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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人你好: 依照就業保險法的規定,只要是年齡介於15到65歲的本國勞工,雇主都必需要為勞工投保就業保險,假設雇主沒有幫勞工投保就業保險,勞工被資遣時,就沒有辦法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 接續上面的說明,雇主如果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沒有... (more...)
提問人你好: 非自願離職,是指勞工因為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者因為有「雇主需預告才能終止勞動契約的情形」、「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的例外條款」、「勞工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的情形」及「事業單位改組或轉... (more...)
提問人你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原則上,雇主應將工資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是「法令另有規定」或者「勞雇雙方另有約定」的時候,例外不受到全額給付原則的限制。 所謂「法令另有規定」例如,代扣繳勞工應自行負擔的勞保保費、代扣繳勞工應自... (more...)
提問人你好: 雖然勞動基準法沒有試用期的相關規範,但是考量試用期主要目的,在於賦予雇主對新進勞工職務與能力的評價,作為是否正式聘用的參考,因此,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勞資雙方可以自由約定合理的試用期間。例如,科技公司撰寫程式的工程師... (more...)
如果是有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非自願離職,或是特定對象身分的失業者(例如中高齡、低收入戶、長期失業者等),可以申請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辦理或委託辦理的職業訓練課程,在課程期間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如果提問者是參加就保而非自... (more...)
提問人你好: 福利事項因為不是勞工提供勞務而獲得的報酬,原則上屬於雇主恩惠性的任意給付,至於雇主的工資給付或實物給付,是否屬於雇主的恩惠性給予,應該透過客觀的判斷,不拘泥於給付名稱使用的文字。 但是勞資雙方如果針對恩... (more...)
詢問人你好,針對提問簡要說明如下: 服務證明書應記載的事項,法律並沒有硬性的規範,若參考勞動部過去的解釋,服務證明書至少應該記載有關勞工在事業單位內所擔任的職務、工作性質、工作年資及工資。除此之外,前公司應該要提供具正確內容的服務證明... (more...)
提問者你好: 如果是雇主強制勞工於工作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的教育訓練,訓練時間應該計入工作時間,另外勞工因為訓練時間所提供的勞務,不同於一般正常工作期間,因此工資的給付可以由勞雇雙方另外商議,假設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超過正常工作... (more...)
提問者你好: 如果是雇主強制勞工於工作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的教育訓練,訓練時間應該計入工作時間,另外勞工因為訓練時間所提供的勞務,不同於一般正常工作期間,因此工資的給付可以由勞雇雙方另外商議,假設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超過正常工作... (more...)
提問人你好: 早期法院實務見解認為:雇主可於工作場所裝設監視器,但需要符合比例原則。 如果雇主是基於保護財產目的,或是基於對受僱者工作上的指揮監督要求,雇主是可以於工作場所加裝監視器,雖然雇主的行為可能影響受僱者個人的隱私權,不過牽涉...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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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曾於新聞媒體上看到有公務員涉嫌勾結國民旅遊卡特約店家,刷國民旅遊卡... (more...)