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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勞工工作權益,主要受到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或勞工保險條例等法律的保障,外籍勞工是不是享有相同的權利,可以從以下常見的幾部分說明: 基本工資、休假等勞動基準法的保障 只要符合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的適用行業範圍,包括製造業、營造業... (more...)
下面討論的外籍勞工,是指付出體力、勞力為主的家庭幫傭、家庭看護、海洋漁工、工廠廠工,不包含外商企業經理人、外籍神職人員、外語教師、外籍表演藝術家等。 外籍勞工契約期滿,可以轉換雇主 從2016年11月5日開始,外籍勞工契約期滿後,不需... (more...)
外籍勞工有可能是受勞動基準法規範的勞工,像是辦公室工作者、漁工、屠宰場工作者、工廠工作者、機構看護工;也可能是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下面介紹這兩類型的勞工休假:   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 這類型勞工休假要依照勞動基準法[1... (more...)
本題說明疫情期間、非疫情期間雇主對外籍看護休假應該留意的事情,同時回應問答區《雇主強制外籍勞工休假日外出,一定要雇主同意才可外出,雇主是否有違法?》。 外籍看護如何休假,要看勞動契約約定 外籍看護不是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more...)
移工繼續留在臺灣,沒有返國奔喪,參考行政院勞工委員1994年函的意見,雇主還是要准許移工所申請的喪假喔;雇主不能說移工還在臺灣就不能請喪假。 函釋清楚提到給予喪假,除了是讓勞工處理親屬喪葬事宜以外,其實還有讓勞工平復心中哀慟之目的。移... (more...)
規範移工在臺灣工作,最主要的法律是就業服務法。 移工在臺灣從事許多類型的工作,例如海上漁民、船員、看護與家庭幫傭。而當初來臺申請許可是什麼工作類型,之後許可期間內就必須都只從事這個類型的工作。然而移工離鄉背井工作,考量的未必是穩定賺錢,對雇... (more...)
外籍看護在台灣工作累計時間上限是14年,期滿後,無法透過仲介或是直接聘僱繼續聘請。 參考法條: 就業服務法第52條: VI 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家庭看護工作之外國人,且經專業訓練 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資... (more...)
除了移工的薪水外,雇主一般要負擔移工一部分的健保,還有就業安定費。 關於移工的薪資與健保費的說明,請見本站文章:雇主聘請外籍勞工負擔的費用:薪資、健保費用 (more...)
關於外籍勞工的工作類型、適用的法規,請見:簡介外籍勞工類型與適用法律 (more...)
移工只能在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項目範圍內,從事工作。詳細說明,請見本站文章:【打工篇】外籍勞工可以利用休假去打工嗎?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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