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11款,指揮官可以做必要的應變處置。 因應Covid-19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2020年2月27日就以函示宣布防疫照顧假,意思是說12歲以下學童、高中職以下身心障礙學生的家長,家長其中1... (more...)
家人被要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集中檢疫,且不能自理生活,照顧者可以請防疫隔離假 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的規定,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集中檢疫的人,可以在隔離、檢疫期間請防疫隔離假... (more...)
提問人你好: 醫療保健服務業(例如:護理人員)、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的住院醫師有勞動基準法的適用。 接續上面的說明,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有權利依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補休、特別休假期日,雇主可提醒或請勞工排定休假,但不能... (more...)
提問者你好: 如果是雇主強制勞工於工作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的教育訓練,訓練時間應該計入工作時間,另外勞工因為訓練時間所提供的勞務,不同於一般正常工作期間,因此工資的給付可以由勞雇雙方另外商議,假設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超過正常工作... (more...)
如果勞工是基於照顧家人想要申請留職停薪,因為並沒有法律強制雇主在這種情形下一定要准勞工辦理留職停薪,因此勞工可不可以申請,必須確認公司的工作規則、團體協約等有沒有規範及約定;如果沒有,則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 此外,如果公司同意申請留職停薪,... (more...)
不用擔心因為兼職所以害怕兼職的公司被被罰錢或刪減工時,因為兩邊的工時是會分開計算的喔,不會影響到公司。 (more...)
從勞動法角度而言,政府提出的規定,包含勞動基準法跟其他相關法令,只是最低標準,假如雇主對勞工比政府規定的還好,那就沒有問題;但假如連最低標準都達不到,那除非有特殊事由,否則就是違法。勞基法對特殊事由只有概括的例示: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所以... (more...)
遲到、早退,不等於曠工 勞工在約定應出勤的日子,未出勤工作且未請假,就構成曠工。 而上班遲到或擅自提早下班,除非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否則勞工只要在約定出勤的工作時間內有到工作場所提供勞務,就不構成曠工。 構成解僱事由,才可以不經預告期間直接解... (more...)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8條,勞工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公假期間依照實際需要決定。教育召集就是兵役法施行法第43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公假的事由之一。 教召之外,其他像是役男體檢、與任職單位事業相關的出庭作證、出席勞資會議、參... (more...)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勞工每個月得請1日生理假,一年最多可請12日,但假設一年請生理假的日數超過3日,超過的部分就會納入一年30天的病假中一併計算,而生理假的薪資依法規定應減半發給。 請生理假不需要提出醫師證明,公司不可以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