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您好: 專科以上學校分學校及中央二級,指學校及教育部共二個審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直轄市、縣(市)及中央二級,指各縣市政府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教育部共兩個審級。 但中央主管機關所屬學校為中央一級,其提起之申訴,以再申訴論,指隸屬國教... (more...)
被解僱才有謀職假 依照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第16條的規定,「謀職假」是指在「雇主解僱勞工」的預告期間內,勞工為了接軌、另謀工作可以請假外出,每週最多可以請2個工作天,是法定的請假理由。若是自己在未被解僱的情況下,想要另外到其他地方... (more...)
提問人您好: 公司是否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年前離職能否領年終獎金這兩個問題,都涉及年終獎金的性質屬於「恩惠性給與」或「工資」。 「恩惠性給與」是指雇主出於嘉獎或體恤員工等動機而單方面發放,並非員工付出勞力工作的對價(例如年資獎金、進修補助);... (more...)
提問人您好: 依勞工請假規則,勞工有事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請事假,每年以14天為限。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屬生重病或有重大事故需親自照顧時,確實可以請家庭照顧假,且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可以扣全勤、影響考績,或做出其他不利的處分... (more...)
提問人您好,以下簡介聘請外籍看護時需留意的給假規定,更詳細的內容可參考黃姿華(2022),《家庭看護工可以向老闆要求每週日放假嗎?》。 通常契約至少會有周休1日 雇主與外籍看護簽訂的勞動契約,都需經過看護的母國政府驗證。以菲律賓、印尼、越南... (more...)
雇主不可以解僱懷孕勞工 勞工在懷孕期間,法律有特別規定雇主不可以解僱勞工,除非是公司因為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不能營業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這麼嚴苛的情形,才可以解僱懷孕勞工。所以通常情形下,公司不太可能符合可以解僱懷孕勞工... (more...)
傳統黃色車身的計程車(俗稱小黃)和多元計程車,在法律上有不同規範,這邊僅討論黃色計程車,不含多元計程車。 首先最基本的就是要考到職業駕照,然後看自己想在哪裡執業,需要到該地的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領到「計程車... (more...)
雇主解僱勞工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明定有雇主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的事由,據您所述的情形,雇主以不適任為由解僱勞工,是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為由而終止勞動契約。 然而依... (more...)
因為你貼的教師法第3項規定是:「申訴之提起,應於收受或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再申訴應於申訴評議書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 這個「次日起三十日內」就是期間了喔。 (more...)
非專業回答。 如果要告對方,任何理由都可以寫,差別在於是否會出現「不起訴」等告不成的情況。 就工作上來說,聽起來是上級(主管),依職權硬拗下級(部屬,不論是否為正式或臨時人員)。這種情況在公家單位,甚至私人機關,都會出現,短期內無法避免及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