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貼的教師法第3項規定是:「申訴之提起,應於收受或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再申訴應於申訴評議書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 這個「次日起三十日內」就是期間了喔。 (more...)
非專業回答。 如果要告對方,任何理由都可以寫,差別在於是否會出現「不起訴」等告不成的情況。 就工作上來說,聽起來是上級(主管),依職權硬拗下級(部屬,不論是否為正式或臨時人員)。這種情況在公家單位,甚至私人機關,都會出現,短期內無法避免及改... (more...)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局公告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中有規定連假、補行上班日,原則上是規範政府機關用的。如果是私人企業,就會交由勞資雙方協議,如果有經過工會或是勞資會議同意,那摩私人企業就可以在工作規則中公告連假、補班比照「政府行... (more...)
離職由勞工單方面提出就生效,不須公司核准 關於勞工提離職,在法律上是勞工的權利,不需要得到老闆的同意或核准,勞工單方面提出來就會發生效力。 任職3個月以上的勞工才有預告期間的要求 但員工突然說走就走後,對公司而言,會有人力一時無法調配... (more...)
教育實習是師資生取得教師證書的必要階段之一,但因為是以「師資培育在校生」的身分,到高中以下的學校實習半年(一學期),所以還是要先向原本的師培大學繳納4學分的學分費。 然而,6個月期間必須全職在學校實習,沒有收入,對許多實習... (more...)
一、人事行政局公布的連休/補班行事曆只適用在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及公營事業機構人員。至於民間企業的休假應該回歸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一例一休),所以民間單位若照人事行政局公告的行事曆休假,反而有違法之虞。民間企業若想照人事行政局公告的行事曆休假,... (more...)
因為不太確定提問人當天是放哪一種假,以下簡單舉出常見的假日型態,並說明在不同假日出勤的加班費: 例假日 勞動基準法規定每7日要讓勞工休息2日,1日是例假,另1日是休息日。例假日是不能隨便加班的,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這三種非常特殊... (more...)
提問人您好: 以下僅就您的問題,列出相關的法律規定及本站現有的參考資料,希望這些知識能幫助到您。不過,若您已有實際個案需求,建議諮詢勞動部的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尋求專業律師的個案協助。 相關行為涉及的法律規定 提問者提到近來一... (more...)
違反保密條款,通常要依契約規定支付民事違約金。參考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13號民事判決理由的説明,違約金有損害賠償總額預定性質和懲罰性質兩種型態。您所說的情形,究竟屬於哪種性質?薪資事項是否在保密範圍之內?有無涉及刑法第317條洩漏... (more...)
雇主借錢給勞工,可以約定按月扣薪償還 雖然老闆依法不可以隨便扣發工資,要全額發給勞工,但勞工如果有向老闆借錢,而且雙方當初也同意每個月從薪水中扣一部分來清償,這時候老闆可以依約按月扣薪,沒有違法。但如果雙方沒有約定要每個月扣部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