙方沒有約定要每個月扣部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